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走,助你輕鬆掌握故意犯罪的形態

在歷年省直事業單位以及各地市市直事業單位考試中,故意犯罪的形態都是每年的必考點,對於故意犯罪形態的處罰原則,考試往往直接考察法律規定,熟記即可得分;然而,對於故意犯罪形態中

犯罪預備、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這四者的區別,在考試中往往以小案例的形式考察,就歷次考試反饋來看,考生在類似題目的失分率較高,因此,該考點既是考試的重點,又是考試的難點,需要我們總結做題方法,帶大家破解難點,輕鬆上分。

三步走,助你輕鬆掌握故意犯罪的形態

對於故意犯罪形態中犯罪預備、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的區別,我們的做題思路可以總結為三步走。

第一步看犯罪結果,如果犯罪結果發生了,構成犯罪既遂;如果結果沒有發生,便可能是犯罪預備、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三者中之一。

第二步找犯罪結果沒有的原因,如果是因為行為人意志以內的原因(即能達目的而不欲,行為人主觀上想放棄犯罪,想回頭),便是犯罪中止;如果是因為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欲達目的而不能或者行為人放棄犯罪是被迫的),便是犯罪預備或者犯罪未遂。

第三步,看犯罪有沒有著手(著手的標準看具體罪名中的動詞所指示的特定動作有沒有出現,例如放火罪中點火的動作出現,把火點著才算著手),如果犯罪已著手,構成犯罪未遂;如果犯罪沒有著手,構成犯罪預備。

三步走,助你輕鬆掌握故意犯罪的形態

接下來,我們結合2018年省直真題以及地市市直真題一起破解這個考點吧!

【真題再現】

甲與鄰居乙之間因宅基地問題產生矛盾,甲決定教訓一下乙,遂決定趁乙不在家的時候在乙院內放火,在甲準備放火工具的過程中乙突然回家,怕乙發現,立刻將放火工具銷燬。甲的行為構成:

A、犯罪預備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構成犯罪

【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故意犯罪形態中犯罪預備,犯罪中止、以及犯罪未遂的區別。第一步,我們看犯罪結果,顯然犯罪結果沒有發生,排除犯罪既遂。第二步,我們找犯罪結果沒有發生的原因,結合題幹,甲是因為乙突然回家害怕乙發現而被迫放棄犯罪,而不是主觀上自動放棄犯罪,因此排除犯罪中止。第三步,看犯罪有沒有著手,我們說放火罪著手的標準是“點火動作的出現”,結合題幹,甲並沒有把火點著,而是在點火之前就將放火工具銷燬,因此,放火罪沒有著手,構成犯罪預備,排除犯罪未遂。綜上所述,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

三步走,助你輕鬆掌握故意犯罪的形態

【真題再現】

一小偷準備在一小區偷竊,觀察了幾天準備下手,在準備行竊的當天發現小區內安裝了紅外線的裝置,遂決定放棄了。不料被保安發現神情可疑,被保安訊問後道出了事情經過,請問小偷的行為屬於下列哪種情況?

A、犯罪既遂

B、犯罪預備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故意犯罪形態中犯罪預備,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的區別。第一步,我們看犯罪結果,顯然犯罪結果沒有發生,排除犯罪既遂。第二步,我們找犯罪結果沒有發生的原因,結合題幹,雖然小偷發現紅外線裝置而放棄犯罪,有的考生會認為是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放棄犯罪,誤選犯罪未遂,但即使有紅外線裝置的情況下,小偷客觀上仍然可以繼續偷竊,只是該小偷基於主觀上想主動把犯罪停下來,具有主動性,因此構成犯罪中止。綜上所述,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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