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溮河區法院:吹響“執行辦案百日競賽”行動集結號

河南經濟報記者 付宜成 通訊員 溫雅楠

為積極響應上級法院組織的“執行辦案百日競賽”活動,進一步鞏固執行攻堅成效,全面提升執行辦案質效和執行工作的整體水平。按照上級法院部署,自2019年4月8日起開展“執行辦案百日競賽”活動以來,河南省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法院採取多種措施強化執行工作,充分運用信用懲戒、拘傳、拘留、強制騰空房屋、網上扣劃等強制措施,不斷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生存空間,督促其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將活動落到實處,確保以實實在在的辦案業績增強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吹响“执行办案百日竞赛”行动集结号

執行幹警遠赴外地 加班加點拘傳被執行人

近日,溮河區法院聯合公安局調查,得知被執行人朱某某在鄭州某賓館住宿,執行幹警連夜驅車,成功將躲避在外的失信被執行人朱某某拘傳至溮河區法院,並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據瞭解,申請人胡某某與被執行人朱某某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人朱某某在經營期間購買了申請人提供的貨物,但是未付清貨款。申請人多次找朱某某索要貨款,朱某某均以沒錢為藉口,拒絕付款,故申請人訴至法院。經溮河區法院判決,被執行人朱某某向申請人支付貨款共計17萬元及利息。

由於被執行人朱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內容,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後,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相關文書。

執行幹警在執行過程中多次通知朱某某到法院接受詢問,朱某某無故拒不到法院。執行幹警在多方查找朱某某的同時,依法對朱某某採取限制消費和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措施,但始終找不到被執行人。執行幹警又運用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朱某某的銀行開戶信息等,發現朱某某賬戶中未有可供執行的金額。

4月13日星期六,執行幹警得知被執行人朱某某藏匿在鄭州某個賓館後,立即行動,驅車幾小時後到達該地。在執行幹警敲開朱某某的房門時,朱某某吃驚的望著執行幹警問道:“你們怎麼知道我在這裡?”在經過長時間的交談後,朱某某仍然拒絕履行義務,執行幹警將其帶上警車,一路上對朱某某做思想工作,勸其儘快履行。

執行幹警將被執行人朱某某帶回法院後,繼續做朱某某的思想工作,在反覆勸說無效後,執行幹警決定對朱某某採取強制措施。被執行人朱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情節嚴重的可以對其依法採取強制拘留措施,並依法予以司法拘留15日。

在司法拘留的壓迫下,被執行人朱某某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和拒不履行的嚴重後果,主動要求還款。最後,在執行幹警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經協商自願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朱某某積極主動履行欠款9萬元整,承諾剩餘案款於約定期限內還款。

活動開展以來,溮河區法院共執結案件45件,執行到位金額820.43萬元,拘傳、拘留被執行人14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