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勤務輔警50名,主要協助公安機關特巡警巡邏執勤。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二)男性,具有國家承認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年齡在18至25週歲(1993年4月22日至2001年4月21日之間出生),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報名條件。

(三)身高不低於170cm,不高於185cm,體重不低於65kg,不超過85kg。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面部無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狐臭,無傳染疾病,無重度平蹠足,單側裸眼視力不低於4.8。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職位及要求

招聘職位及要求詳見《濱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設置表》(附件1)。

三、報名

採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9年4月22日— 5月20日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濱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409室。

(三)諮詢電話:0543-2293520.

(四)報名要求:報名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應聘誠信承諾書》(附件3),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本、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退役軍人持退出現役證、其他相關特長證明報名(以上材料均須原件和複印件)。報名時,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張(照片背面寫上個人姓名)。

(五)資格審查:依據應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准予參加筆試。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測試,在規定時間未到的,視為放棄。

四、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照省人社廳、省衛計委、省公安廳《關於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主要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縱跳摸高。

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測評成績不計入應聘人員總成績;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參加筆試考試。

體能測評必須由應聘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作自願放棄。

五、考試內容、方法、時間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按照筆試50%、面試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進行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時政知識等基本常識性問題,筆試採取書面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計劃招聘10人(含)以下的職位,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計劃招聘10人以上的職位,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實有人數進行面試。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政治考核、體檢資格。

應聘人員必須憑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若身份證丟失可持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評、筆試和麵試。

全部應聘的體能測評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以適當方式進行公佈。

六、 聘用辦法

(一)政治考核

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應聘人員進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的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近親屬現實表現等情況。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輔警的情形。

(二)體檢

政治考核合格人員,按規定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省人社廳、省衛計委、省公安廳《關於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要求執行。體檢工作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複檢,費用由申請方承擔,複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因應聘人員放棄政治考核、體檢或政治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職位空缺的,從其他進入面試範圍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三)聘用

根據考試、政治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最終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職位職責

聘用後,主要協助公安機關執法職位民警開展執法執勤和其他警務活動,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八、聘用後的待遇

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企業員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工資不低於2500元\月(不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新聘用人員執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工資。試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附件:

1、《濱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設置表》

2、《報名登記表》

3、《應聘誠信承諾書》

4、《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

濱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2019年4月21日

濱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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