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威远一学校食堂被处罚

四川经济日报内江讯(谭宏敏 记者 毛春燕 李弘)

为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威远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19”,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于近日查办一起学校食堂使用无标签预包装嫩肉粉案。

据悉,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技校食堂检查时,发现该学校食堂烹饪区存放合格食品的操作台上有2瓶无标签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嫩肉粉。经调查,该学校食堂于2018年8月6日从威远县某干鲜店购进了预包装食品嫩肉粉2瓶用于菜品烹饪,涉案食品货值金额32元。

威远县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学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经营的嫩肉粉货值金额低,危害后果轻微,该局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当事人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嫩肉粉2瓶、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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