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車鉤”還是“流氓鉤”,裝上真的不違法嗎,你怎麼看?

煙花ヨ那麼涼


拖車鉤我們即便沒用過,也都見過,它能擴充車輛載物能力,偶爾還能承擔越野救援任務。但在市區裡有時候就會惹麻煩。車輛裝拖車鉤合不合法?下面就來說說看吧。

裝拖車鉤違法嗎?

拖車鉤在越野時用沒問題,但是在城市裡還裝著,那就有點不厚道了。國內對拖車鉤的用車有明確的規定,但並不限制使用範圍。

裝拖車鉤有哪些危害?

拖車鉤一般是用來牽引房車或小掛車的,拓展汽車的載物能力。但是在市區裡用處其實並不大。萬一後車追尾的前車裝有拖車鉤,那後車的水箱的命運就難逃一死了...水箱一毀,車也就走不了了。

拖車鉤還容易絆倒走路不注意的老人和小孩,這就活生生變成流氓鉤了。



珠海交警


把拖車鉤比作流氓鉤恰恰說明了我們汽車相關法規在這方面不夠健全,仍然有很多模糊的地方。乘用車的拖車鉤誰都知道是用來拖房車、攜帶運載摩托、ATV、UTV或小型船隻的。

在我們國家對乘用車拖車有明確的相關法律規定,比如拖拽700公斤以下的小拖車是不需要備案,只要不遮擋號牌,拖車尾部剎車轉向燈光齊全就可以,上高速也是按照拖拽車輛的標準來收費。具體法規大家可以網上查到,這裡就不贅述了,總之法規有明確規定那麼拖車是合法的。

但對於出廠車輛沒有安裝拖車鉤的車型,國內的法規上來解釋,自己裝了拖車鉤就屬於是非法改裝,驗車是不予以審核通過的。從這裡就能看出和容許拖車是有相矛盾的地方,難不成我用膠水把拖車粘在車尾嗎。

關鍵的問題在於對拖車鉤的規格和使用上缺少相關的法律約束和解釋。完全可以制定相關更完善的法律,比如外露拖車鉤只可以在拖車時使用,現在有很多拖車鉤的形式是可以快拆後面的脫鉤,在不拖車的時候必須將拖車鉤取下,否則按照違章來處理。如果違章使用拖車鉤即便在被追尾的情況下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畢竟因為違規使用拖車鉤導致了後車車損加大。

其實法律只需要在這方面進行一下細化就完全可以解除拖車鉤=流氓鉤這個概念,相信大多數車主使用拖車鉤的目的也沒那麼邪惡和陰暗,更多還需要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供大家遵守,驗車也確實沒有必要認定安裝了拖車鉤就是非法改裝,不予年審。畢竟國家交通法規都明文規定了私家車是可以按規定拖掛房車和拖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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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拖車鉤的誕生目的非常單純,就是用於拖車,解救一些被困的車輛。但是現在很多人把自己的車輛裝上拖車鉤

從此,拖車鉤就變成了"流氓鉤",開始臭名昭著。

很多交通事故因為拖車鉤導致後車損傷加重,偏偏基本上責任都是後車的。

正常行駛車輛,前車如沒有突然佔道駕駛,後車跟隨太近造成追尾,也是後車責任。如果前車突然變道駕駛,造成併入車道時的後方面車輛追尾,這種情況,才是前車責任。

迴歸主題,汽車即使私自加裝拖車鉤,也是屬於非法改裝,因此交警會另行對非法改裝上路的車輛進行罰款。而交通管理規定已說明,汽車未保持安全車距,造成汽車發生追尾事故,是後車責任,原因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因此在道德和法律上,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雖然對方私自加裝拖車鉤,造成車輛追尾,汽車損壞特別嚴重,在道德上指責對方不厚道,情有可原。但是,以法律分析,前車在交通事故上並沒有任何的過錯,即使車輛是非法改裝,也僅是按不合法使用車輛處罰。

安裝拖車鉤發生追尾事故,保險如何理賠又成為一個問題。撞到沒有拖車鉤的車輛,汽車發生損毀的情況,相比有拖車鉤的損毀情況更嚴重。可能造成保險公司拒賠或少賠的情況,認為這種情況前車也有責任,因此顯得問題非常複雜。

加裝了拖車鉤出現事故的話,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我們先換個角度思考,從保險公司的角度而言,能夠不賠償的,就不賠償。特別是加裝了拖車鉤的車輛被追尾了,保險公司可以以非法加裝為藉口杜絕賠償。不過,不賠償的前提得是因為拖車鉤引起的。

之前北京一位出租車司機就追尾了一輛普拉多。普拉多就安裝了拖車鉤,追尾的結果導致出租車大面積損壞,而出租車司機就認為普拉多非法改裝,認為對方全責。保險公司和交警到場勘探之後認為出租車追尾導致,普拉多無責。

所以,保險公司是否不賠償呢?這還得看實際的事故發生過程。

事實上,一旦我們倒黴追尾了一輛安裝了拖車鉤的車,請不要懷疑,後車是全責。因為無論前車裝不裝拖車鉤,都不能抵消後車因為車速快、駕駛員精力不集中或其他原因引發的事故責任。對於安裝拖車鉤車輛的車主,如果對後車造成了極嚴重的傷害,遭到後車車主追責,交警也會酌情罰款。但是我們國家並沒有使用拖車鉤的大環境,這方面的法規現階段還比較模糊。

對於這種狀況,作為責任方的後車車主就會非常鬱悶,因為往往後車會有較大的損傷。既賠錢,又要接受自己愛車嚴重受損的事實,這讓許多的後車車主感到十分的沮喪。

那麼問題來了,安裝拖車鉤違法嗎?私自加裝拖車鉤合法呢?

根據公安部印發的《機動車登記規定》執行,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是允許的,所以說加裝拖車鉤只要是符合規定的車型都是合法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擅自改裝機動車結構、構造和特徵的,屬於違法行為。另外根據公安部第124號令,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改裝的部分超過原廠外觀和結構就法規。如此一來,拖車鉤的私自加裝就屬於違規行為。

從交管部門瞭解到,對於安裝拖車鉤的車輛不僅在車輛年檢中很難通過,而且交警發現後,還會進行相應的處罰。交管人員還表示,如果擅自安裝汽車拖車鉤,在機動車定期檢驗中,因為改變了車輛的長度等參數,車輛的外檢就不能通過,並且交警還會要求車主立即恢復車輛的原狀。另外,如果在路面上發現了擅自安裝汽車拖車鉤的車輛,執勤的交警也會進行查處。

不過,這個處罰的力度很小,而且拆卸和加裝都非常容易,說白了,被交警抓到後拆除。過一會重新加裝回去就沒問題了,如此一來,擅自安裝拖車鉤就非常難杜絕。


巴巴汽車


其實壹車熱評個人並不喜歡有些人非要把“拖車鉤”稱為“流氓鉤”,這部分人可能只看到了“拖車鉤”給其他車輛所帶來的傷害,但卻看不到它給自己車主所帶來的便利。



換句話說,憑啥叫“拖車鉤”是“流氓鉤”?

後車追尾前車,後車司機看著自己的愛車被撞得七零八落,而前車卻因有“拖車鉤”的保護而受損不嚴重,心裡不平衡了?

再說是你後車司機開車不注意導致的追尾,前車還莫名其妙的被你撞了,那我們怎麼沒把這些肇事車稱為“流氓車”呢?


當然,壹車熱評也提醒那些裝了“拖車鉤”的車主,車後凸出這麼長一段的金屬硬物,倒車時也一定要多加註意,不能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那麼車主私自加裝“拖車鉤”是否違法呢?

首先,我國的機動車管理條例裡已有明文規定,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是允許的,所以說車主加裝“拖車鉤”只要是符合機動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那就是合法。

但是,如果車主加裝的“拖車鉤”屬於凸出車外的部件,與原車註冊的外觀和結構不一致,那就屬於是私自改裝機動車的外觀、結構和特徵,被交警查到是要受到處罰的。



簡單的說,如果車主加裝的“拖車鉤”未超出車尾保險槓位置,那就是合法。但如果超出了,那就是違法。

在兩車發生追尾的交通事故中,如果是後車導致的追尾,那麼後車依舊是全責,毋庸置疑。而前車如果是違法加裝了“拖車鉤”,那麼前車同樣會受到一定的處罰,但交警對前車的處罰依據僅僅是因為前車進行了自私改裝,這種處罰力度一般是比較小的,多數是進行相應的罰款後勒令其將車輛恢復原狀。


最後壹車熱評還想說的一點是,車主需要注意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有違法加裝“拖車鉤”的行為,保險公司是否會賠償。個人覺得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說,當然是能不賠就不賠。

特別是對於加裝了超出車身以外的“拖車鉤”來說,你的行為本身已違法,因此保險公司會很容易以此為藉口拒絕進行賠償。


壹車熱評


汽車拖車鉤目前沒有針對性的規定,所謂法無禁止則允許所以可以確定是不違法的,至於是否是“流氓鉤”則要看是否以“流氓思維”去理解。

首先說明拖車鉤為什麼不違法:

1、《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說明小微型汽車允許加裝前後防撞裝置,對防撞裝置沒有具體分類,拖車鉤/梁則可以屬於這一類加裝件。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規定不允許改動機動車結構、構造和明顯特徵,加裝拖車鉤沒有改變明顯特徵影響車輛品牌和型號的識別所以不違法,其次構造的變化被【登記規定】允許所以也不違法。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第二款規定,小型載客汽車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總質量<700KG的掛車,普通汽車被允許牽引拖車自然要會被允許存在拖車結構,所以拖車鉤再次本印證是合法的。


所以拖車鉤的身份不需要質疑,至少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不允許使用,無非是在年檢的時候因為車身長度與登記長度有誤差需要拆除,而拖車鉤一般都是快拆結構或者螺栓固定,拆除是非常簡單的。

拖車鉤的主要作用是用來救援拖拽車輛,比如虎頭鉤;其次有方扣快插功能可以擴展的多功能組合拖車結構,可以安裝拖車球拖拽房車或能登記上牌的拖掛,也可以使用擴展行李架或同樣使用虎頭鉤。這些功能主要是用在戶外用車或自駕旅行,並沒有危害到其他車輛的利益。

所以流氓鉤的稱呼也就不成立了,日常用車中車輛同步行駛只要保證足夠的安全距離是不會導致追尾事故發生的,兩車之間的安全距離也絕不是拖車鉤伸出車體的一二十公分;那麼追尾到有拖車鉤的車輛責任完全在於後車,拖車鉤不是為了讓後車瞄準的,追尾別人的車子導致自己車輛損壞難道要怨別人的車子太硬嗎?那麼某些車系的紙皮車追尾大貨車是否要怨大貨車有被強制要求安裝的防撞梁嗎?

拖車鉤是否屬於“流氓鉤”完全取決於自己是否用流氓思維去判斷,管好自己的腳比關注拖車鉤更能保證安全,用車的方式不同、別用自己的標準去判斷別人。


天和Auto


科技科普促使人們養成理性思考和理性處理事務的習慣——凱騰聚知

首先要更正一下設計概念,“拖車鉤”和“拖掛裝置”是倆個概念。

在設計上車輛都會設置汽車拖困(車輛陷入泥濘,沙地等困境,需要被牽引)用孔或鉤用於被牽引或牽引其它車輛/機械。其學名叫“牽引鉤/孔”俗稱“拖車鉤”。

汽車牽引車,汽車列車會牽引專用裝置,或者車輛構成拖掛關係,這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裝置之間的牽引機構叫“拖掛裝置”,該裝置具有牽引自鎖安全/解鎖安全裝置,以及被牽引裝備牽引鉸接樞軸等,是汽車拖車和汽車列車一類安全裝置,俗稱“拖車鉤”。

家庭用車拖掛行李車,野營裝備這是國外車輛常見結構。在我國如果設計上有此功能一定要進行申報備案。現階段我國很少有乘用車設置拖掛裝置。原因很簡單,拖掛裝置對車架橫樑和縱梁結構剛度有嚴格的安全設計要求。

我國現在街面上改裝拖掛裝置的基本都是非法改裝,且改裝後基本不會用於拖掛專用裝置,反而是一種發燒友喜好行為。

由於在實際交通追尾等事故中該裝置容易導致被撞事故車出現不可恢復的或難以回覆的車體變形,因此被車友稱為“流氓鉤”。

除了一些戶外機構和野營發燒友的車輛具有認可的拖掛裝置外,普通乘用車用拖掛鉤基本都是非法安裝,這也是車友戲稱“流氓鉤”的又一原因。


凱騰聚知


在中國不管什麼事情,只要有蓋章的機會所有部門都說我必須蓋章,我必須收費,但是一旦出事了,大家都說我不是主管,我的公章沒有責任,


垣定


流氓鉤?有點搞笑這個東西,加裝,有多長呢?十公分?不會超過二十公分吧,你非得往上撞,?非得靠這麼近?其實看下交規吧,非法改裝是一回事,這個是不是非法,只要不是突然非法變道,這就是你追尾沒得商量,就算超載,只要後面超長不超過半米,就完全合理合法,說實話加個掛鉤,你非得往上撞,要是前面有包炸藥,你上不上?撞不撞?我們保證承認你合法,你無責,對方全責,來,這裡一大包炸藥,上……


哥是打醬油的路人甲


其實這種"拖車鉤"雖然說功能單一,真到了應用時侯是很有效果的。但是從美觀設計上還是有不足的地方,完全可以設計在車底盤下或設計在"原處"應凹進去為美,在那支出來的確有礙觀瞻顯得有些"野蠻"。原裝的也就那樣了,後裝的完全是有"自保"的嫌疑,防止後車追尾造成更大傷害,畢竟利用其功能的時侯少之又少,“不倫不類”了。



強歌69363307


開車追尾總是難免的,贊成或反對安裝拖車勾的理由都充分,但要著眼於減輕事故危害。如果著眼於責任方的損失應該放大(何況兩車相撞,有時是前車責任),不如把拖車勾作為出廠標配,讓每個人面臨同等風險。所以我認為應該限制拖車勾的使用,不使用時一定得拆除。那些把拖車勾說得振振有詞的人(司機),心裡多多少少有點陰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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