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资讯:南宁金马楼小区业主旧物管迟迟不撤离新旧物管同时办公

南宁市民主路的金马楼小区今年3月底,该小区已解聘旧物管迟迟不撤离,新旧物管同时办公的状况。

现象新旧两家物管公司同时办公

据小区业主介绍,2018年12月,该小区业委会通过大会决议,解聘已进驻该小区十几年的广西海瑞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并选聘广西建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新物管。按照相关规定,今年3月底,旧物管应撤离小区,但二十多天过去了,其一直继续占用办公室,每天都安排人员来上班。

原因20多户业主物业费未结清

记者来到该小区新物管设立的临时办公点,看到贴有一张兴宁区住建部门于3月26日下发的关于旧物管退出该小区的指导意见。

“我们现在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新物管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3月31日、4月1日,新物管保安和工作人员已陆续进驻小区开展工作。4月1日上午10时,旧物管相关负责人来办理简单交接事宜。根据住建部门指导意见,旧物管需要向新物管移交竣工验收资料和清算预收、代收和欠收的有关费用等9项事项,但旧物管在交接时,只提供了业主资料。加上旧物管一直没有腾出办公地点,导致新物管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那么,为何旧物管不肯撤离呢?他们公司保安和保洁员都已撤离,只有他一人继续留在这里,主要负责追缴部分业主的欠费。目前,尚有20多户业主未缴纳今年1~3月份的相关费用,包括公摊水电费和垃圾费等,这些费用他们已先垫付。虽然他们已多次发出追缴费用的通知,但欠费业主一直没有交。如果现在撤离,这些欠费业主又到哪里去缴纳呢?

业委会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督促

4月20日下午,据该小区业委会主任蓝先生介绍,目前,旧物管尚未撤离该小区,业委会正在考虑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督促旧物管尽快撤离小区。

旧物管被终止合同后,应当将管理的相关物业、财务账目等事项交付业主委员会。新物管进驻后,旧物管应当将相关资料进行交接,并退出服务物业。旧物管有意拒不离开,给小区业主利益受到损失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向旧物管提出索赔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关于小区业主有拖欠物管相关费用的,经多次催促缴费无效的,物管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对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因此,旧物管以业主未缴纳费用为由拒不离开原物业办公场所的行为,是一种不正确的维权方式。

公开公正透明,是沟通的最好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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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认为:

安居则乐业,关于社区的思考和实践是多方面的,实践经验,制度建设必不可少,就身边的宜昌长江瑞景小区,民悦家园小区,问题至今仍待解决,看似复杂其实简单的问题,无不考验职能部门及基层的智慧和决心。高效、廉洁的来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尝尽人生百味,方知人间冷暖。从街头巷尾到百姓人家,从衣食住行到治安物业,生活中那些看似鸡毛蒜皮的事情,却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事。

正所谓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治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基层治理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呢?

民生“小事”必须“大办”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小区物业管理与每一位小区居民息息相关。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将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对居民们比较关心的公共用房、公共收益等问题,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公开信息平台。

区区小事关民生、利在长远,要以敬民之心,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守法规之底线,实事求是,溯本清源,小事管好、服务到位,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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