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讓法院快給執行呢?

侯中傑15199845631


本人曾在法院執行局工作,辦理過千餘件執行案件。

與其說如何讓法院快點執行,不如我來告訴大家,哪些案子會執行得很快。

1、有明確財產線索的案件。對於有財產的案件,法院的處理力度是相當大的,大概包括訴訟中保全到了財產、對方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案件有不動產抵押等幾種。所以如果想要法院加快執行,找到明確的財產線索是很重要的一點。

2、被執行人願意前往法院協調。執行案件的關鍵還是在於被執行人是否有真誠的還款意願,如果被執行人願意前往法院協調的,那麼說明其身上的債務往往還在可以承受範圍之內,而且不願意採取逃避的態度,希望將事情解決。這種情況下,法院會促成原被告之間的合理還款協議,幫助案件得到解決。

3、被執行人明顯不具有償還能力。都說債多不愁蝨多不癢,當一個被執行人有著幾百起執行案件的時候,法院往往也會直接通知申請人,關於這個案件不要想太多,等待其他關聯案件追償結束後等待分配即可。

其實想要推動執行,最重要的還是前往法院跟法官當面溝通。

畢竟每個承辦法官都承辦著近百起案件,多去跑跑肯定對你的案子多多上心的。


法律小專家陳小彬


法院執行工作有結案率和執行期限的考核,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需要延長執行期限的報院長批准。

基於執行期限和結案率的考核壓力,執行法官往往會將快過執行期限、容易執行、有首封財產的案件儘快予以處理。目前法院執行案件分辦案團隊,主要分為終本組(沒有財產)和普執組(有首封財產)。

如果你在訴訟過程當中就已經凍結被告的銀行存款或者查封了被告的房產、土地、車輛,那麼到法院強制執行階段就可以直接申請法院評估、拍賣了,如果是銀行存款則直接申請法院扣劃。

對於有首封財產的案件一般分到普執組,超過了6個月還未執行完結的,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上一級法院向該執行法院發出督促執行令,責令限期執行。也可申請上一法院提及執行或者指令轄區內的其他法院執行。

如果你的案件沒有首封財產,同時也沒有任何財產線索,一般案件會分到終本組,法院一般會按照程序在法院的網絡執行查控系統進行一次財產調查,如果有存款或者便於執行的財產會通知你,如果沒有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該案件就會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方式結案。


法律知道


大家好!

關於題主的問題,我認為有以下幾點:

我認為法院執行的快與慢有很多因素

一、法院執行案件數量,現在我們都是知道,法院執行案件數量較多,尤其是基層法院,每個執行法官執行案件每年平均幾百件,就是說每天要執行一到兩件案件才可以。

二、申請標的,如果申請標的小,比如幾千幾萬的,那可能會快一點,法院可以通過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名下所有的財產,如果足額會凍結、扣劃、查封。如果申請標的大,比如幾十萬、幾百萬這樣的可能慢一點,因為標的大,被執行人又無可供執行財產,那麼這樣的案件執行是困難相對大一點。



三、被執行人履行能力。有些被執行人確實是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即使將所有的強制措施都對其採取,最終還是履行不了義務。


一般的執行期限是六個月,在六個月內法院通過網絡查控、傳統查控等所有的查控手段,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查控分析。如果在執行期間,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完畢或者強制執行完畢。這種就很快。如果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這種會慢一點。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櫻花草的煩惱


我國有很多申請執行人都會有一種錯誤的想法那就是“我已經申請強制執行了,而且對方每天吃喝玩樂肯定有財產,我只要在家舒舒服服的等著執行完了拿錢就行了”。但是如果真的這麼簡單哪來的執行難呢?

其實目前我國司法資源十分緊缺,每位執行法官每年要處理幾百件執行案件,這麼多的案件導致會有大量案件的堆積,執行法官肯定會選擇優先辦理證據充足、辦理簡單、標的額較小的案件。

所以申請執行人在申請執行後,一定要提交所有自己知道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如果自己沒有線索,可以採取審計調查、公告懸賞等調查措施獲取到被執行的財產信息這樣可以對於執行案件的推薦會有很大的幫助,也會有很大幾率加快執行的進度。


東友律師事務所


對於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仲裁機構的裁決書,如果當事人不自動履行。你可以向法院執行庭提交執行申請書,想要快,只能是快提交。法院會採取凍結、查封、劃拔等執行措施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至於怎樣"讓"法院"快給執行",估計也要按程序來,畢竟你是"申請執行",不是命令法院來替你執行。


SirJanzen


儘快執行?終本是儘快結案的法寶。青島市即墨老賴楊曉忠丶孫巧巧夫婦借款不還,法院的法律文書生效前和生效後轉移房產共兩處。拒不還債。留被查封保全的房產一處自住。法院不給拍賣。而且做出違法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用戶9377339836255


弱弱地想問一句廣西東興市法院,究竟杜志烈和杜明成欠廖錦壽多少錢?!!!(2015)東民初字1709號民事裁定書廖錦壽訴前查封保全了建安公司名下八間商鋪,市值三千多萬,(2016)桂0681執81號之二之三,把被執行人偽造成申請執行人又查封建安公司名下十六套商品房,查封拍賣南山聰皇溝旅遊開發公司景區經營權,又利用(2017桂)0681執504號之九裁定,捆綁查封南山聰皇溝公司一千二百萬,如此算來杜志烈、杜明成應該欠廖錦壽不少於五千萬,更恐怖的是,廖錦壽放棄了廖錦軍、廖海韻、凌海東等人對建安公司的執行分配、在沒有履過一分錢的情況之下就匆忙申請解除了杜志烈、杜明成失信人名單,把虛假訴訟費、保全費、受賄費用,統統算到一起,參與我案件的執行分配,一張三百萬的借據,東興市法院卻幫弄成五千多萬來執行,從工商登記備信息顯示,防城港綠樹旅遊有限公司法人是農小軍,但韋克既非綠樹公司法人更不是股東,卻以法人身份授權杜志烈和廖錦壽訴杜志烈、杜明成民間借貸案的訴訟調解,承擔廖錦壽的債務。一個證據確鑿的民間借貸來,從起訴到二審用時二年,執行二年後又變訴了,偷偷把本人訴前查封保全的財產,拍賣處置到被執行人老婆名下,事情敗露後,又讓廖錦壽按權重比例參與分配,玩左手換右手的遊戲,查封價值幾十萬的名貴紅木傢俱,卻被東興市法院強行以六萬的價格,退還給被執行人,東興市法院只管讓本人不斷的交費訴訟,來拖延執行,篡改判決書,亂造案號,主辦法官光天化日之下在立案大廳明目張膽地受賄,因為(2015)東民初字第1709號虛假民事調解書錯誤百出,所以東興市法院篡改了防城港市中院的(2016)桂06民終642號民事判決書,和我打了多年官司的人,被東興市法院認為是冤枉的,所以執行時適當進行了更改,為掩蓋其犯罪事實,此後所有凡涉及本人的案卷全部製造錯誤,執行轉移完財產,然後再進行更正,不斷地重複錯誤再重複更正,千方百計地讓判決書變成一張廢紙..如有所述不實,本人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越反越腐敗


給法官“好處”執行快。


比明2


唉春節快到了在外辛苦一年要回家拿不到工資怎麼能歡歡喜喜過好年呢


侯中傑15199845631


多溝通:是什麼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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