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一週!嘉興對“老賴”開展房屋強制騰退專項行動

2019-04-18 06:01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沈羽石

为期一周!嘉兴对“老赖”开展房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4月16日上午,嘉興中院與海鹽法院、平湖法院、海寧法院聯合行動,協同配合,對一起“骨頭案件”的涉案房屋展開強制騰退行動。

上午9時,參與行動的執行幹警在海鹽法院整裝待發。據悉,本案的被執行人是李某,家住海鹽縣武原街道海北路古蕩佳苑小區。2016年10月,海鹽法院判決他歸還借款本息36萬餘元和實現債權費用2萬餘元。此後,李某僅履行小部分義務,目前尚欠29萬餘元一直未付。李某還多次揚言,法院要是執行他的房產,就要與對方當事人同歸於盡。

为期一周!嘉兴对“老赖”开展房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為了避免李某採取極端做法,當天早晨7點多,海鹽法院執行局局長方照林就來到古蕩佳苑小區,希望再次做李某的思想工作。但是,方照林並未遇到李某,經電話聯繫,李某表示可以去約定地點見面,但是方照林趕過去後,李某根本沒來,再打電話也已經關機。

在確認無法聯繫到李某後,法院開始了強制執行。10時左右,20餘名法院幹警來到古蕩佳苑小區,強行開鎖進入李某住處,海鹽縣檢察院到場監督,縣公安局協助維持秩序,縣公證處全程公證。

为期一周!嘉兴对“老赖”开展房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李某現在居住的房屋有100平方米左右,執行幹警進屋後,對李某住處的物品進行清點登記,拍攝留證,打包封裝。為保證被執行人的基本生活,海鹽法院已經以被執行人的名義租賃了一處過渡房屋供其居住,現場的所有物品也將全部送往那裡。

“法院會依法開展房屋的評估拍賣工作,在房屋被拍賣之前,被執行人如果履行了還款義務,法院可以停止拍賣程序。相反,如果被執行人繼續對抗,甚至實施其他違法行為,法院也會依法追究其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方照林接受現場記者採訪時表示。

为期一周!嘉兴对“老赖”开展房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本次房屋強制騰退專項行動將維持一週,由海鹽法院組織實施,其他法院協同配合,截止4月15日,海鹽法院已經成功騰退9套商鋪。

“房屋強制騰退案件工作量大,工作難度高,為了確保案件順利執行,中院推進執行一體化機制建設,即基層法院上報重點疑難案件,中院統一調度全市執行資源,打破區域限制,開展跨區域聯合執行。”中院執行局局長楊迪虎介紹。

隨著“嘉法護航”行動的持續開展,全市法院將繼續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為護航嘉興市重大項目順利推進,為營造最優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