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務員法最被關注的新增內容,眾望所歸

新公務員法最被關注的新增內容,眾望所歸

新的公務員法已經出臺,2019年6月就將正式實施,作為一項關乎全國近千萬公務員切身利益的管理辦法,《公務員法》的修改萬眾矚目,其中最被大眾關注的便是新增的職務職級規定。

新公務員法最被關注的新增內容,眾望所歸

新公務員法的職務職級規定可以簡要概括為每隔兩到三年公務員在職務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可以憑藉職級的晉升提升一檔工資待遇。這個新增的內容,正是眾多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翹首企盼的。但這款新增內容為了避免職級晉升只以年限為標準,幹多幹少一個樣的缺陷,附加了“職數限制”這個最主要的約束性條款。縣市區、鄉鎮機關一到四級主任科員不能超過60%,一到二級主任科員不能超過全部主任科員的50%的要求將會是一條評價幹部優劣的紅線。僅僅依據年限很多基層幹部可以輕鬆地晉升到一級主任科員,但因為職數的限制,誰可以更快的晉升,便要依據德能勤績廉客觀評價幹部的表現。優者上,劣者下,將會是職級晉升最公平、最有效的評價標準。

新公務員法最被關注的新增內容,眾望所歸

好風憑藉力,揚帆正當時,基層公務員幹十年、幹二十年一個樣的日子將一去不復返,期待新公務員法的到來為龐大的公務員隊伍增添幹事創業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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