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依據不當,中國姐妹日本遇害案被髮回重審

本月19日,日本東京高等法院對2017年中國籍姐妹被殺一案作出判決,撤銷此前橫濱地方法院對涉嫌殺害中國籍姐妹並拋屍山中的日本無業人員巖崎龍也判處的23年有期徒刑,要求發回重審。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東京高等法院認定,作為量刑標準的過去案例與本次案件類型不同,出現了錯誤。

報道稱,在去年7月的一審判決中,地方法院重視被告未使用兇器,以“未使用兇器的單獨行兇殺害多人案沒有在陪審員審判中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案例”為由,選擇處以有期徒刑。

但東京高等法院審判長中裡智美在研究了過去案例後認為,一審中作為判斷標準的案例都是發生在親屬間的案件,指出“與本案屬於完全不同類型”。

另外,鑑於被告使用了相當大的力氣壓迫被害人頸部,中裡認為“與使用兇器的情況相比,危險性沒有質的區別”,對重視是否使用兇器的觀點也做出批評。

共同社稱,這一判決或可以解讀為要求根據過去案例判處更重的刑罰。對此,辯護方已提起上訴。

今年41歲的巖崎被指控於2017年7月6日闖入陳寶蘭(當時25歲)和妹妹陳寶珍(當時22歲)居住的橫濱市中區某公寓,壓迫兩人頸部致死,後將屍體裝入旅行袋搬出,於翌日連包一起遺棄在神奈川縣秦野市的山林。

據悉,巖崎曾頻繁出入兩姐妹工作的餐館,對姐姐抱有好感。後因姐姐的“假結婚”的請求心生不滿,因此湧起殺意。

2018年7月,日本橫濱地方法院判處巖崎23年有期徒刑。受害姐妹的父親則在法庭上表示,他們絕不會饒恕犯人,要求對巖崎判處死刑。檢方也要求判處死刑,但被告方則主張無罪,當時提起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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