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吉林亮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應知應會手冊(十二)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十二)

二十三、紀檢監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重點查處的3類問題指的是什麼?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十二)

1.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

2.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3.地方黨委和政府、政法機關、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不力問題。

二十四、查處涉黑涉惡保護傘法律法規依據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4條、385條、397條、399條等。涉及受賄罪、徇私枉法罪、翫忽職守罪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涉嫌貪汙賄賂、濫用職權、翫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及浪費國家資材等。

3.《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違規發展黨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侵害群眾利益等紀律處分規定。

4.《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六條第(五)款規定“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的”。

5.《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以暴力、威脅、賄賂、欺騙手段,破壞選舉,翫忽職守、貽誤工作,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等的處分規定。

6.《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明確了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職的“41個不準”。

另外還可通過來信舉報

來信地址:

舒蘭市濱河大街2006號市委政法委(市掃黑辦)

舒蘭市舒蘭大街4529號市公安局(公安局掃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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