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

■要加大对群众举报线索的奖励力度,引导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

■要对黑恶资产坚决予以追缴,坚决做到打准、打实、打狠,不留后患。


打好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


晨报融媒体讯(王安政 记者 王晓丹)4月15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杜吉君参加会议。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顶着巨大压力、克服重重困难、付出无数艰辛,成功侦破一大批倍受各级领导关心、社会各界关切和广大群众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突出重点、戮力攻坚,坚决确保“百日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加大对群众举报线索的奖励力度,引导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重点围绕“百日攻坚战”,加强正面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浓厚氛围;要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对黑恶资产坚决予以追缴,坚决做到打准、打实、打狠,不留后患。对涉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保护伞”的,坚决按照刑法条款立案侦查;对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的,要严格按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种类,依法调查取证,确保打掉一批站台撑腰、包庇纵容的“官伞”,清除一批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问责一批见“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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