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归案,其中3人自首!通过群众举报我市打掉39个涉嫌黑恶团伙

  • 3月28日,市公安局表彰奖励了一批举报黑恶线索属实的人民群众,并发放奖金22万元;
  • 4月2日,鄞州公安分局表彰奖励一位举报黑恶线索属实的群众2万元;
  • 4月9日,奉化公安分局表彰奖励一位劝说朋友投案自首的市民1万元。

昨日,据市公安局通报,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宁波市民参与扫黑除恶的热情高涨,全市公安通过群众举报已打掉39个涉嫌黑恶案件团伙,并奖励了一批给警方提供有效线索的热心群众。

5人归案,其中3人自首!通过群众举报我市打掉39个涉嫌黑恶团伙

5人归案,其中3人自首!通过群众举报我市打掉39个涉嫌黑恶团伙

4月16日,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开悬赏通缉100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其中就有在我市犯案的嫌疑人。连日来,我市公安机关在加大追逃抓捕力度的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加强线索收集,又通过多种途径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轻从宽处理截至4月21日晚上8时,在这份“百人榜”上,已有5名涉及我市的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归案,其中3人为投案自首。

2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是赵某和吴某某。

赵某,安徽省临泉县人,因涉嫌寻衅滋事于今年3月29日被江北分局上网追逃。4月9日,该逃犯逃窜至上海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吴某某,安徽省颍上县人,因涉嫌敲诈勒索于去年12月17日被镇海公安分局上网追逃。该逃犯于今年4月17日,窜至镇海区蛟川街道电厂小区时,被守候伏击的民警抓获。

投案自首的3人是高某某、刘某某和方某某。

高某某,安徽省临泉县人,因涉嫌非法拘禁于今年4月4日被北仑公安分局上网追逃。该逃犯因慑于被悬赏通缉的强大压力,于4月17日向霞浦派出所投案自首。

刘某某,江西省永新县人,因涉嫌组织卖淫于今年3月5日被鄞州公安分局上网追逃。该逃犯于今年4月15日向钟公庙派出所投案自首。

方某某,浙江省慈溪市 人,因涉嫌寻衅滋事于今年3月2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上网追逃。该逃犯于4月18日,在家人的陪伴下,到观海卫中心派出所投案自首。

奉化

悬赏仅仅半月就有4人到案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化攻坚之年。随着专项斗争不断深入,一些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从显性犯罪向伪装隐蔽转变、从传统行业领域向新兴经济领域延伸等新特点。正因如此,发动群众并激发他们参与扫黑除恶的热情显得尤为重要。

奉化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奉化公安就十分重视群众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特别是今年3月4日通过网络公开悬赏通缉首批10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后,仅仅半个月时间,就有4人到案。

据了解,悬赏通告发布当晚就有市民报警提供线索。奉化警方根据一条有效线索,很快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不仅如此,奉化警方还专门奖励了一位劝说朋友投案自首的市民。截至目前,奉化公安已对15名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兑现了奖励。


5人归案,其中3人自首!通过群众举报我市打掉39个涉嫌黑恶团伙


(群众带头盔领奖)

鄞州

摧毁特大以租代购骗卖汽车团伙

去年8月初,鄞州公安分局福明派出所接到外地一家租车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刚刚以租代购出去的两辆轿车,没有按规定还按揭款就被人过户了。

“刚开始,我们以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诈骗案。”民警在得到一名举报人提供的重要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深入调查,结果发现这是一起系列性团伙诈骗案件。

这个团伙分工明确,有作为头目的“操作手”,有负责跑腿、开车、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马仔”,有专门的“制假人员”“信息贩子”“垫资老板”,还有收购赃车的“买家”和出面租车的“炮灰”。


5人归案,其中3人自首!通过群众举报我市打掉39个涉嫌黑恶团伙


专案组经过调查发现,被骗的汽车租赁公司有10余家,都是连锁的大型租车公司,这个团伙流窜全国10多个省市作案,被骗车辆超过100辆,涉案资金高达千万元。随后,专案组先后在浙江嘉兴、江苏泰州等地抓获25名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

呼吁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波公安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在网上网下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政策,张贴标语海报,悬挂横幅挂图,发放各类宣传品,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宣传文艺小分队巡回演出,向群众面对面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市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据统计,截至目前,警方通过群众举报已打掉39个涉嫌黑恶案件团伙。

“没有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这39起案件就不能如此迅速告破,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还在逍遥法外。”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正是由于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公安机关打击的精准性与效率才得以成倍上升。”

宁波公安再次呼吁广大市民勇敢地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逐条核查、一查到底。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根据奖励标准及时发放奖励,并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公安机关也敦促在逃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 0574--81984526

举报电话时间:全天24小时

举报信箱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西北街11号宁波市公安局扫黑办收

邮编:315000

来访地址:宁波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658号)

来访接待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值班电话:0571-85890085

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

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综合:市扫黑办、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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