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9日下午
长安路派出所
接到碑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电话
称辖区宏信花园小区一住户
存在非法医疗美容行为
有群众投诉称其手术失败
当医政监督科执法人员和投诉人
先期到达现场后
嫌疑人极不配合,拒不开门
长安路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
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
之后民警与医政部门
联合对涉事场所进行了查处
在进入现场后,群众立即指认出现场2名人员的其中1名是之前为其实施手术的“医生”,经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医生”自称张某某。
2018年10月4日,“医生”为投诉人在李家村万达广场实施了双眼皮及开眼角手术,之后在宏信花园为其拆线,共收取费用5000元。
执法人员在现场还发现有无中文标识的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等药品器械。但“医生”张某某本人无《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该场所也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医政执法人员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当场责令其停止一切诊疗活动,对现场使用的药品器械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张贴《公告》。
针对现场违法事实,长安路派出所现已立案调查。同时,该场所2名人员现场被带回长安路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后期
碑林区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
保持高压态势
持续整顿医疗美容市场乱象
进一步净化医疗美容市场
切实促进辖区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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