张扣扣杀人案:蓄意杀人,必须严惩;为母报仇,其情可怜,大家怎么看?

鸭绿江边老渔翁


张扣扣杀人案,时隔多年的复仇,是蓄意杀人,还是为母报仇?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句话我们都听过。

然而,案件里的张扣扣,却为了复仇,等待了足足20多年。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母亲汪秀萍,因琐事与邻居王正军、王富军发生争吵并撕打。

过程中王正军捡起一根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致死。

时隔多年!

2018年2月15日12时,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兄弟与亲戚上山祭祖。

戴上帽子、口罩,刃刀、尾随跟踪。

相遇之后张扣扣持刀朝王正军颈部、胸腹部等处割、刺数刀,又朝王校军胸腹部捅刺数刀,之后返回对王正军再次捅刺数刀,致二人死亡。

随后又到王自新家中,朝王自新胸腹部、颈部等处捅刺数刀,致其死亡。

我们可以看出,张扣扣从96年到18期间,一直在寻找等待机会。

仇恨一直隐藏在心中。

对于母亲的死亡,深表同情。

然而,法律已经给了一个交代,受到了应该受到的惩罚。

可张扣扣却用了自己的方式去报仇、

2019年4月11日

被告人张扣扣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裁定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对于张扣扣,本人在这里无意做过多评价,人生在世为了什么?

仇恨吗?

不,我们不是生活在电视剧里。

仇恨是负累。

这么多年都放不下仇恨,或许它已经和张扣扣融为一体,或许它就是 支撑张扣扣活下去的希望。

或许:死刑判决是他最好的归宿



遇我得福


张扣扣她妈本非良善之人,在村里骂街撒泼,邻人不敢招惹。曾在邻居门口修墙,堵了邻居的出入,迫使邻居在墙上挖门,绕道而走;曾在邻居家围廊住了半个多月,拉屎撒尿撵都不走,光天化日之下,人人侧目,绕路而行。用她村里人话说:他妈和村里人几乎都干过架,就是他妈把张扣扣带到了这个地步。

死的时候,也是无故挑衅,骂街在前,打架在后,被对方半大小子,用木棍击打头部而死。

有人说“杀人偿命”。那好,剖析下張母的死。

張母先往王富军脸上吐痰,又用扁担打了王正军的头,出血了。王正军当年只有十七岁,未成年,血气方刚,随手捡起木棍打了張母头部,張母死亡。

这起案子,用中外法律哪一条,也不过是邻里纠纷,误伤致命,没有死罪。更何况,張母挑衅在先。

其实,为張母喊冤的人总说“换位思考”,那就假设下,張母是最先用扁担打的王正军头部,打出血了。假如,用力过猛,打死了,怎么判?

判不判死刑?杀人偿不偿命?

故意和意外,这是严格的法律界定,不能只看结果,不看过程。

农村人吵架,你骂我,我就骂你。你打了我,我就打你。没错吧?

那么,争吵时的打架,和事后蓄意报复,这能是一个性质的事吗?打架属于误伤,而事后报复,却是杀人,目的不一样,性质不一样,法律的结果,当然不一样!

王正军误伤張母,是罪不致死的。可张扣扣不但杀了王正军,还杀了他哥哥和他父亲,不是杀人恶魔吗?不是罪有应得吗?为杀人恶魔喊冤的人,你们的动机是什么?你们想达到什么目的呢?

虽伤害了張母,但罪不至死,但王家死了父子三人。白莲花们口口声声为“扣扣”喊冤?三条冤死的人命,为何冷漠对待?

张扣扣少年受母亲死亡的刺激,性格乖戾,在外打工不顺,生活不如意,形成反社会倾向,就把怨恨发泄到当年的邻居家,酿成血案。

反社会倾向,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你们把他描绘成一个为母报仇的“义士”,请你们反思,如果他是你们的邻居,同事或者亲属,你们是什么想法,你们会和他亲近吗?愿意和他交往吗?他这么偏激,你怕不怕他有一天因为你得罪了他,比如,踩他脚了,比如坐车挤到他了,再比如……

你不怕,你的家人怕不怕?你的孩子?妻子?父母?怕不怕?

张扣扣,就是一个反社会倾向的暴力分子,把这种人塑造成“义士”,实际上是鼓励暴力犯罪,危害的是所有的人。

没有法制观念,用私刑报私仇,最后的结果,就是社会秩序的崩塌,人人自危,你是无心之过,人家可能就会灭你全家。

法外无私刑!私刑泛滥,每个人都可能被人用“合情合理”的理由打死,就像现在,有些人说“为母报仇,情有可原”一样。而你被打死了,一样会有人欢呼“正义战胜邪恶”,一样会有人欢呼“刀下留人”!

这是社会正义吗?这是大家希望的社会吗?

我们在提倡“法治社会”,即使法律判罚有错,也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纠正和解决,决不能以私刑代替法律。

没有法律的保护,这个社会不可能有正义。

国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从这个案子上就能看出来,喊好,喊“义士”,喊“孝子”,喊“刀下留人”……丑态百出。这些人恰恰就忘了,张扣扣首先是一个杀人犯,他有三条命案在身,而且乱杀无辜。

对一个杀人犯爱心泛滥,为什么不回家关心你妈?

张妈因为自身原因,惹祸上身,被人打死了,这是她,她不是你妈。为什么有人自动把自己变成了人家的儿子,不断问我“要是我们碰到此事,怎么办”?

怎么办?回家陪你妈。

你妈良善慈悲,自然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为啥你要咒她?

无论是谁,不论是妈还是儿子,首先是个公民,必须守法,做个好人,正常人,守法的人,自然诸邪不侵,长命百岁。

我再奉劝一句:不要招惹是非,会“引火烧身”!

我也经常在网上看到,违章的司机,对着交警破口大骂,撕撕扯扯,甚至举手给一巴掌。我都奇怪,谁给你的勇气?不知道那是警察吗?他是代表着法律在执勤,你们,都没学会敬畏法律吗?

不敬畏法律的结果,就是违法犯罪,动不动就把“水泊梁山”那一套拿出来了。这里不是宋朝,这是现代法律社会。有些人不但是法盲,还是缺心眼,和法律对着干,你有多大本事?

为啥美国人怕警察?不听话真的揍你,甚至开枪爆头,所以美国人乖乖的,警察让干啥就干啥。保持法律的威慑,才能秩序井然。

面对一个暴力犯罪分子而欢呼“同情”,正说明“法制教育”任重道远!维护法律的权威,还没有深入人心,我们离法制社会,还非常遥远!

为一个暴徒立牌坊,本身就是一种病态!

【非常感谢点赞支持我的朋友。我知道,在这个时候,出来说这个话,会挨骂。

但我依然要说。经历过文革的人,一定知道“法律”被践踏的结果。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寻求真理,决不能无视法律报“私仇”,那样的结果,就是社会的灾难。

我虽力孤,但我无惧,为了真理,为了社会正义,我依然要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个不能是一句空话。如果法律不健全,不合理,我们不是抛弃法律,去私下解决,而是站出来,完善法律,健全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才是维护每一个人的尊严!】

注:很多人问我“信息的来源”?案件发生后,记者就去了张家了解情况。网上信息都有,自己查阅!

第三图是“最高检察院”的案情说明,大家看看!






净空不是空


张扣扣杀人案,并不仅仅只是为母报仇,或者蓄意杀人这么简单。

对于我们来说,20年前死掉的,就是一个普通农村妇女,据说人品还不怎么样的。但是,对于13岁的张扣扣来说,意义就完全不同了。这个女人是生他养他的妈妈,是他之前13年生命里, 最重要的生活、情感依赖对象。现在,妈妈突然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这种巨变所造成的心理创伤,是一般人都无法理解和体会的。

我的一个表哥,也是在十几岁时,妈妈因为肝癌去世。他在县城上学,每逢周六、周日回到家里,都会跑到妈妈坟头痛哭。他那时因思念母亲而表现出来的痛苦,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而这种对母亲的思念,并不会随着年龄的成长,而有所减弱,甚至有着愈发强烈的趋势。

而且,对于张扣扣来说,这种对母亲的思念之情,还与对王家人的仇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因为,对于张扣扣来说,杀害自己母亲的人,只被判处七年徒刑,而且只坐了四年的牢,无论如何都是畸轻的。

最最重要的是,没有任何人,给还是一个孩子的张扣扣,合理的心理疏导和安慰。帮助他从这种思念和仇恨的痛苦中走出来。这二十年来,这种痛苦无时无刻的不折磨着张扣扣。而这才是张扣扣至今事业无成,和他最终走上复仇道路的直接原因!

所以,张扣扣案是一个社会的悲剧,而判处张扣扣死刑,只是给这份悲剧添上一个冷酷的句号!这些责任,本不该由他一个人来承担!


姜丁粽子


小时候,上四五年级时候,老爸在上海打工,老妈在家陪我照顾我,,,有一年邻居跑来欺负我妈,原因就是,我家有块地跟那人家挨着,有个埂子。那人把埂子他家那边挖了,把泥巴让我家地这边补,。就为了多占一点地,,然后吵架了,我妈害怕,都哭了,我立马去厨房拿了菜刀追着那个人砍,吓得他跑回家反锁门,我给他家鸡窝里几只鸡砍死,给他家玻璃全砸了,后边屁都没放一个,再见到我妈,客气多了,,所以,,从我个人来说,张扣扣不过分,,他自己认为值得就行,合理不合法,该负的责任还是要负的。他也没伤害无辜者。。不存在报复社会,对社会不满什么的,


莫生气不着急


我一个不懂法的人都知道这次刀下留不了人。

我在前不久百度了这件事,百度上这件事简要说就是,当年张扣扣的妈妈因为种种原因,辱骂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并把唾沫吐到了这个孩子的脸上!然后这个孩子的一个兄长和父亲一共三个人失手把张扣扣妈妈打死了!但是尸检的时候非常恐怖,有关部门没有隔离当着张扣扣和很多围观群众应该是鲜血淋漓的解刨张扣扣的妈妈,这个太过分了。。。

张扣扣在手刃的受害者中有一名是当年在外地的一个无辜。根本没有参与这件事!

张扣扣这二十年过得并不好,而且越来越差,反过来仇家越过越好!

我在百度上查到的就是这个。所以我觉得法律应该不会放过他!这个和上一次救母杀人的不同,那个是犯罪进行时,属正当防卫。这个是犯罪过去时,属于现在张扣扣杀人进行时。。。


魏紫姚黄31527521


情理法有时确实会有矛盾,就张扣扣案而死刑的判决结果在法律上很难改变,毕竟法律不可能鼓励个人复仇!

2018年除夕,张扣扣为报22年前母亲被砸死之仇,2018年除夕夜连杀仇家父子三人,一审被判死刑。张扣扣提起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1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个案子很多人在网上称“张扣扣为母报仇是英雄,不应该判死刑”,但实际上就这个案子来讲,大多数法律人能做的判断是”免死的机会并不大“,除非张扣扣真的被证明精神有问题。关于这一点,二审开庭前张扣扣家属又委托了3名精神病法医鉴定专家,对张扣扣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该份《意见书》认定张扣扣有偏执型人格障碍,作案时有急性应激障碍,控制能力减弱,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张扣扣代理律师庭前向法院寄出了上述意见并向法院申请3名专家出庭。而这个要求被法院驳回了。


其实这个结果也不意外,从整个作案过程来看,张扣扣确实有足够的认知和控制能力,作案前准备作案工具,精心伪装,选择作案时机及作案对象。杀人过程中,能准确地确定三被害人的身份,持刀分别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连杀三人,时间选择大年三十(2月15日),地点选择被害人上坟回来的路上,用假枪威胁他人,烧车时火星溅射到他人车上还让他人灭火。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购买食物藏匿,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而且二审开庭当辩护人问及,一审认为你工作不顺迁怒王家。张扣扣当庭表示不认可。他说:“办案人员和我说生活事情,我起先拒绝回答,但警察和我聊天,我就说了。我不知道他们要做笔录,我认为这些事是办案人员诱供。检察机关以我个人生活情况起诉我,说我报复社会,我又不是神经病,怎么会随便杀人。”


要说心理健康问题其实可能人人都有,事隔多年还要复仇杀人的张扣扣不能说没有心理问题,但是这和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并不是一个概念。很多人可能同情张扣扣年少丧母的状态,所以对他为母复仇的行为比较同情,坦率地说情、理、法在有些个别案件中确实会出现无法统一的情况。


但是理智地说,我们的法律确实不可能鼓励或赞扬私力复仇,在前事过去多年并没有新的冲突产生的背景下,一个蓄意谋杀,而且是杀死三个人,这样的状态以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确实很难免死。私力复仇与现场正当防卫不同,如果法律在这时鼓励私力复仇后果可能是纵容杀来杀去、伤来伤去,这显然不可能是大家真想看到的局面!其实对这个结果张扣扣也是有预测的,在二审前律师会见时,他曾对律师说过“不论二审结果如何,他都做好了准备,都会以平常心对待。”


律师杨文战


从提刀复仇的那一刻开始,我想张扣扣就想到了会有这一天,他并没有希冀自己还能活着走出去,所以在庭审结束时他说不后悔。

关于张扣扣一案,我之前已经发表了几个观点,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但总感觉意犹未尽,没有完整的表达出自己的所思所想。对于张扣扣的行为,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我认为用十二个字可以概括:“其遇可怜,其勇可敬,其果可叹。”

虽然张扣扣案性质很恶劣,造成了三人死亡,但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成长之路其实是很干净的,并没有暴戾的习性和行为,只是从20年前开始,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就开始走上了一条“血亲复仇”的不归之路。今天的恶果,缘于20年前的种子,我在想,如果当时能够有效的疏解小扣扣少年时的心灵,给出一个让人信得服的判决,张扣扣可能就会拥有不一样的人生。

张扣扣埋葬了自己,快意了围观者,很多人在评论张扣扣事件时,总是用一种快意恩仇的眼光去看,的确,因为这符合他们心中的“复仇情绪”。网络上很多人就是这样,喜欢用别人的悲剧来释放自己的情绪,张扣扣出气了,自己感觉也特过瘾。说实话,在张扣扣案发之后,我也有这种“复仇”的快感,但在看到张扣扣一家因此而改变时,我感到更多的是遗憾和悲凉。

20年前,因为母亲的死亡,改变了张扣扣家人的大半生,而在20年后,张扣扣引发的凶杀案,无疑将会影响其家庭的下半生。


元芳有看法


当你举起屠刀之时,也必将死于屠刀之下。

20年前举起屠刀的王家人,最后也死于屠刀之下。最后的张扣扣,也被判处死刑。

当然,在我们民间的淳朴观念来看,张扣扣举起的是复仇利刃。但是,从法律上来看,张扣扣举起的是杀人的屠刀。

所以,最后法院认为张扣扣的杀人行为并不仅仅只是基于为母报仇,所以即便张扣扣自首,但其所实施的行为,所在的危害的后果,所带来的社会恶劣性及影响性都极其严重,最后一审,二审都判处张扣扣死刑。

律师的辩护,网友的呼吁,并不是代表社会公众认可这种以暴制暴的同态复仇,也并不是认为张扣扣无罪,只是希望因为案中有案,情有可原能够为其从轻处罚,留他一命。

二审判决后,央视也特意就此事发表评论,莫因极端个案动摇对法治与常识的坚守。这是官方的表态,认可张扣扣涉嫌故意杀人罪及毁坏财物罪的判罚。虽然从判决死刑到最后执行死刑,还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但是官方的定调,已经可以确定此案不可能有其他回旋的可能。


叶律师


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传统思想与现实社会的“观念碰撞”、“认识差距”问题。

一部分人认为:张扣扣蓄意杀人,必须严惩;
另一部分人认为:张扣扣替母报仇,其情可怜。

为何张扣扣杀人一案,却引发网民两种水火不容、截然不同的观点呢?

因为,中国古代的司法传统对(替父母)复仇案例大多给予从轻发落。

儒家经典《礼记·曲礼》有“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的说法,也就是民间流行语中的“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父如此,杀母亦然。

譬如《宋刑统》中首次规定了对于复仇问题的司法程序,即遇到复仇案件,基层司法官员应该根据上请制度,将案件提交由皇帝处理,“臣等参详:如有复祖父母、父母仇者,请令今后具察,奏请敕裁”。换言之,中央法司的法官(君主的裁决通常都是采纳法司讨论后的意见)通过平衡考虑情、理、法,对一部分私人复仇案作出了减刑判决。

据史载,宋仁宗时期,单州(山东菏泽)人刘玉之父被王德殴打致死,王德获刑后恰好遇上国家大赦,免死,刘玉私自杀了王德,以复父仇。宋神宗时,青州人王赟之父为人殴死,王赟年幼,未能复仇,但他长大后,便伺机刺杀了仇人。这些复仇者最后都按特殊的杀人案处理:豁免死刑,但没有免除刑罚,如刘玉被“决杖、编管”,王赟“刺配邻州”。

而明清朝代,也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宋朝对亲人复仇案件宽大处理的传统。其律法对复仇杀人较之普通杀人,明确给予了减轻处罚。例如《明律》规定:“祖父母、父母为人所杀,而子孙擅杀行凶人者,杖六十。其即时杀死者勿论。其余亲属人等被人杀而擅杀之者,杖一百。”

然而,吃瓜群众必须清楚地认识到,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法治思维的确立,故意杀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为《刑法》所不容,明确规定要对张扣扣这种“复仇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发泄内心的积怨而实施杀人的案件)予以依法严惩。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明文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受到或多或少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不少人难免对张扣扣“替母复仇”产生些许怜悯和同情,但是“法不容情”、”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张扣扣打着替母复仇的借口,光天化日之下,残忍夺去数条人命的恶劣行径,影响极坏,国法不容;而民情民意更不能无原则地绑架司法审判。

因此,2019年4月11日,陕西省高院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当庭宣判裁定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无不当之处。


霍小姐的八卦炉


没有二十年前的命案,就不会有张扣扣的报复杀人,所以一直很好奇二十年前两家为什么会发生冲突,于是查阅了一些资料。

据说,两家曾经关系非常好,子女互称对方的父亲叫“干爹”,对于此点,张扣扣在接受采访时也承认这一点。王家曾带着张家做过一段时间贩卖猪肉的生意,后来因为对张扣扣的父亲不满意就不带他了,导致张扣扣母亲对王家不满意。

据新闻披露,张扣扣的一个伯母在接受采访时说张扣扣母亲脾气不太好,喜欢与人争吵,自己也与她吵过架。这一说法,村里的一些其他人也给予了证实。双方发生冲突的那一天,按照张扣扣父亲写的申诉材料上的说法是:张扣扣母亲路过王家门口时,无意吐唾沫,王富军“以溅到其脸上为由对汪秀萍拳打脚踢”。王家的说法是,张扣扣母亲走过王家门口,看到王富军时向其脸上吐口水,于是发生了冲突。暂且不论是否是有意还是无意,从双方的说法来看,张扣扣母亲吐口水这件事是确实存在的了。

谁能想到,鸡毛蒜皮的小事竟然演变成了一场大冲突,张扣扣母亲被打致死,王家老三被判刑七年,二十年后王家父子三人被杀,张扣扣被判处死刑……

现在是法治社会,早已抛弃了血亲复仇,犯了罪的人,自有法律去惩处,如果鼓励报复杀人,社会就乱套了,所以张扣扣被判处死刑,也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

假如张扣扣这些年混得不错,成了家,有了老婆孩子,也许仇恨就没那么深了,但人生的事,谁又说得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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