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哥86963510
詐騙成本太低,沒人管。10萬註冊一個皮包公司,法人讓她老母當。她是一開始就想詐騙啊,裝修費,廣告費,物業費,傢俱費,一樣都沒給過,員工工資也沒給過一分。才兩個月。收商戶的五百多萬,錢去哪兒了?
網友是很多主觀臆斷,此人的人品問題,人品都值得懷疑的人我不明白你們到底在支持什麼玩意兒?難道你們也黑白不分嗎?我想你們還支持她的人來反駁,她自己前後不一的說法,你們怎麼就充耳不聞?睜著眼睛當看不見嗎?你們好好回看新聞,1她說車沒開出4S店,後來又說是在加油站加完油後汽車報警提示下次加機油?2開始抖音裡口口聲稱我研究生畢業,後面又報道沒有畢業,怎麼說?3她說的要等官方檢測出來再按官方法規解決,我想知道官方都說車封存還在檢測的時候她是按那個法規和解解決的?4按你們口中她的完美標準還維權標杆,她當初無奈去奔馳哭鬧,同樣的為什麼商戶無奈就不能找她哭鬧,你們不支持商戶網上鬧,怎麼就支持她當初在網上鬧?你們讓商戶去走法律,而當初她哭鬧的時候你們怎麼不說法院會有判決去法院呢?如果沒法解釋,只能證明你呢要麼也是黑白不分,沒有知道做人標準,要麼就是被她洗腦的水軍!到現在都還沒有總是接受事實,還反過來說是奔馳水軍!好多人提她辯解的時候口口聲聲都說了,奔馳的事她盡力了,應當有國家去查了,現在你們還在說奔馳在黑她!都兩碼事了,我看倒是很多人還在給奔馳做熱點廣告!
你開一個公司三個人,用老家老媽當法人,老公當大股東,自己當監事。收錢的是你,跟商戶籤合同的是你,現在說公司欠款與個人無關的還是你。商戶找你要債就像找錯人了一樣。
程路峰
奔馳發動機渥油維權女惡意欠債的性質已涉嫌違法。這種涉嫌違法的行為叫“法無禁止”?
薛春豔與徐亮作為有文化“高素質”的年輕人創業,開設公司,為什麼不是自己當法人,而拉老母親來頂名,自己做監事呢?
在整個經營運作中,合同談判到簽名都是薛春豔操作,她就是公司的實際操作人。在公司運作期間,她母親基本上是不理事務的,只是掛名而已。
他們註冊10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簽署幾百萬到上千萬的合同。他們收取了客人商戶的鉅款,有多少錢是真正用於經營上的?
收取超過五百萬元的鉅額資金,卻連裝修、水電、物業租金、物業管理費、辦公用用具等等不交錢或少交錢,他倆以作簡單的應付式交納用。
在短短的兩個多月以最大限度地挪走資金(俗稱捲款跑路)。他倆撤離公司現場,讓商戶、裝修商與供應商無處找覓。
他們在收取了眾人的鉅款,已超出有限責任的10萬元註冊資金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他們沒有繳納合同承諾履行的義務,逃之夭夭。
有網友評論,這是他倆的套路,也許,還會有下個目標的。
對於這個評論我不敢苟同。
他倆的行為已符合合同詐騙罪的要件。
債主們應以這個罪名向上海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由公司機關立案偵查,追討欠款。
Watson理性之劍
另一個維權門:維權與被維權的平凡人
合法維權支持,欠債還錢天理。
這是許多網民對奔馳女車主王倩被曝欠幾百萬債務後的態度,這很理性。
我也是如此理性,雖然這有點自戀。
我雖然反感她在奔馳事件和解過程中欺詐公眾的行為,仍能堅持感謝她在奔馳維權中的作用和貢獻,也能理性看待她被維權的行為。
隨著時間推移,大家會發現王倩身上缺點多多,謊話也是多多。
也許說了這些,王倩會委託律師以侵犯名譽權理由,找到我門上討說法,我也會持歡迎的態度。你自贊自已是一個講道理、會講道理的人,非常好!恰好我也是。
這裡先談談她的身份和文憑,可以從中看出,她是一個愛炫耀,謊話連連,有著諸多缺點又有很強能力的姑娘。
王倩真名薛春豔,畢業於上海理工大學,本科,學士學位。
那她有沒有研究生身份或是在讀研究生呢?眾所周知,研究生身份可是這次奔馳維權中取到如何的加持效果。
“奔馳女研究生車主在引擎蓋上哭訴維權”中王倩可是自稱研究生畢業,後來網友轉發中都加上這個研究生字眼。
兩天後,在面對陝西電視臺《都市快報》採訪,她否認是研究生畢業,改稱在讀研究生。
梳理王倩兩年內經歷,2018年9月,她因經商失敗(被債主指認為圈款潛逃)從上海到西安,又開兩家餐飲公司,所以不可能是在讀研究生(若是,上海學校還是西安學校?)。
她身邊的徐先生曾告訴記者,她準備讀MBA,詳細點就是自費上MBA課程,這倒是有可能,不過這類自費培訓可沒有正規的研究生文憑。
所以說,王倩只是本科文憑,前面謊稱是研究生,一可能為了造勢;二也有可能沒想到事情弄這麼大。
王倩的謊話猶如來自於虛空的力量,著實坑苦了奔馳公司和“利之星”4S店,不過也是因為他們屢屢侵犯消費者權益,天理昭昭,這也算是活該。
因為王倩的維權作用,被網友讚譽為“維權英雄”,她雖然嘴上婉拒這稱號,但幾天後自己也覺得是英雄,人也輕漂起來,忘了她的動力更多來自網友的支持和媒體的力挺。
16日晚的公開聲明,她真摯地感謝了奔馳公司給予人文關懷,但並沒有感謝媒體和網友,她把這些給予她很多幫助的人全忘在腦後。
她的謊活,特別是和解欺詐聲明,讓公眾、媒體受到了嚴重傷害,這已超出誤傷友軍範籌,因為欺詐行為超出做人的底線,使得一些網友嚴重產生對三觀的懷疑。
關於上海債主指責她圈錢潛逃,我能理解她是商場上失敗者,逃避責任,缺乏誠信。
在上海,能用十萬元資金扛起一個上千萬的項目,竟然還能堅持八個月,這是何等的能力?我真非常詫異,這也說明她離真正的騙子還是有距離。
她曾有過放飛夢想,更擁有創業夢想,但發現夢想離現實越來越遠,或許是一念之差,或許受別人影響,偷偷攜帶剩下的錢款來西安再創業。
一葉一世界,一念一善惡!
我再次想起了當初鄰家男孩藥家鑫。
有網民對王倩欠這麼多債務,卻有錢去買奔馳車,認為她的誠信品行大有問題。
這一點我也非常贊同,王倩,與你合作的這些商戶,不少還是你的朋友,或是朋友的朋友。因為你的能力、口才,甚至你的真情流露,他們相信了你,結果呢……
你可能會辯解欠債與公司有關,與你這個監事關係不大,那麼你給大家說說,你在西安創業的啟動資金哪來的,你買奔馳的錢哪來的?這一次,不需要你坐到奔馳車引擎蓋上講道理,我們都會耐心地聽。
人如果有善念,那麼他(她)就會換位思考,當你替上海債主們說出“我們只不過是做小本生意,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一點一點積攢起來,真的很辛苦!”我還會感動。
你還年輕,你的才華全國人民有目共睹,趕緊給你的誠信多多充值,你還有機會重新崛起……
老農與鄉愁
“法無禁止則可行”,此話實在是一句迴避實質問題的搪塞之語,此乃律師本色也— —替事主開脫,大事化小,小事化沒,然後收錢走人。
法無禁止則可行,放桌面上,這句話沒有錯。但是,人以及企業的行為,除過遵紀守法外,還要遵守做人的道德底線。違反道德底線的行為,也必將受到社會的唾棄。
關於偷情,法律沒有明確說行還是不行,但你可以公然“行”嗎?吳秀波偷情小三,事敗露後,不是遭到了廣泛的譴責,以致於灰頭土臉再無洋洋自得的樣子。
所以,法有時不會說,但不意味著你可行,違背了道德底線的行為,是為社會公眾所不容的。在一個社會里,大家是有著相同的道德認知的。
欠債,而且有蓄意欠債的嫌疑,這已經是違反了做人、做企業的底線。10萬元的註冊撬動千萬的生意,法人是其老母,在一番運做後,一眾商戶數百萬被坑了。這些事實擺在一起,難道不能說明此人、此企業是什麼貨色嗎?
在維權奔馳上,因為她的權益受到侵害,所以獲得了公眾的支持,公眾的支持也是基於公義,而在欠債上面,雖然其不是法人,但作為公司高管參與公司運作,也必須受到社會的譴責。
目前,欠債一事還未上升到法律層面,下一步,如果追債的商戶訴諸於法律,法院判決還錢了,還有哪個律師會站出來說:法無禁止則可行?
欠債還錢,是從古以來的天理。欠了不還,而且蓄意欠,那就是對他人財物的非法侵佔。如此行事,雖然法律目前在沉默中,但社會良知已將奔馳女唾棄了。
做人,做事,不能沒有道德底線,別他媽動不動拿“法無禁止則可行”為不道德的行為開脫。
陽光燦爛的日子205
作為一名律師說這話,純粹就是耍流氓!
律師作為法律人士,應當很清楚地知道,法律規定的是社會的最底線規則和標準,因為法律是每個人必須遵守,而且違背了就要接受處罰的強制性要求。
人行走於世間,就按最低標準要求自己?
“法無禁止皆可行”這句話最初只是用在經濟改革領域,尤其針對的是保稅區、特區這樣的特定區域範圍,目的在於激發經濟活力,放寬市場準入限制,促進經濟發展。
一名律師用這話來回應民事賠償糾紛和侵權訴訟?!四個字概括:非蠢即壞!
煙雲丶逸
1.奔馳4s店和有關部門就金融服務費的問題,在輿論的壓力下,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那麼之前購車的車主的服務費退了麼?什麼時候退?誰來監督,既然退錢,那就是存在收費不合理,該如何處罰,該如何賠償所有因此被矇蔽的消費者?此時出現賠償,那麼全國人民必然衝向4s店尋求賠償,這就真鬧大了。
2.大家可以注意,奔馳女車主在奔馳溝通會上怒懟奔馳女高管,聲稱,車按照國家法律,該如何辦就如何辦。但是金融服務費涉嫌欺詐,不但自己維權,也為全國消費者討個說法,媒體輿論一致站在女車主身後吶喊支持,現場錄音一度成為網絡維權教材。
但是,補償方案一出,女車主表示非常滿意,那金融服務費欺詐就沒有啦?車輛到底是國家三包其中什麼條款觸發的更換或者賠償也不提了?號稱為廣大消費者就金融服務費給個說法也不說了?是不是真的消費欺詐,是不是適用退1陪3,不說了?以後大家遇到這樣的情況如何維權隻字不提了,那股子坐在車蓋上挑戰不公平的魄力膽識瞬間不見了,一切對奔馳的補償方案很滿意。
女車主說不要“按鬧分配”,要維護消費者權益,維護國家法律,其結果就是“按鬧分配”,利益博弈的典型。
在這種情況下,生日這個說法,就更切合補償的臺階,告訴大家,此事就是個誤會,女車主情緒激動了,奔馳的品牌關懷非常人性,沒有消費維權,沒有欺騙,只是意見不合的一次夫妻間的吵架,是以“愛”為前提的,家務事,請圍觀群眾各自下樓,留下一眾吃瓜群眾看看熱鬧,不久後散去,繼續過著各自的生活,此事似曾沒有發生過。
後續,女車主身陷所經營的企業欠款風波,繼續在戰鬥著,不知道這一次,美女 研究生 或者引擎蓋等標語是否還會掀起波瀾
老賈1700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要求,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準繩。
整件事都很具中國特色,很講道德。
在法治社會,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契約精神,發現問題(特別是這種發現及時的),提出要求,換車,結束。至於違法巧立名目的收費,不存在的。所以在法治社會,你坐車蓋上大家都懷疑你有病?!一小時就能微笑著解決的問題你坐車蓋上幹嘛?
在以德治國的社會,既然是德治,首先是要衡量誰更有關係、有背景代表誰更有德。講道理講法律?在某程度代表你不是熟人介紹,是小市民沒關係、沒背景。那就要慢慢磨你,爭取更大利益了。
然後你就要鬧(還要鬧得有特色)才可能有人關注才可能贏,這就是中國特色。外國人理解不了的。
但事情並沒完,在權力面前,你這就是不遵守遊戲規則是添亂了,既然是德治,那麼就要首先從道德上擊潰你:
有沒有婚外情?與父母關係好不好?有沒有債務?
等等等等,這一切都與違法與否無關,關鍵是必須先在道德上讓你有爭議,然後風就可以百變了,誰更有權或有錢就可以主導風向。輿論是個好東西,德更是比法律更高尚的要求,有句話叫: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要求,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準繩。
法律是有具體條文明確的,但道德沒有。道德若能講清楚也符合大眾需求的,就會寫到法律條文裡了啦。
德治社會,就是要模糊具體法律條文,打著更崇高的旗幡把輿論導向為我所用。
但一個社會連法律(最低的道德)都遵守不了,你指望它講道德(最高的法律)?!
還是胡適說得好:
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迴歸。
而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最終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佈的骯髒國家。
邱家樑
法無禁止皆可行!是呀,研究生學歷的它或許達到了新的高度:研究法律的漏洞來創收。只是沒想到奔馳4s利之星“博士”學歷的更多,對漏洞研究更為透徹,結果奇恥大辱了。然而反觀加盟商們的被騙,何嘗又不是奇恥大辱呢?人都見不到的苦水商戶們又吞了多少,當騙子碰到同行時,是否又理解被你所騙之人的痛楚。
所以,當今嚴懲騙子、嚴罰失信才能重樹社會誠信,讓誠實者走遍天下無憂慮,讓失信者過街老鼠人人打。
論古今也
弱弱地想問一句廣西東興市法院,究竟杜志烈和杜明成欠廖錦壽多少錢?!!!(2015)東民初字1709號民事裁定書廖錦壽訴前查封保全了建安公司名下八間商鋪,市值三千多萬,(2016)桂0681執81號之二之三,把被執行人偽造成申請執行人又查封建安公司名下十六套商品房,查封拍賣南山聰皇溝旅遊開發公司景區經營權,又利用(2017桂)0681執504號之九裁定,捆綁查封南山聰皇溝公司一千二百萬,如此算來杜志烈、杜明成應該欠廖錦壽不少於五千萬,更恐怖的是,廖錦壽放棄了廖錦軍、廖海韻、凌海東等人對建安公司的執行分配、在沒有履過一分錢的情況之下就匆忙申請解除了杜志烈、杜明成失信人名單,把虛假訴訟費、保全費、受賄費用,統統算到一起,參與我案件的執行分配,一張三百萬的借據,東興市法院卻幫弄成五千多萬來執行,從工商登記備信息顯示,防城港綠樹旅遊有限公司法人是農小軍,但韋克既非綠樹公司法人更不是股東,卻以法人身份授權杜志烈和廖錦壽訴杜志烈、杜明成民間借貸案的訴訟調解,承擔廖錦壽的債務。一個證據確鑿的民間借貸來,從起訴到二審用時二年,上訴案又以無法聯繫到上訴人又或上訴人不肯交上訴費為由搶延了一年多才審結,案件執行二年後又變訴了,偷偷把本人訴前查封保全的財產,拍賣處置到被執行人老婆名下,事情敗露後,又讓廖錦壽把保全查封的財產轉移過戶到他人名下,然後按權重比例參與我案件的執行分配,玩左手換右手的遊戲,查封價值幾十萬的名貴紅木傢俱,卻被東興市法院強行以六萬的價格,退還給被執行人,東興市法院只管讓本人不斷的交費訴訟,來拖延執行,篡改判決書,亂造案號,主辦法官光天化日之下在立案大廳明目張膽地受賄,因為(2015)東民初字第1709號虛假民事調解書錯誤百出,所以東興市法院篡改了防城港市中院的(2016)桂06民終642號民事判決書,以掩蓋其違法行為。和我打了多年官司的人,被東興市法院認為是冤枉的,所以執行時適當進行了更改,為掩蓋其犯罪事實,此後所有凡涉及本人的案卷全部製造錯誤,執行轉移完財產,然後再進行更正,不斷地重複錯誤再重複更正,而利用其錯誤的判決和裁定造成的損失,卻沒有進行更正,取得的財產卻沒有退還,將錯就錯。在防城港市中級法院領導的關照下,千方百計地讓判決書變成一張廢紙..所述事實如有不實,本人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越反越腐敗
奔馳女車主薛小姐(王小姐)向奔馳車維權無疑是對的,可載入中國維權史章,我們到現在也一直非常支持你向奔馳車向利之星討要說法,支持她維權!
但我們也應該注意到她維權完全是為了她自己的利益,君不見,她自從從奔馳那裡撈取了足夠的好處後就不再為維權的事發聲了嗎?她是利用廣大網民的善良為她自己維權,千萬不要以為她是為了廣大網民或代表了廣大網民!
薛小姐維權做得很對,但一碼歸一碼,不能與她與其商戶的糾紛混為一談。
微博名為“向奔馳女車主討債的人”羅列了與女車主籤的合同,並有女車主鑑名等照片為證,證明女車主公司確實欠他們的錢。
一開始,與車主與其丈夫或老公堅決否認有此事,但在後續各種證據面前,不得不承認,確有欠款,但她又認為是公司行為與其個人無關。
然而網上曝出,這家10萬元註冊的上海競集公司,法人是她的母親,負責人是其丈夫或男友徐某,還有她。這是一個由家庭成員組成的私人公司,主要由奔馳女和徐某掌控運營。
在美食廣場廣場經營出問題後,被眾多商戶追債之時,她離開上海到了西安,在西安也有一家叫守藝人的餐飲店。
而商戶起初並不知道她已經從上海到了西安。
坐奔馳引擎蓋,哭訴維權的事情爆發以後,商戶從視頻中認出了這位奔馳女車主,就是欠他們錢的薛小姐。於是便有了後面的爆料,奔馳女車主陷入被追債的漩渦。當初的維權鬥士,成了被商戶維權的老賴。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其人生可謂是大起大落,悲喜交加。
支持薛小姐維權並不等於支持她的所有所作所為。薛小姐也需要回答如下幾個問題:
一、你向奔馳車維權無疑是對的,可載入中國維權史章,到現在也一直非常支持你!但當你的客戶向你維權時,你說是別人故意黑你暗示是奔馳水軍搞你不存在這樣的事,待別人把事實一一列出來後,你又說別人暴露你的隱私,說別人違法要告人家!你可以坐在車上維權,別人也可以在網上揭露你。
二、被你騙的人到處找不到你,好不容易在你這次向奔馳維權過程中發現了你,於是暴露了你欠你的客戶跑路的事實。你就說別人是奔馳的水軍,可你想過沒有,如果債主這次不借這個機會把你揪出來,奔馳漏油事一過,債主到哪裡去找你?奔馳車漏油你坐在車上哭天喊地,你欠了別人上千萬真金白銀,人家找你揭露你借些逼你還錢就不對嗎?!
三、你在引擎蓋上說是研究生畢業,下來以後又說還沒畢業,在讀。後見報道說你根本沒讀過研究生,你究竟是什麼身份、什麼學歷?為什麼要撒謊?
四、上海爆出你欠了許多商戶、施工方及員工工資等數千萬款項時,你為什麼首先是不承認,現在又說是有限責任?
五、註冊資本十萬元,你媽做法定代表人,欠款數千萬元,為什麼你人也不露面,債主也找不到你?
六、你很會維權。你開一個公司三個人,用老家老媽當法人,老公當大股東,自己當監事。收錢的是你,跟商戶籤合同的是你,現在說公司欠款與個人無關的還是你。商戶找你要債就像找錯人了一樣。
七、你有錢買豪車無錢還債主的債。你能否告訴你的債主,你打算以什麼方式何時還你的債主的債?
八、你要債主實名舉報你?那你自己為什麼至今不敢實名?你究竟姓王還是姓薛?你要保護好自己的隱私,別人就不要隱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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