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國家統計局發佈2019年一季度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2019年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93元,比上年同期名義增長8.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8%。
一、居民收入情況
2019年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93元,比上年同期名義增長8.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8%。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33元,增長(以下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同比名義增長)7.9%,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9%;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00元,增長8.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9%。
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7158元,增長8.8%,中位數是平均數的84.3%。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10038元,增長8.2%,是平均數的86.3%;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3663元,增長8.9%,是平均數的79.6%。
圖12019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數與中位
按收入來源分,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4838元,增長8.7%,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57.0%;人均經營淨收入1486元,增長8.3%,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17.5%;人均財產淨收入721元,增長12.2%,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8.5%;人均轉移淨收入1449元,增長7.3%,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17.1%。
二、居民消費支出情況
2019年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5538元,比上年同期名義增長7.3%,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4%。其中,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7160元,增長6.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4.1%;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3525元,增長8.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8%。
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食品菸酒消費支出1673元,增長3.6%,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30.2%;人均衣著消費支出449元,增長1.7%,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8.1%;人均居住消費支出1212元,增長9.5%,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21.9%;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消費支出319元,增長3.1%,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5.8%;人均交通通信消費支出729元,增長7.8%,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13.2%;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支出548元,增長20.6%,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9.9%;人均醫療保健消費支出464元,增長9.3%,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8.4%;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務消費支出144元,增長7.1%,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2.6%。
圖22019年一季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及構
表12019年一季度全國居民收支主要數據
<table><tbody>指標
絕對量(元)
比上年增長(%)
(一)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493
8.7(6.8)
按常住地分:
城鎮居民
11633
7.9(5.9)
農村居民
4600
8.8(6.9)
按收入來源分:
工資性收入
4838
8.7
經營淨收入
1486
8.3
財產淨收入
721
12.2
轉移淨收入
1449
7.3
(二)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
7158
8.8
按常住地分:
城鎮居民
10038
8.2
農村居民
3663
8.9
(三)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
5538
7.3(5.4)
按常住地分:
城鎮居民
7160
6.1(4.1)
農村居民
3525
8.7(6.8)
按消費類別分:
食品菸酒
1673
3.6
衣著
449
1.7
居住
1212
9.5
生活用品及服務
319
3.1
交通通信
729
7.8
教育文化娛樂
548
20.6
醫療保健
464
9.3
其他用品及服務
144
7.1
注:
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人口比重+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人口比重。
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義增速=(當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義增速/同期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③全國居民人均收支數據是根據全國十幾萬戶抽樣調查基礎數據,依據每個樣本戶所代表的戶數加權彙總而成。由於受城鎮化和人口遷移等因素影響,各時期的分城鄉、分地區人口構成發生變化,有時會導致全國居民的部分收支項目增速超出分城鄉居民相應收支項目增速區間的現象發生。主要是在城鎮化過程中,一部分在農村收入較高的人口進入城鎮地區,但在城鎮屬於較低收入人群,他們的遷移對城鄉居民部分收支均有拉低作用;但無論在城鎮還是農村,其增長效應都會體現在全體居民的收支增長中。
④比上年增長欄中,括號中數據為實際增速,其他為名義增速。
⑤收入平均數和中位數都是反映居民收入集中趨勢的統計量。平均數既能直觀反映總體情況,又能反映總體結構,便於不同群體收入水平的比較,但容易受極端數據影響;中位數反映中間位置對象情況,較為穩健,能夠避免極端數據影響,但不能反映結構情況。
表22019年一季度城鄉居民收支主要數據
<table><tbody>指標
絕對量
(元)
比上年名義增長
(%)
(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633
7.9
按收入來源分:
工資性收入
7118
7.8
經營淨收入
1446
10.5
財產淨收入
1198
11.3
轉移淨收入
1871
4.4
(二)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
7160
6.1
按消費類別分:
食品菸酒
2135
1.7
衣著
603
-0.9
居住
1629
9.4
生活用品及服務
408
3.6
交通通信
925
7.2
教育文化娛樂
706
16.8
醫療保健
555
9.6
其他用品及服務
200
7.3
(三)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600
8.8
按收入來源分:
工資性收入
2009
9.0
經營淨收入
1535
5.9
財產淨收入
130
10.1
轉移淨收入
925
13.3
(四)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
3525
8.7
按消費類別分:
食品菸酒
1100
6.8
衣著
258
7.7
居住
694
7.7
生活用品及服務
210
0.7
交通通信
486
8.0
教育文化娛樂
351
29.3
醫療保健
351
8.0
其他用品及服務
75
4.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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