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解封期 “近距離”辦案

近日,扎旗人民檢察院受理了一起酒後交通肇事案件,該案件犯罪嫌疑人包某傷情較重。案件受理後,我院承辦檢察官考慮到包某行動不便,依照常規確實無法到案接受訊問。於是決定親赴犯罪嫌疑人包某家中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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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下午,我院邀請了值班律師一同來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對包某進行了訊問,檢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相關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從寬處罰制度。經過檢察官的釋法說理,犯罪嫌疑人表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自願認罪認罰。完成了對犯罪嫌疑人的認罪認罰制度告知、簽訂具結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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