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羅平:土地作價抵債引糾紛 法院強制執行促返還

4月17日早上8點半,雲南省羅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按照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展“雷霆行動”專項執行活動的部署,在副院長陳永福及執行局局長朱向榮的帶領下,一行二十三人,前往羅雄街道紅星居委會敲幫洞依法強制執行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件。

1982年農村土地承包到戶,黃某平承包本居民小組敲幫洞1.6畝旱地,該地與彭某勤家的旱地相連。2008年黃某平將該塊承包地租給彭某勤耕種,租期6年。同年4月30日,黃某平給彭某勤的父親彭某才借款3000元,償還期限為6個月。並立借據稱黃某平於2008年10月30日前償還彭某才3000元,若逾期不還,黃某平需將該塊承包地作價3000元賣給彭某才永遠管理使用,如有反悔,黃某平需承擔30000元的罰款。借款到期後,黃某平沒有如期還款,故彭某勤沒有返還該承包地。


雲南羅平:土地作價抵債引糾紛 法院強制執行促返還

2015年5月27日,黃某平向羅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彭某才、彭某勤及蔡某傳返還其該處承包地。羅平法院於2015年8月7日判令彭某才、彭某勤及蔡某傳返還黃某平該塊承包地,被告沒有如期履行判決確定義務,故原告向羅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羅平法院到現場進行了強制執行,將該承包地返還給黃某平。

之後,因彭某才要求黃某平按借據上寫的賠償其30000元,黃某平不同意,彭某勤以此為由繼續管理使用著該塊承包地。黃某平於2018年7月10日再次向羅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彭某勤返還其該塊承包地。

法院於2018年9月10日判決彭某勤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返還黃某平位於敲幫洞的1.6畝承包地。

該判決生效後,彭某勤仍未返還黃某平位於敲幫洞的1.6畝承包地,黃某平於2019年1月29日向羅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的過程中,執行員依法向彭某勤發放了執行通知書,積極組織雙方進行執行和解。由於雙方意見分歧較大,無法達成和解協議。鑑於被執行人彭某勤態度強硬,拒不主動返還該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羅平法院遂選擇強制執行,並責令被執行人彭某勤於2019年4月17日前來該承包地配合執行。


雲南羅平:土地作價抵債引糾紛 法院強制執行促返還

執行幹警未見到被執行人彭某勤的身影,遂致電被執行人彭某勤,但對方無應答。在申請人及其家屬的見證和配合下,執行幹警維持現場秩序,現場認真完成丈量記錄、核算數據、執行筆錄及執法記錄等事務性工作,並耐心給申請人家屬解釋相關強制執行事項,經過一個小時的現場執行,順利完成了實地丈量,栽樁,劃清了申請人該承包地與周邊其他承包地的界限,並將敲幫洞的該1.6畝承包地交給申請人管理使用。

當天下午,因對法院強制執行心生不滿,被執行人彭某勤來到羅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找執行幹警“理論”,執行幹警再次對其明法釋理,並鄭重告知其如若仍一意孤行,再次霸佔此承包地的管理使用權,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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