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區一審宣判一涉惡案件 “惡霸”馬某被判20年

央廣網固原4月18日消息(記者許新霞)近日,固原市原州區法院對危害集體和群眾利益的村霸馬某依法開庭宣判,以非法儲存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尋釁滋事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法院審理查明,馬某系固原市原州區某村村民,長期強行侵佔該村小學校舍和鄉水管所歸自己使用,2015年3月又強行侵佔57戶村民198.35畝土地,使村民土地承包權收益受到損害,其侵佔的財產和土地權益總價值經鑑定共計達12.688萬元。2018年3月14日,公安機關又在其住所搜查出其非法儲存的炸藥20千克、黑火藥363.042克、雷管16枚,同時還搜查出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1支,槍彈24發。

法院審理認為,馬某違反國家對爆炸物的管理規定,明知是爆炸物而非法儲存,數量達20千克,情節嚴重,構成非法儲存爆炸物罪;馬某違反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的非軍用槍支1支,另持有軍用子彈24發,構成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馬某公然藐視國家法律,強行侵佔國家財產和村民承包土地,情節嚴重,構成尋釁滋事罪。馬某長期盤踞在當地,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危害和擾亂了當地社會秩序和村民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依法應當從嚴懲處。法院依據被告人犯罪事實、社會危害程度等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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