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与商事借贷中“利息”的不同之处!

“利息”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提到的名词,大家对于利息也并不陌生。但是你真正了解利息的法律规定吗?真正了解利息的法律规定,才能够更有效的理财。

民间借贷与商事借贷中“利息”的不同之处!

利息看似简单易懂,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利息”是法定孳息还是自然孳息?债务转让时“利息”应何去何从?利息怎么约定才能得到支持?利息真的只有一种吗?

民间借贷与商事借贷中“利息”的不同之处!

下面从最基础的民间借贷与商事借贷中利息的不同划分,来初步认知利息。

首先,众所周知,民事活动与商事活动最大的区别就是民事合同往往注重伦理性,商事活动更注重盈利性。

我国法律虽无民事借贷与商事借贷的严格区分,但也针对民间借贷与金融机构借贷的不同特点而分别进行了规定。例如:在合同生效上,《合同法》第210条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表明民间借贷中属于实践性合同。

在商事接待中,享有法定的利息请求权,而民事借贷则需要以当事人的和同业定为前提。《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此时关于利息的具体约定形式,由于篇幅有限,不再阐述。

而在商事借贷中,利息则由于其盈利性,决定了商事借贷中的利息规则已经转变为一种一般规则,其成立与否不易交易双方约定为前提条件。通常以中国银行定期公布的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未标准计算。

民间借贷与商事借贷中“利息”的不同之处!

而利息又可以分为,迟延利息、垫费利息、拟制利息、返还利息等形式。不同的种类其法律后果与法律约定也是不同的。大家感兴趣可以点击关注,近期对此讲解。

大家在面对利息时,要冷静处理,切莫被利益冲昏头脑,同时注意约定利息的规范性问题,证据留存,用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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