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常德“民告官”一審案件由鼎城、澧縣審理

常德法院網訊 今年5月1日起,按照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統一部署,我市將全面施行一審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制度改革,原本9家基層法院均可審理一審“民告官”案件,將變為鼎城和澧縣2家法院集中管轄沅水、澧水兩大區域的一審行政案件。4月28日上午,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全市法院一審行政案件改革工作情況,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黃天伏,行政庭庭長鬍志勇出席發佈會並回答記者提問,辦公室主任燕巖山主持發佈會。

湖南日報、鳳凰網、紅網、常德日報、常德晚報、常德電視臺、常德人民廣播電臺、尚一網等近20餘家媒體記者參加。

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法律行為。按照以前我國法院系統與行政區劃設置是一一對應的關係,老百姓起訴行政機關的案件,在受理和審理方面容易受到地方干預和影響。此次一審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全部實行交叉審理,具體由鼎城區和澧縣2家基層法院管轄,且涉及鼎城區和澧縣的一審行政案件分別由對方審理。改革後,鼎城區人民法院管轄武陵區、桃源縣、漢壽縣、澧縣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澧縣人民法院管轄鼎城區、石門縣、臨澧縣、津市市、安鄉縣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

從5月1日起,非集中管轄法院不再受理一審行政訴訟案件,之前已經開始審查或審理但未處理完畢的第一審行政訴訟案件,由原法院繼續處理完畢。值得注意的是,非訴行政案件管轄不變,仍由當地基層法院管轄。當集中管轄實施後,當事人不服鼎城區和澧縣法院裁判上訴或者申請再審的行政訴訟的案件由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據介紹,一審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彰顯了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心,是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逐步探索行政管轄區域與司法審判區域分離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解決“類案不同判”的問題,更好地避免行政機關干擾和地方保護,消除當事人對案件屬地管轄可能導致審判不公的質疑,增強行政相對人和利害關係人通過行政訴訟表達訴求的意願。

同時,為了方便當事人訴訟,市中院將指導2家集中管轄法院加大訴訟服務中心現代化建設力度,全面提升訴訟服務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發揮我市在全國率先跨區域立案訴訟服務的優勢,推動訴訟事項跨區域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並要求採取網上立案、巡迴審判、遠程開庭等便民形式,管轄法院之外的基層法院也要為當事人的訴訟和集中管轄法院的審理工作提供司法協助,例如遞交訴狀、協助集中管轄法院調查取證、宣判、送達文書等。探索建立“24小時自助法院”,推行“一站式服務”“最多跑一次”等做法,為人民群眾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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