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東山,酒後起爭執,女子為報復竟謊稱自己遭對方性侵

近日,東山縣公安局銅陵派出所接到一起離奇的“報案”。2019年4月2日凌晨3時許,東山縣公安局銅陵派出所接李某報警稱,其被他人強姦。接警後,銅陵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趕往現場並找到報警人李某,李某卻稱沒事了,不報警了。

值班民警覺得事有蹊蹺,遂依法將李某傳喚到派出所詢問詳細相關情況。經調查,李某與朱某於當日零時許在銅陵鎮喝酒,至3時許,雙方發生爭執,李某一氣之下撥打“110”報警並謊稱被朱某強姦,待銅陵派出所值班民警趕到現場處置時,反悔稱不報警。2019年4月17日,東山縣公安局在調查取證後,依法將謊報警情的違法人員李某行政拘留。

2019年4月22日,剛剛從拘留所出來的李某對自己多日前謊報警情的後果後悔不已,向民警道歉請求原諒。

民警提醒,公安警務資源有限,虛報、謊報警情或騷擾110報警服務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群眾應依法合理使用“110”警務資源。

導報記者 陳奕佳 通訊員 李聯和 葉煒菁 漳小編 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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