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平縣法院執結一件“骨頭案”

镇平县法院执结一件“骨头案”

4月20日,週六,大多數人都在家中陪伴家人,可鎮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姜鑫法官的辦公室裡卻擠滿了人。他們在幹什麼?

镇平县法院执结一件“骨头案”
镇平县法院执结一件“骨头案”

趙某與周某2011年舉行婚禮,2012年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婚後,於2012年生育長子周甲,2013年生育次子周乙。由於趙某、周某二人沒有處理好夫妻關係。2018年1月,趙某向鎮平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周某離婚,2018年2月縣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不準予二人離婚。2018年9月趙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鎮平縣法院經過審理,判決准予趙某與周某離婚。婚生男孩周甲隨趙某生活;周乙隨周某生活,互付撫養費。趙某的婚前財產歸本人所有。趙某與周某所有的一處店鋪歸周某所有。案件生效後,周某沒有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镇平县法院执结一件“骨头案”
镇平县法院执结一件“骨头案”

姜鑫法官接手此案後,作為一名有著將近二十三年執行經驗的執行員也不由皺起了眉頭。執行工作相較於其他案件本身就比較難以開展,而涉及到歸還小孩的執行案件更是“難中之難”。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性,姜法官立即向周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文書。

周某收到這些執行文書後,將其束之高閣,既不報告財產,也不履行義務。4月11日,姜鑫等執行幹警一行四人驅車來到了駐馬店市按照事先制定的預案,準備對周某採取強制措施,但是撲了個空。經過詢問周某的親戚及鄰居,都說周某近幾日沒有來店鋪內。姜法官讓周某的親戚給其捎信,督促其儘快履行義務。周某通過親戚得知鎮平縣法院的執行幹警到來的消息後,知道不能再存僥倖心理了,即刻和姜法官取得了聯繫,週六回鎮平履行義務。

週六上午,周某及其親戚來到了鎮平縣法院執行局,唯獨沒有見小孩,看到這種情況,姜法官准備對周某採取拘留措施,周某看到姜法官在填寫拘留通知書,一時慌了神,表示今天一定把小孩帶過來。隨後,周某聯繫了親戚,把小孩從駐馬店市帶了回來,看著長高、長胖的周甲,趙某一時激動不已,抱著小孩不撒手。在姜法官們的見證下,趙某順利拿到了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

镇平县法院执结一件“骨头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