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號赤水河流域復興段
開展增殖放流生態修復執行行動
在有關部門監督下
500餘公斤、47100餘尾
中華倒刺䰾魚苗
被投放至河中
而購買這些魚苗的人
則是曾因非法捕魚而獲刑的
涉案人員周某和肖某
今年1月 兩人在禁漁期內
使用法律禁用的電捕方式
在赤水河葫市鎮小關子河段非法捕撈
被公安民警、漁政部門查獲
涉案人員家屬與工作人員一同放生
赤水市檢察院員額制檢察官袁曉峰告訴我們,為了保護赤水河流域的生態,從2017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進行10年的全面禁漁。進行增殖放流活動,就是為了落實誰破壞誰修復的司法理念,同時也是為了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態保護意識,推動生態文明的持續健康發展。
在禁漁區、禁漁期
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
都是屬於違法行為哦
保護生態環境從我們大家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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