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銀行因集團客戶進行統一授信管理不完善等違規被罰45萬元

千龍網北京4月17日訊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17日公佈了廊坊銀保監分局對廊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廊銀保監罰決字〔2019〕14號)。

決定書顯示,廊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邵麗萍,該行存在投前調查、業務審查不到位;資金髮放與項目進度不匹配;集團客戶進行統一授信管理不完善;高管未獲得任職資格情況下履職;信審會、投委會機制不完善的違法違規事實。

廊坊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廊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4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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