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你也可以懂

一、基礎知識儲備:細胞分裂與細胞分化

1.分裂:相當於複製(克隆),1個細胞變2個,2個變4個。。。翻倍增長

2.分化:細胞分裂得到的眾多相同細胞被“派遣”到不同地方後,某些功能開啟、某些功能關閉從而蛻變成了具有不同功能、形態、結構的細胞(一對雙胞胎兄弟一個放在西甲,一個放在中超踢球,一段時期後一定也會有天壤之別)

白血病,你也可以懂

白血病,你也可以懂

許多生物的生長髮育都是從一個細胞——受精卵開始的,受精卵經過細胞分裂、分化,形成了組織,組織進一步形成器官、系統,構成完整的人體(很多時候分化不是一步完成的,而是會經歷很多次分化-分裂-分化-。。。而得到最終形態的細胞)


二、正常人的造血過程

骨頭裡面的骨髓產生造血幹細胞,造血幹細胞分裂成許多造血幹細胞,然後再經多次分化-分裂-分化為各類血細胞(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

白血病,你也可以懂

成年人的大部分骨髓一般處於休眠狀態,因為造血幹細胞可以自行不斷地分裂再生,數量充足(特殊情況下休眠狀態的骨髓也可以被喚醒再次生產造血幹細胞)

白血病,你也可以懂


三、白血病患者的造血過程

主要是造血幹細胞在分裂、分化為白細胞的過程中出現了問題,導致原始的造血幹細胞沒能形成正常的白細胞而是變為了異常的白細胞(“不成熟的白細胞”或“白血病細胞”)。

病變的細胞分裂能力遠遠強於正常細胞,因此會產生更多的異常白細胞(大量消耗人體內物質,吃得多卻不幹正事),對正常血細胞的產生也有一定的干擾和抑制作用,這樣一來,異常細胞除了會跑到某些組織對其產生負面影響外還會使正常血細胞數量不足,對人體形成雙重打擊。

白血病,你也可以懂


四、原因

(1)每一個細胞的分裂和分化都會受這個細胞內部的基因控制,當造血的過程中某些細胞的基因發生突變後,其分裂和分化會受到影響,從而讓分裂分化後的產物不再是具有正常功能的細胞了。

(2)那是什麼原因導致基因突變為異常的基因的呢?

先天性原因:遺傳(可能性較低)

後天性原因:放射性物質、化學物質、病毒感染等


五、急性白血病與慢性白血病

相同點:都是在造血幹細胞變為最終的白細胞的過程中出現問題(基因突變)

急性:問題出現在早期的分裂分化過程中

慢性:問題出現在晚期的分裂分化過程中

【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粒細胞是白細胞中的一種,粒細胞出現問題的為粒細胞白血病,有慢性粒細胞白血病,也有急性粒細胞白血病】


六、為什麼叫“白血病”或“血癌”

1.白血病: 患者白細胞數目是正常人的數百倍,血液顏色比正常人淺(“白”)

2.癌:惡性腫瘤。發生於人和動物體組織、器官的細胞無限制增生,導致對鄰近正常組織的壓擠、侵犯和毀壞。白血病細胞是滿足這些特點的。


1.化療:化療是用化學藥物殺死癌細胞(放療是用放射線殺死癌細胞),但不徹底,不能百分百殺死所有癌細胞(因為不能100%摧毀自己的造血系統,除非你能再創造一個出來),所以,“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2.骨髓移植(造血幹細胞移植):

(1)原理

①通過化療或放療將體內所有的癌細胞殺死,同時也徹底摧毀了自己的造血系統(同歸於盡,“寧可枉殺一千也不讓任何一個漏網”,所以這種方法也最徹底)

②及時移植他人的造血幹細胞(可以分裂、分化為大量各類血細胞)進入自己的體內,重建造血系統和免疫系統

(2)常見方法

①骨髓中有大量的造血幹細胞,用針管抽取供者骨髓然後注射入受者靜脈(供者需打麻藥否則會非常疼)

②靜脈血中也有造血幹細胞(但比骨髓中含量低很多),抽取供者靜脈血然後分離出造血幹細胞再用注射器注入受者靜脈(供者只有抽血的疼痛,無需麻藥,因此這種方法也是常用的)

白血病,你也可以懂

1990年默裡(Joseph E. Murray,美國),托馬斯(E. Donnall Thomas,美國),因採用骨髓移植治療白血病獲得很大成功而榮獲諾貝爾醫學獎

(3)困難之處

做“骨髓移植”的條件非常苛刻,而且配型成功率極低(一個人的造血幹細胞在另一個人體內會產生排斥反應,雙方細胞互相攻擊,很難存活。幾乎沒排斥反應的可能性極其渺茫)

(4)常見問題

①骨髓移植需要進行很多次嗎?

答:基本上一次就足夠了。受者接受的造血幹細胞會不斷地分裂來補充

②對捐獻者有危害嗎?

答:健康者捐獻造血幹細胞後一般10天左右即可補足所捐獻的造血幹細胞量,幾乎不會對捐獻者造成影響。

③成功率如何?

答:隨著科技的進步,成功率會越來越高,貌似有些醫院的成功率都過60%了

3.藥物抑制

通過藥物抑制異常細胞的分裂(同時不對正常細胞造成傷害或傷害較低),比如:用格列衛(甲磺酸伊馬替尼)可以抑制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惡化(異常細胞的惡性增殖),但不能徹底根治,需長期用藥。而且,並不是所有的白血病的抑制藥都被研發出來了,格列衛是一個奇蹟。


八、傳染性:不傳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