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霸座男,藥神案,扶老人反被訛,人販子是否應該判死刑!

最近幾年網上吵的最火的幾件事情,為什麼能夠引起大家的共鳴?是因為這些事情太遭人恨了嗎?我個人一點想法,說的不對,請大家輕噴,輿論的壓力實在承受不起!

我認為以上幾點熱點事件,並不是因為事情無解,而是因為法律不健全。社會在進步,人們的生活在進步,社會上出現的問題也一天天在變化。連實體店都已經塊被電商完全取代了,所以法律也該順應時勢重新審核了。

首先,說一下人販子是否應該判死刑?我認為人販子的問題上應該區分一下,例如有些人是因為私生子,想要兒子出賣女兒,未婚先育等等問題,出賣自己的子女。這一類人販子,應該歸結為,在父母或者直系親屬主動出賣自己孩子的問題上,不應該判死刑,但是也要有一定的法律制裁。另一類,誘騙,誘拐,綁架,偷,搶,騙等方式,對其他人的子女兒童,進行拐賣的事情,應該一律判死刑。只有如此,才能真正遏制兒童拐賣案件。

然後,說一下攙扶老人被訛的事情。我認為法律應該尊重事實,如果老人拿不出是誰撞倒自己的證據,就不應該對攙扶者進行處理,而不應該是攙扶者拿不出不是自己撞倒老人的證據,就該負責。想一想,撞倒老人的人為什麼不攙扶,逃逸?因為攙扶了,就有很大可能被訛上,畢竟撞人者不是故意,而老人身體是否有其他問題,沒人敢保證。所以法律應該把老人能否拿出是誰撞倒他的事實證據作為依據。

其次,說一下藥神案件。因為賣的藥是真的救命的藥,而且是不賺錢幫忙的前提下,還要承擔法律責任。一個救人的善良的人,做好事的權利都被剝奪了,我認為很不公平。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能夠活下去,而國內的藥,因為各種原因,無法滿足病人活下去的希望時,法律應該站出來保護弱者。我認為,所有的藥物研發專利,都應該受到法律保護,但是保護應該在一定的條件內,例如,當藥物的純利潤賺到研發費用的10倍的時候,研發專利將不受法律保護。讓更多的人能夠吃得起藥。

最後,說一下最近火爆的高鐵霸座男的事。我認為霸座男應該收到法律的懲罰,而不是輿論的懲罰。想一想,如果所有不公平的事,都需要輿論來懲罰,那麼這個世界將會怎樣?有多少事情是輿論涉足不到的?輿論只能解決萬分之一都不到的事情。而且輿論的壓力有多大?你們知道嗎?就因為一個霸佔一次座位,而需要承受一輩子的輿論壓力,對霸座男就公平了嗎?這件事,對於他以後的人生,他家人的影響,他未來的生存問題,都會造成很大的影響的。

法律不健全,我們應該去健全法律,而不是應該用輿論來代替法律。不然,法律都形同虛設,最終受害的還是我們大眾群體。

中華5000年曆史,讓我們從人治轉化為法制社會,最終收益的都是我們老百姓。如今的社會,你可以安心的在家吃飯,放心陪同家人在外面散步,安全在路上行走,都是法制的結果,社會要安定,需要的是法制,而不是人治,也不是輿論壓力。

最後祝祖國越來越繁榮昌盛,人民越來越幸福安康。

高鐵霸座男,藥神案,扶老人反被訛,人販子是否應該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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