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2018年12月1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六届32次常务会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2日
《揭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面积为372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为:近期2018~2020年。远期2021~2035年。
二、规划目标
(一)战略目标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揭阳城市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走循环经济、绿色发展之路。建立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加强开发管控,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
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0%要求;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0%要求。
(二)分类目标
结合国家、省的文件要求及揭阳市实际情况选定12类指标作为评价指标。
揭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表
指标类型
具体指标
2020年
2035年
指标性质
水生态
年径流控制率
中心城区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0%要求
中心城区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0%要求
约束性
生态岸线率
20%以上
60%以上
约束性
水域面积率
现状水面率不减少
约束性
水安全
雨水管渠设计标准
新建地区:雨水管渠按P=3年标准设计,争取整体排水能力提高至P=5年。
旧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未能达到2年一遇的,应结合内涝整治、旧城改造逐步将其排水能力提高至P=2年。
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雨水管渠按P=5年标准设计。
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雨水管渠按P=20年标准设计。
约束性
内涝防治标准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取30年。
地面积水设计标准: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底层不进水;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cm。
约束性
防洪标准
根据榕江防洪体系建设要求,东山曲溪围、榕城渔湖围、磐岭围、梅仙围近期应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远期应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玉滘围、云路围近期应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远期应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登岗围、砲台江堤近期应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远期应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砲台海堤、地都海堤近期应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远期应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约束性
水环境
水环境质量
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引榕干渠、龙颈下库、新西河水库、翁内水库、水吼水库、世德堂水库、南陇水库等集中饮用水源地不低于Ⅱ类标准。
以上水域及枫江以外的主要河流和湖泊,不低于Ⅲ类标准。
枫江不低于Ⅳ类水标准。
约束性
城市面源污染控制(以SS计)
30%
40%
约束性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
不低于90%
100%
鼓励性
水资源
污水再生利用率
2%
10%
鼓励性
雨水资源利用率
1%
3%
鼓励性
管网漏损控制
12%
10%
鼓励性
三、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管控
(一)海绵城市管控分区
海绵城市的分区采取顺应城市水系特征,便于城市管理,科学合理划分的原则。具体以水系、河道、流域边界范围,结合防洪排涝规划中排水分区,同时以揭阳市排水管网的走向为基础,结合城市的行政分区将揭阳市中心城区划分为34个海绵城市管控分区,以方便专项规划与下层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更好的指导城市的下层次规划,将海绵城市的专项规划成果充分的落实到城市建设中。
中心城区防洪工程规划图
中心城区水质规划图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规划图
近期建设示范区示意图
市域生态安全格局图
中心城区防洪工程规划图
中心城区年径流管控图
中心城区水质规划图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规划图
中心城区雨水调蓄规划图
中心城区雨水行泄通道规划图
揭阳多雨,容易积涝
这个规划实施后,
就再也不用为“盖”大水发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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