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採礦四名男子被判刑!

近日,固原市彭陽縣人民法院對四名男子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採礦一案作出判決。

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採礦四名男子被判刑!

檢察機關指控,2012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間,被告人袁某某、任某某、張某某在未取得相關許可證的情況下,租賃其所在村組部分村民農用地擅自取土挖砂、洗砂及堆放河砂。被告人何某違反國家礦產資源法的相關規定,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自行修築道路,擅自開採紅銀砂出售。其間,彭陽縣國土資源局及相關部門責令被告人袁某某、任某某、張某某、何某等停止非法開採,恢復土地原狀,但幾名被告人拒不履行,繼續取土挖砂。在彭陽縣國土資源局等有關部門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後,被告人袁某某、任某某、張某某、何某等人才停止非法開採,恢復佔用地。

彭陽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袁某某、任某某、張某某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何某涉嫌非法採礦罪向彭陽縣法院提起公訴。彭陽縣法院經審理,對被告人袁某某、任某某、張某某分別判處1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被告人何某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對各被告人均處相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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