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癌症晚期,每個月得花5萬續命,該不該離婚?為什麼?


唉,為什麼要離婚呢?一輩做給一輩看那怕你借錢你也要讓老人治吧,否則以後你老了孩子會管你嗎?你的情況和我我一樣,二十多年前我老公公也是這病當時還沒醫保的都是自己墊錢以後去單位報銷,剛好我老公辭職了單位領導正好找句口不報銷拖著,單位多少人都在看我老公的笑話麼,再難也治吧,說實話當時小姑子有錢都捨不得拿出來墊錢治他爸,而我欠著別人十多萬的高利貸就因老公是兒子只有我們治了,那時真是我最艱難的時候一天我倆掙五百元都不夠一天的費用真是傷心難過,還是單位的醫生幫我家墊著錢打針維持到老公公走啊,這醫生我一輩子都感謝她的好,所以只要她家有事我都去幫忙,老公公走了一個星期後我倆辦完後事只剩下170元錢這是我人生最窮的時候了,當然上天還是回報了我倆,日子越過越好,老天是看的見的,相信因果吧,好心必有好報。


心態50248


我也經歷過!公公六十五歲那年突患癌,我和老公抱著哭,老人一直很強壯的呢!得病當然得治,可那會家裡在建房,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很少,我們用的又都是進口藥,可以說山窮水盡,沒辦法,用別的名義貸款給公公治病!醫生讓放棄時,我和老公還是堅持治,心裡清楚,肯定治不好,就是為了今後無憾!為了做生物治療,我的血型符合就抽了我的血!醫生說活不了五個月,我公公是在一年半後去世的,當時農村很少有買公墓,我老公去城裡花了幾萬買了!總之,那個艱難的日子,老公做什麼,我都支持,我老公至今提起都感激我的明理!我們生活如今過的相當好。如今題主因為這事想離婚,不肯患難與共的,那你本性真的不太善良,即便離了也不會幸福!


淡定蘭


如果家裡有錢,可以花下去,如果一般家庭還是算了吧!和你老公商量保守治療吧!我老公公直腸癌前年12月份查出來手術的,去年,一年360多天,我們整整住了186天院,錢自費就三十多萬,重症監護室待了好多天,萬幸的是人回來了,護工請不起,老公上班,下班就去醫院,我以醫院為家,熬出個高血壓,婆婆本身就高血壓糖尿病,更不敢讓她熬,她在家幫我接送孩子上學,看病錢我出的,我給我婆婆說的,我有多少錢都可以給花掉看病,但我不會到處借錢,或者賣房子,因為這個病是看不好的,但我們還得生活,我婆婆說她也那麼想的,我們盡力了!現在一切都好,馬上又該複查了!願一切都好,家裡在也禁不起折騰了!


明天會更好143661585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好一概而論,開廠的做生意的家底厚的心疼長輩的,盡力能留一天是一天,我堂姑肺癌晚期醫生宣佈沒得救了,弟兄三舍不得媽媽,天天氧氣+營養液維持,撐了一個多月,我去看她時握著她的手只想哭,老姑遭罪啊,弟兄妯娌也天天24小時輪流陪護,弟兄三也都是普通人,沒人做生意,全憑那份愛,哥仨誰也不願意開口提出拔氧氣,還有一個私營老闆,老爺子生病了,我們去看,沒去醫院,就在家裡叫村醫過來打點滴,也沒說啥大病,幾天後水也不掛了,就這麼沒了。

有錢有心就撐一段時間吧,五萬能一個月,說明還可能有救,有心無力,也不用離婚,把好你手裡的錢,畢竟活人還要生活下去


誠緣堂


不請自來

過年的時候婆婆還和我說過這個話題,她的外甥媳婦和我一樣大,三十九歲乳腺癌,好像到了中晚期了,治療費要好多錢,還不一定治得好,身邊這樣的事太多了,她說如果她得了癌症千萬別給她治療,給點止疼藥就行,我說我也是這麼想的,如果您得了這個病,我就什麼也不幹了,換輛好點的車,帶著您到處去旅行,感覺身體不舒服了就去當地醫院看一下,心情好了比在醫院化療強的多

婆婆說那哪行啊,孩子們還小你哪能離得開?我說就算倒黴最少也得十年以後吧,老三都19歲了,婆婆哈哈笑著說行,就這麼辦

有時候老人得病時的心態對病情起很大作用的,我婆婆心態就很好,希望她身體健康,看著我兒子結婚當上太奶奶


羅鍋上山1


我接觸過無數離婚的人,因為家裡老人生病的原因,意見不合,選擇離婚的並不少見。


第一,我想如果公公自己有錢,自己花錢治病,兒媳婦無權干涉,當然,現在的兒媳婦也難說。譬如我家樓下鄰居阿姨,每次旅遊去,她兒媳婦都罵罵咧咧的。

鄰居阿姨並沒有花兒媳婦一分錢,兒媳婦卻認為阿姨的退休金什麼的死了都是她的,出去旅遊花的就是她的錢!

我常常想,既然想象力如此發達,為何不想想自己會不會死婆婆前邊呢?

第二,如果公公自己沒有存款,沒有錢,但是你們夫妻二人每個月的收入如果除去五萬,還有富裕,我建議可以支持公公繼續治病。所謂人死不能復生,很多人隨著年歲的長大,會越來越懼怕死亡。

我有一位親戚,就是因為捨不得給老父親治病,現如今他也五十歲,每天都活在愧疚裡。

第三,如果公公沒錢,你們支付五萬塊錢後,會負債累累,我還是建議和配偶進行一次溝通,看他的想法如何,很多老人是不願意拖累自己子女的,但是同樣也是非常懼怕死亡的。如果配偶堅持給自己父親治病,你又不願意,我建議暫時分開,但是不是以吵鬧的方式。

可能很多人會說,我的建議不盡人情,但是如果心裡憋著勁,兩個人只會不斷的吵鬧,最終結果依然是分開,對雙方的傷害都比較大。



秘語相傳


公公患癌晚期,每個月得花五萬續命,該不該離婚,為什麼?離婚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如果和老公關係很好,那就更不能有這個想法,逃避解決不了問題,還是要和老公一起去面對。



結婚過日子,說不定會出現什麼狀況。但是我也理解你的心情,因為當你面對一個生命垂危的病人,儘管千辛萬苦的想法來治療,可始終無法去挽回親人的生命,你面對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表面說笑,內心是流著淚的吶喊,特別是這種沒有希望的病症,那就是挖心般的淒涼無助啊。



我的媽媽那會也是重病,從得病到去世,將近一年多的時間,彷彿那一年多,我都是用十年的時間去陪伴媽媽的每一天,每一秒對我來說有多麼重要, 儘管每天的治療費用都是驚人的,但是不怕,只要媽媽在家就在,堅強就是走下去的動力,我借了很多,親戚朋友,那些錢以後可以慢慢還,但是媽媽卻只有一個。



看著媽媽因為疾病折磨的樣子,我每天都心都是碎的,表面堅強,可是暗地裡流的淚,都會讓自己崩潰,在這一年多的時間,我除了陪媽媽治療,就是陪媽媽去看祖國大好河山,後來媽媽腿疼逐漸的不太能走了,我就推著媽媽去大連看看,因為她喜歡海,我要滿足她的願望,才不給我留遺憾。再後來媽媽的腿完全不能走了,只要媽媽能動一點,我推著媽媽去公園看花,看鳥兒自由的在藍天飛翔,生命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平等的,在媽媽最後的日子裡,經過幾次的搶救大手術,媽媽身體已經吃不消了,她聲音很輕,彷彿現在就像在我耳邊說,妮,答應媽媽,再出血癥狀不要搶救了,這輩子媽媽有一個乖女兒知足了,我含淚答應了媽媽,給媽媽說,下輩子還要給媽媽當女兒,因為我沒有當夠,兩天以後,媽媽走了,給我擺擺手,一條思念的路便伸向兩頭了。



所以如果能給你的公公治療還是要治的,婚是不能離的,生命很脆弱,在有限的生命中,去做一件讓自己心安的事情,那是無限的大愛循環。現在來看,可以申請大病補助,去呼籲輕鬆籌,社會的捐助。



即便是兩個人因為沒有愛了,真的要離婚,也要等到老人身體好起來,或者是以後再說,也許經過經過生死離合,會讓兩個人的感情更牢固。人這一生不管幹什麼,事情做的完美才是主要的,你說是嗎?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歡迎留言探討!


唯美情感創作者


為什麼想到離婚啊,可以讓公公放棄治療啊!

  1. 公公已經癌症晚期了,基本上不可能治癒了。在家庭條件不富裕的情況下,沒有必要強行去花費每月5萬元錢去治療。
  2. 我想之所以去治療,不在乎兩點。一是為了滿足你老公的孝心非要給你公公治療(不如在最後的時間好好孝順你公公,帶他到處玩玩),二是你公公怕死非要你們給他治療(毫不客氣地說即使治療也是苟延殘喘,最後罪受了,錢花了,人還是死了)。

  3. 我覺得一個人不必活太久,七八十歲足矣。活的太長,生活不能自理,毫無尊嚴,還連累子孫,不能為了活著而活著。
  4. 努力勸說你老公、公公,放棄治療,如果不行的話就離婚吧。勸說無效只能說明在他們的心裡你的小家根本就不重要。
如果你認同我的觀點,請幫忙點贊、評論、轉發,謝謝!如果你不認同我的觀點,可以說出你的見解,不勝感激!

農村大學生


大實話:離婚只和夫妻感情有關,跟其他事無關,這種事不一定非得通過離婚來解決。

之前有網友給我發過這麼一個問題諮詢,說的是自己的岳父是胃癌晚期,按照醫院的說法,就算是花錢堅持治療,基本上也活不了幾個月了。但是,妻子卻稱能活一天就要治一天,堅持不放棄治療。不過,因為每個月要花費近五萬元的治療費用,家裡多年的存款幾乎都被消耗殆盡了,丈夫實在是難以忍受,所以,就想著和妻子離婚。

其實,就現實情況來說,如果是一個普通的工薪家庭,可能一年的存款儲蓄也就是幾萬塊錢,對於這一個月5萬塊的治療費用確實承擔不起,這是很現實的事情。並且,就癌症晚期這個病來說,基本上被治癒的可能性也很小了。所以,如果從現實角度出發,確實不建議一個普通的家庭去承擔這麼一個鉅額的醫藥費用。

但是,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讓妻子能夠明白治病這個事不能再進行了,這樣下去別說救不了岳父一個人甚至整個家庭都要陷入債務危機了,而離婚顯然不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

如果你見過身邊有人離婚的話,你就會明白,其實離婚這件事是很困難的。並不是說你想離就能離的,說現實一點,只要妻子不同意,而你又沒有什麼正當的理由證明你們夫妻間的感情出現了問題,那麼這個婚你就離不了。並且,更噁心的是,因為你的責任逃避,你這種行為還可能受到批評。畢竟,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職責,父母有病而不盡力治病,這從法律角度而言指定是說不過去的。

所以,這時候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關鍵在於說通妻子放棄治療,如果妻子執意不肯,並且也堅決不離婚,那麼就要通過法律途徑來儘量使自己的損失降到最小。畢竟,如果兩個人要是鬧到了這種程度,基本上就沒什麼感情可言了,還是要講點實際的事情。

首先來說,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和妻子對夫妻共同財產是有共同支配權的。妻子拿錢去給岳父治病,你也可以拿錢去消費,這都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涉及到借錢的話,就讓妻子以個人名義去借,夫妻債務是需要共債共籤才算共同債務的,個人借債是應該個人來還的。

之所以會建議你做這些,是因為你確定要離婚了,只不過離婚的事不是說一時半會兒就能離的,但是,治病花錢可是每天都在進行,只能是這樣把個人損失降到最小。當然,當你做準備走這一步的時候,肯定就是不講任何感情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明事理的老人早就選擇回家靜養了,因為他知道他的時日不多了,不會給自己兒女更多壓力的,只有那些年輕的時候做惡太多了,遭報應的貪生怕死,才幹出來禍害兒女的事來,我建議你選擇離婚,提前是你老公不你的感受,如果你不想離婚,可以告訴他,財產夫妻共同的,請他不要動你的那一半,他的隨便。因為那種病是無底洞,不把錢遭和沒了,不嚥氣,好的老人是不會這樣做的,因為他為兒女著想。兒女畢竟是他親生的,捨不得零無價值錢的,這就是個有尊嚴的好老人,給兒女做個好榜樣。如果你公公懂事的話,回家想吃什麼吃點什麼,開開心心過好每一天。準備好死的心態,才是好老人呢,如果我要是這種病,我會放棄治療,錢都留著給我兒女。我會選擇默默離開,告訴我兒女好好生活,你們都孝順,媽媽不給我的孩子找麻煩。咱們當老人的也不要因為生了兒女,就覺得兒女該咱們的,那樣的老人不配當老人。都說只要兒女好,我們當老的死也瞑目了,這句話永遠都是有道理的,你家要是有李嘉誠的條件就不用說什麼了,當拿錢玩了。說的對不對,不要噴我,本人想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