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這些發票:不能再使用啦!

1月份,小李在外出差取得了一張出租車發票。但小李拿到財務處報銷時,財務卻不給報銷。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小李取得的這張出租車發票,開票日期在1月份,

但發票上的發票監製章卻是舊版發票監製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8第 41號公告《關於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使用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全國統一啟用的發票監製章,2018年12月31日後舊版監製章的發票不能繼續使用。

因此,公司財務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

問題1:是不是所有舊版發票監製章的發票都不能使用了呢?

是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第六條規定,新稅務機構掛牌後,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製章。掛牌前已由各省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稅收票證和原各省國稅機關已監製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製的稅收票證在2018年12月31日後繼續使用。

所以,我們在取得發票的時候,應當注意是否是新版發票監製章的發票。

如果是舊版發票監製章的發票,可以當面拒收,並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舉報專線:12366。

問題2:新版發票監製章是什麼樣的呢?

新啟用的發票監製章形狀為橢圓型,長軸為3釐米,短軸為2釐米,邊寬為0.1釐米,內環加刻一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字樣,中間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省(區、市)稅務局”字樣,下環字樣例如: “深圳市稅務局”。字體為楷體7磅,印色為大紅色。 新版如圖:


今年這些發票:不能再使用啦!


今年這些發票:不能再使用啦!


通俗的說,我們辨別是否是新版發票監製章,只要看發票監製章第二行是否是“國家稅務總局”字樣就好了,如果是,即為新版。

電子發票是否受到影響?

其實,稅務機關係統後臺已經更換了監製章,大家不需要擔心。 最後附上,可能涉及舊版發票監製章的發票類別:

1、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包括通行電子發票;

2、各類冠名發票;

3、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4、通用機打發票;

5、通用定額髮票;

6、各類冠名發票;

7、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

(中稅華通備註:沒有說的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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