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現實版“盲井案” 兩人被騙井下遇“塌方”身亡至今身份成謎

“王昌雄”、”劉德昆”,他們的真實姓名也許永遠成謎。

他們死前的最後身份,是河北沙河市私人煤礦挖煤工人。2011年4月和9月,兩人先後在匯鑫煤礦和鑫源煤礦井下遭遇“塌方”身亡。

兩起看似“意外事故”的背後,實質是故意砸人致死詐騙賠償的命案。

河北現實版“盲井案” 兩人被騙井下遇“塌方”身亡至今身份成謎

匯鑫煤礦關停後絞車房存放的設備

近日,這起與電影 “盲井”情結一致的案件判決書曝光,犯罪團伙從找人、找煤礦,再到找殺手、冒充死者家屬騙賠是“一條龍”作案。

邢臺法院判決書內容顯示,兩起殺害礦工案共涉14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死刑。

北京時間@時間新聞 梳理判決內容發現,礦主與死者家屬的私了,一定程度為殺害礦工騙賠滋生了犯罪土壤。

“王昌雄”遇難

死者“王昌雄”至今真實身份成謎。

河北現實版“盲井案” 兩人被騙井下遇“塌方”身亡至今身份成謎

曠工宿舍廢棄安全帽鋪上厚厚灰塵

2011年4月21日,沙河匯鑫煤礦井下巷道塌方,礦工“王昌雄”下井榦活第4天被埋,之後被挖出已無生命跡象。事後,來了好幾個“家屬”,其中包括死者“父親”王陸全。

王陸全為證明與死者父子關係,拿著加蓋雲南鹽津縣廟壩派出所公章的《同戶人員登記表》。

礦方不敢怠慢,趕忙安頓家屬在沙河白塔鎮旅館住下。經過連續3天協商達成賠償意見,礦方一次性賠償“王昌雄”工傷款40.5萬元。

屍體隨後被火化,王陸全拿到賠償金帶著骨灰離去,此後,死者同班的幾名礦工也從礦上消失了。

2016年2月,因其它一起案件嫌犯蘭發金招供,這起“盲井案”被揭露。

蘭發金,雲南鹽津縣人。2011年4月的一天,侄子蘭耀林把作案對象帶到鹽津縣火車站,之後,他電告劉德強“已找到作案對象,把人殺死騙煤窯老闆錢後平分。”

聽說能分錢,劉德強同意參與。在蘭發金遙控指揮下,作案對象被送到西安。

蘭發金、王大康、毛忠銀在西安接應到人後,王大康每天外出找合適的作案煤礦無果。之後,蘭發金聯繫好在沙河匯鑫煤礦打工的劉友勤,幾人一起轉移到沙河。

礦上規定,務工人員需要有身份信息。

蘭發金為解決作案對象身份問題,借王陸全戶口本在派出所開具了其兒子王昌雄的戶籍證明,作案對象從此有了“王昌雄”身份。

劉友勤利用匯鑫煤礦井下班長身份,幫忙介紹安排“王昌雄”、劉德強、王大康到煤礦,並和自己同班組下井榦活。

有一天,劉德強和王大康在井下負責放哨,劉友勤把“王昌雄”打死並製造了塌方事故假現場。

河北現實版“盲井案” 兩人被騙井下遇“塌方”身亡至今身份成謎

曾發生殺害案的鑫源煤礦已停產

事發後,匯鑫煤礦領導問當班幾名礦工誰認識出事礦工家屬,劉德強自稱是其表弟。之後,王陸全冒充死者父親,在兩名同夥攙扶下出現在煤礦、殯儀館。

蘭發金以中間人身份,撮合礦方賠償死者家屬40.5萬元。

作案父子兵

劉德強參與殺害礦工騙賠償並非個案,他還夥同父親劉天貴等人炮製了另一起“盲井案”。

2011年9月,山西煤礦打工的艾汪全,發現礦上有名礦工沒有手機,覺得把他殺了也不會有家屬找。於是,便把這一消息告訴老鄉劉德強。

劉德強嚐到殺人騙賠分贓的甜頭,便找到殺手鄭建峰和肖文預謀將人殺死後,由自己冒充死者哥哥,父親冒充死者家屬騙賠。

三人一拍即合。艾汪全安排張貴從等人,將礦工從山西送到沙河。殺手利用在鑫源煤礦打工身份,介紹作案對象下井榦活。

幾天後殺手通知劉德強“事兒成了”(人已弄死)。劉德強向弟弟劉德昆借用身份證,說礦上死人了需用身份證冒充死者火化。

劉德強將弟弟身份證交給死者同班下井人員,事發後礦方詢問誰認識出事礦工家屬,同班礦工出示給礦方一張劉德昆的身份證。

無名氏死亡礦工,這時成了“劉德昆”。

礦方隨後用劉德昆身份證在火葬場作了登記,但並沒細心用身份證照片與死者作個比對。

劉德強冒充死者哥哥、父親劉天貴冒充死者家屬,張貴從冒充死者表哥和律師與礦方主談判,幾輪討價還價最終談妥賠償50萬元。

河北現實版“盲井案” 兩人被騙井下遇“塌方”身亡至今身份成謎

停擺的煤井

事後,鑫源煤礦礦長靳江太回憶,“劉德昆”屍體火化前,家屬前往殯儀館見最後一面,劉天貴還未見到屍體便跪地痛哭扶不起來。

“私了”的因果

邢臺檢察院指控,兩起殺害礦工詐騙案共涉案14人,作案團伙誘騙他人冒名去煤礦幹活,然後將人殺死以礦難名義騙賠90.5萬元共同分贓。

被告人劉天忠、劉德強、毛忠銀、王陸全犯詐騙罪。劉天忠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因另案犯故意殺人罪,原判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合併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罰金三萬元;劉德強有期徒刑十二年,罰金五萬元;毛忠銀有期徒刑八年,罰金二萬元;王陸全有期徒刑七年,罰金二萬元。

被告人蘭發金、王大康、劉友勤、 蘭耀林、艾汪全、張貴從、 肖文、鄭建峰另案處理;被告人劉天貴(劉德強之父)、郭光榮兩人已死亡,不予追刑。

@時間新聞 從沙河煤監局瞭解到,2011年該局未接到匯鑫煤礦和鑫源煤礦上述兩起事故報告。上述兩起煤礦事故,礦主均是因為與家屬私了,才讓詐騙團伙有機可乘。

河北現實版“盲井案” 兩人被騙井下遇“塌方”身亡至今身份成謎

2011年9月 鑫源煤礦副井發生一起殺害曠工

沙河鑫源煤礦負責人靳江太曾告訴@時間新聞,被害人下井沒幾天就死了,當時就感覺有點不對勁,也向沙河公安局刑警隊報案了。最終警方屍檢排除他殺,所以對死者家屬作出賠償。

沙河煤監局表示,事故調查一旦啟動程序,首先要求礦上停產,待有結論後責令整改、驗收達標再恢復生產。不過,這需要很長時間才能走完整個流程。

煤炭行業人士介紹,2002年至2012年是 “煤炭十年黃金期”。優質煤每噸價格800元,而實際生產成本約200元。也就是說,礦上死個人賠償40至50萬元,只要煤礦不停產,一晚上產煤利潤足夠賠償有餘。

2005年11月21日,邢臺市政府出臺《關於落實高危行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辦法》,其中規定,煤礦在生產、整改期間發生死亡事故的,除按照國家法規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對傷亡人員依法賠償外,縣級財政再對發生事故的企業處以經濟罰款,每死亡1人,處以100萬元罰款。

靳江太不避諱的說,雖然當時懷疑礦工的死因,但最害怕的還是事故,一但事故被查出來要停產罰款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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