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开荒土地是归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应该怎样处理?

马瑞涵


对于农村里面个人开荒的土地,它到底是归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这里没有规定是谁的,但是总体而言它是国家的。这种情况遇到什么事情,该怎么处理倒是有特别对待的


说一个我们这边的实际案例

在我们这边建水库的时候,建立发电站的时候会占用到很多土地。那么对于农村里面的经营承包土地,如果被占用或者影响到,那么都需要拨一定的款项给予这些承包经营者的安置

但是由于靠近山边,很多土地都进行开荒,种植上了农作物。这种情况之下呢,考虑到这些开荒的土地,也是给农民带来实际的经济收益的,所以也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这些开荒的土地,他赔偿的费用是确权土地的2/3。

实际的情况呢,在我们这边,如果是经营承包的土地,被这些水电站征用了,那么赔偿的价格是每一亩赔偿8万块钱,那么自己开荒的土地赔偿的价格是5万到6万块钱之间。


谁开荒谁受益

在我们农村里面,实际的情况就是秉承着谁开荒谁受益的做法,对于这些开荒的土地进行这样的处理

荒着也是荒着,那么这些 土地也没有多大的使用用途,那么对于农民的开荒,它不仅能够利用土地,也能够为自己的生活带来经济效益。

所以在我们这边有很多开荒的土地,谁开荒谁受益。如果上面还附着有经济作物,那么即使是在国家征用土地的时候,都会对这些经济作物给出一定的赔偿,那么如果是对于一些建设使用专用的情况之下,赔偿的价格也会更加高。


确权的时候还可以进行再次确权。

在我们这边的情况呢,就是开荒的土地也是可以进行确权的。

在2018年缺钱的时候,对于这些开放了十几年二十几年还在利用的土地,这是确权的时候,就不再是简单的把上一次确权的土地测量,而是重新测量了一遍,然后再计算这些开荒的土地,一并的确权给开荒的人。

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农村这边的宣传土地的情况,可以很明显的看得出来现在每一户人的土地比以前上一次发放承包确权的土地面积都多了3~5亩。

当然多出来的土地也被钉注上了自行开荒的土地。所以这种情况之下,确权之后,它就相当于是我们个人的承包经营土地。


当然每个地方可能不同,每个地方的做法也不一样,所以针对于每个地方的做法,我们觉得都应该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主。


农人莫小道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是归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应该怎样处理?

最近我在我们小区看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我觉得这点真的完全就体现我们对于土地的热爱,对于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的留恋,即使生活在城市,也想着要在哪里自己种点菜吃。由于我们小区是处在一个靠近山的地方,旁边有一块很大的杂草丛生的空地,多年没有人管理。因此到处都长满野草,将近两米高,根本进不去。

但是因为前段时间收楼之后,陆陆续续住进来很多住户,好家伙,可能是一个人带头把一块荒地开垦出来种菜了,然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垦那块荒地种菜,现在那一大片荒地已经全部被种上了菜,不得不佩服大家都是爱劳动的人啊。

那么在农村其实也是一样的,农村现在人口越来越多,农民都喜欢种植一些蔬菜果树之类的,但是现在在农村很多土地都被开荒了,所以想要种植更多的东西,肯定少不了开荒。也就是把没有人用的荒地开垦出来,但还是开垦出来的土地,一般开荒可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可能仅仅局限于种植一些蔬菜之类的农作物,如果是想在上面建房屋或者建筑的东西都是不允许的,这属于违建。

那么农村个人开荒土地是归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应该怎样处理?

首先我们要知道,农村所有的土地其实都是归集体所有,往大了说都是归国家所有,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很多年前,农村人自己开荒出来建的房子,虽然说现在只能一户一宅,但是不管房子多少,土地都是集体所有。

如果是开垦出来的荒地被占用或者拆迁,那么一般只能赔偿土地上的青苗费用,土地本身是不属于你的,所以不会有土地赔偿。如果是房屋的话,也只是按面积赔偿拆迁费用,和土地是没有关系的。


少三番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是归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应该怎样处理?

对于集体闲置的荒山荒坡,只要不是生态保护林,原则上是可以开荒种地的,并且国家也有此类规定,就是”谁开荒谁受益“的原则。

农民开荒种地,拥有该土地上的受益权。

根据国家的规定,农民开荒种地,可以依法享受该土地的耕种收益。这一点在农村也是没有争议的,你开垦的土地,自然由你来耕种,耕种所得,自然也是你自己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谁开荒谁受益“。至于使用权限,也并不是无休止的。农村通常的做法,就是在一轮土地承包期内。到了新一轮土地承包期,由于你开垦的荒山,早就变成了耕地,所以应该由村集体发包,你就不再拥有该土地的受益权。

农民开荒种地,没有该土地的所有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但是,正像承包的土地一样,你只有耕种权,没有所有权,要知道我国的土地没有私有制,除了国家所有,就是集体所有。你所开垦的土地,是在村集体的荒山荒坡上开垦出来的,所有权当然是村集体的。即使是在你承包的荒山荒坡上开垦的,那也是村集体的,因为你荒山荒坡,也是只有使用权。所以,这开荒的土地,也是由村集体所有。

农民开荒种地,遇有征占如何处理?

刚才说了,农民开荒所得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在遇有土地被征占的时候,自行开荒的土地不会得到安置补偿,但是,你在土地上的青苗及其他设施,有权得到相应补偿。土地的征占安置费,由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按照人口数量平均分给村民,你是村集体的一员,只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份。

综上,农民开荒种地,享受"谁开荒谁受益"的政策,可以依法享受耕种所得,但没有该土地的所有权,遇有征占时只能获得青苗及辅助设施的补偿,并且在新一轮土地承包时有可能被村集体收回使用权。因此,农民开荒应该慎重。一是不要破坏森林开荒,那样会触犯法律;二是尽量在承包期开始的初期开荒,争取获得更多的受益年限;二是提前预见,在近期没有被征占可能的地方开荒种地,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白白付出劳动。


齐东晏子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因此,可以看出,不管荒地所有权是否确定,其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因此,开荒土地其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和集体。而对个人而言,仅享有承包权和经营权。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对荒地的利用开发进行了相关规定,大体意思为国家鼓励个人开发未利用的荒地,并且该荒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且要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进行开发,最终确认给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这个“使用”肯定仅仅包含承包和经营。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现在许多地方为了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吸引外资是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地方政府或者集体也愿意将未经开发和利用的荒地承包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目前的荒地主要为荒山。个人承包后自行开发利用,比如从事果树生产等,但必须收相关部门监督。

综上所述,只要你具备开发能力,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和集体会保护你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因此,不管土地所有权属于谁,只要是你开发的并且有相应的政策支撑,其经营权和承包权会得到支持的。


Power泡儿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是指个人在农村没有确定使用权(没有规定是谁家的)的荒山上开挖出来的土地,即将荒山变成土地,也叫荒土。80年代的农村由于国家科学技术和经济不发达,农村土地种粮产量低,土地少,部分农民为增加粮食产量,将荒山挖出来种粮食,开荒土的现象比较常见。很多荒土一直种植到如今。


那么农村个人开荒土地是归个人还是属于村集体?该怎么处理?

一、荒山的所有权属村集体所有。在农村,虽然荒山没有明确也没有具体承包权利人,但荒山所有权是全体村民集体所有。个人在荒山上开荒的土地,所有权依然是归村集体所有。

二、个人开荒土地分两种情况

1、有合法手续承包荒后开的荒土。这种情况是个人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规定有承包期限,享有荒山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及其荒山被征占时补偿金赔付都会有明确规定。

2、个人私自开荒的荒土。这种情况是个人开采荒土时没向村委会承包,也没有任何手续,自己挖出来荒土自己经营多年,村里面也没过问,默认了个人开荒土的使用权力。这种情况在我们村里面也有很多,将多年来自己开的荒土确权登记的也有,虽然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但由于荒山不值钱,你占了也没人会过问,时间长了自然就归个人了。但这种情况如果没成功确权,遇上荒土被国家有偿征占,争占赔偿金就很难说了,有可能全部归村集体所有。

三、从法律角度讲,集体荒山是不能私自开荒的。但往往农村的荒山都不值钱,个人开荒了也不会有人管。值钱的荒山肯定是不会让个人私自开荒的。


多年来,国家对开荒政策从形式上看似有规定,但都管得不严,个人在以前开的荒土,能确权就一并报上去登记确权更好,不能确权,长期使用没人管你也可以了,致于以后征占赔偿权利归谁那是真的很复杂,反正这类官丝不好打。


农人阿洪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是归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应该怎样处理?

在我们农村这里,我们每家每户都有很多山林地,荒地,菜地等等,很多都是过去老一辈人开荒得到演变过来的。过去都是以谁开荒谁收益的,在我们村有户人家,全村开荒的土地就数他家最多,因为他两夫妻平时干活特别的落力,不怕苦不怕累,非常的勤奋,可以说是我们村里的劳模代表了。


那么个人开荒的土地是属于个人还是村集体所有呢?应该怎么处理?

首先说明过去确实是以谁开荒谁收益,在荒地上种植的收益属于农民个人所有,但是我们只有开荒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村里无论是开荒的土地、还有菜地,山林地等等,都是属于村集体所有。如果遇征用荒地的情况,村集体是有权利收回的。

在去年我们也发生这样的事,村里有块大的荒地,由于地形比较特殊,刚好被征用用来做垃圾中转站,当时公布消息出来,很多村民都不愿意被征用,因为在村里做垃圾场,污染了环境,使我们生活严重受影响,但是没有办法,后来还是被征用了。

而这块荒地上有大大小小的菜地,有人占有比较多的荒地,而有人占比较少,为了拿征用土地赔偿款,村民们各有各的意见,多土地农户当然想拿到更多的赔偿款了,可是由于这些土地都是属于村集体的,所有权在村集体上,所以赔偿款是按照村里所有的人口数量来平均分配。

所以说,农村个人开荒土地始终还是属于村集体的,只有使用权利,没有所有权。


三农天地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归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应该怎样处理?

从理论及原则上说,所有的土地,不论现有的耕地或未耕种的荒地,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实际中,有农户在原先没有种植庄稼的闲散荒地上开恳种植了庄稼。虽然说这种情况不算多,还确实有。

怎样处理,真没一等。我村村西有一条沟,沟底是道路。后来村村通修水泥路,改道了,从村里过,村西那段土路基本就不用了,几户农民就把那段路瓜分了(路中间留有一条很窄的路,拖拉机拉庄稼时还可以走),基本是离谁家责任田近的,就自然归谁家了,该劈的劈、垫的垫,整理平整都种成庄稼地了。



这种地就属于个人开垦种植的,实际原来是国家集体的地。村委会也知道这种情况,并无干予。这次农村土地确权,农户开垦的这类土地没在确权之内。确权还是按当年分田到户的地确权的。粮食补贴也是按原来分的责任田亩数发放的。农户开垦的荒地土地,没有享受粮食补贴。


情况就是这样,估计什么时候调整土地,肯定的集体要把农户开垦的荒地全部收归集体分配了。农户没有理由不交回的。本身就不属于个人的。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合法开垦荒地者拥有使用权

农村开荒土地归谁所有?这要先看一看荒地归谁所有。

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制土地。

如果开垦的是国有荒地,开垦后所有权仍为国有;如果开垦的是某一集体的荒地,开垦后仍归这个集体所有。

在开垦时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政策法规,都视为合法开垦。

开垦出来的土地的使用权归开发者所有。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土地总体规划下,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有法依法,无法依情。这是解决一切纠纷的唯一正确方式。


盘锦阳哥


这个情况在我们平原地带应该很少能够见到的。就拿我们村里的几个大坑来说吧!坑里的土地都已经被分到个家户了!

假如说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话,我觉得开荒的土地它也是属于集体所拥有的。因为我们老百姓现在种植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既我们现在也是承包责任制,我们老百姓承包的是国家的土地。

对于我们老百姓自己开荒出来的土地,我觉得应该村集体给予开荒的个人经济补偿或者承包给他收取少量的土地承包费!

但是我们村里却有个人想把村集体的土地给占为己有的事件!他是继承他大伯父的宅基地,他大伯无儿无女当时生产队长把集体的三分地给他当成宅基地盖房子住!但是等到他侄子继承他的宅基地的时候竟然又把村集体的半亩地给占了!本来一处院子现在成两处了!最后被村委会给强制收回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豫东小农


以前农民完全以种地为生的时候,对土地尤其重视,土地承包以后,很多地方的农民为了养家糊口,也会背着锄头到合适的地方开垦,反正荒地闲着也是闲着,还能多种点粮食还可以解决温饱。在那个时候,开垦荒地不像现在有机械设备,农民辛苦翻地也是很不容易的。

但现在全国开始了土地确权工作,“荒地”的归属权就被提了出来。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不再私有,而是集体的,那集体的土地,即使是闲着不用的荒地,也是不能私自开垦使用的。私自开荒属于违规的行为,集体有权利随时收回的,收回时当然会对开荒着进行赔偿,但赔偿标准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

所以农村个人开荒土地还是归集体所有的,如果农民朋友想要种植,可以和村集体商量,收取一定的费用,双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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