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們畏懼物業會打擊報復,連業主委員會都成立不起來,怎麼辦?

古風斜月


成立業委會,先思考清楚自己的出發點,這會決定成立的難度。看完我的回答,估計有些人不願意再張羅成立業委會了。

業委會的職責是:聽取業主意見建議,擬訂業主大會表決議題;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執行業主大會決議;監督物業服務,調解物業糾紛;監督業主遵守小區規則,動員業主交費;公開小區事項,接受業主監督。組織各方共同參與小區管理,提升小區物業服務水平。

現實中,很多人成立業委會的目的並非出於公心。有些是物業沒同意其特權,個人感覺不爽;有些是想借業委會的身份,謀取公共收益、或讓利害關係人進小區提供物業服務;有些是欠費被物業起訴,想實現報復等等。

筆者知道的某小區,組織者有銀行關係,成立業委會的目的是把公維資金轉移出來,謀取回扣;另一小區9個委員,定了每年24萬的補貼,另有物業費審批權,每人每月輕鬆到手近2000元;另一小區,組織者的朋友有保安公司,想給自己的朋友謀點生意;還有一個小區,幾個委員私分了幾十萬的公共收益。

這些小區的結果可想而知,沒有一個好下場。兩個胎死腹中,業主用腳投了票。高價簽了自己朋友的保安公司的,被業主舉報自己請辭;私分公共收益的,自己賣房走人了。

所以,願意組織成立業委會的,先問問自己,你是出於公心嗎?

我們每個人都不是聖人,但至少不能裹挾全體業主利益以實現個人私利,你個人看著物業不爽就非要把人家解聘,選票造假,編造理由攻擊人家,最後鬧得雞犬不寧,這就不好。

如果業委會能做到,在小區的規則里約定,承諾選票不造假,理性依法解決物業問題,公開所有決議和事項,公開自己物業費繳納情況,公開業委會負責的第三方選聘,並願意為違約行為承擔聲譽和經濟責任,我想,組織者一定能爭取到絕大多數業主的支持。

此外,組織者也應該理性的協商問題,不以解聘物業為根本出發點,努力取得各方的支持。

街道和社區就是最容易依靠的力量。很多人戴著有色眼睛看待街道和社區,言語裡充斥著不信任,自然得不到政府的支持。

即便他們和物業真有利益往來,以下方法,也讓他們無法施展。一是組織者應如實向街道社區反應物業存在的問題,請求他們幫助調解,調解結果以會議紀要形式向全體業主公示,政府在會上的表態一定是官方和合法的。二是對於物業不落實會議紀要的,及時向政府反應,由其見證物業的不作為,再次讓政府見證。如果物業整改了,你就達到了提升服務的目的了。如果沒有整改,政府就不好包庇物業了。哪怕最後解聘物業,都變得順理成章。三是向政府表態,小區的規則裡,業委會願意接受監督,願意與政府配合,提升小區服務水平,沒有哪個街道社區願意小區混亂的。

按照以上方式,有廣大業主的支持,有政府的調解和介入,有與物業公司的理性談判,還會遭到打擊報復嗎?

只是,組織者能做到以上要求嗎?

如果做不到,這樣的業委會不要也罷,小區又多了個腐敗分子,還沒處投訴,也許他會讓小區更亂,讓業主、政府和物業公司更鬧心!


姜姜聊物業


很多人指點江山,但是又有多少人有過這樣的經歷?筆者就經歷過和兇猛的物業鬥爭。過程不是一般的複雜。下面說說筆者當時的經歷。

本小區也是開發商招的前期物業,和開發商本是分成的,後來在小區直接兩家翻臉了。物業公司直接把開發商甩了,所有的錢不和開發商分,還跟開發商要維修費用。因為物業公司不僅有大後臺,也是大痞子,有很多的小弟維護收費,想收什麼就能收什麼。你想投訴也是沒用的。畢竟上面有人,而且有誰投訴,他們立馬知道,會有七八個戴著金項鍊墨鏡紋身的光頭男去問候你。

說實在的,開始兩三年還是很不錯的。項目經理很負責任,很多事親力親為,也和小區業主關係處的不錯。但是為人耿直,後來得罪了老闆被開了。後面再來的項目經理,還真的都成了幹部了,除了做做小區衛生,其他幾乎是不動的。多層的樓梯還算乾淨,每週一到兩次,小高層的樓梯可以說真的有1毫米厚,電梯轎廂本來的四個燈最多剩了兩個,地板上保證讓你看得想吐。消防栓直接都是鏽蝕不堪,就連消防水帶都沒了。最後小區一戶失火的時候,直接無法撲滅,還是消防車裡的水滅火的。

正是這樣的物業公司,每年都在套用維修資金修監控,可是監控連攝像頭都沒了。電梯也是不斷的在貼維修公告,每部電梯每年基本在三萬左右的維修費用,但是電梯幾乎不讓你正常使用,就是物業搖錢樹;外牆維修啥的,直接是每年幾萬十幾萬的在用;道閘從新的變壞的,後來直接就拆了賣廢品了;並且把小區近一百個車位的停車場賣給了門市房。

物業公司後來看中小區車輛越來越多,動起了本不收費的公共停車位。而且收費超過了物業費價格,光是停車費一項,要是收費就能收一百五十萬,還沒算他要的車位建設費。所以,筆者領頭參與了維權活動。

維權從開始的幾個人到幾十個一百個人,後來由於物業公司的蠻橫,開始威嚇領頭人,筆者是首當其衝的,不過沒有被嚇到。後來動用那些人上門威脅其他人,有部分人後退了。不過,由於人數眾多,加上小區也有很多有實力的人。活動越演越烈。筆者和另一個領頭人為了維權被抓過被打過,但是,一直不屈不撓。這樣的行為也贏得業主的心。

後來經過能力和法律的鬥爭,從法理上讓那些利益部門不敢再袒護物業公司。然而在成立業委會過程中,就已經有人被物業收買了,雖然不多,也就十幾個。但是影響極壞,很多人覺得我們無利不起早,成立業委會就是為了弄錢。不過,最終這些人還是被大部分業主譴責了。最後沒敢露面。

很多業主的心態其實就是觀望,置身事外,反正你們爭取了也不會少我的。筆者為了成立業委會的簽名和籌備組成員每戶門上最少去了三次。有業主開始直接回“我不參與,你們弄吧,我不簽名!”還有的人說“不關我的事,我物業費每年交的,別找我”甚至有人直接說“物業就是流氓,我們上有老下有小的,我不參合”。這種情況太多了。很多時候,維權並不需要業主說話,只要有人到場就行,這就是支持!都是為了大家利益,任何人都不應該置身事外!

其實任何一個小區需要有強有力的人一起努力,讓大家看到希望。當然,這途中,我們也曾經因為業主的態度想放棄,可是最後堅持了。雖然經歷了很多,但是最後獲得了大家的信任,這還是讓我們感覺無論多辛苦,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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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不知道題主所說的“業主們”是哪些人?有多少人?是不是包括題主自己在內的。另外,也不知道題主所說的打擊報復是什麼意思?打擊什麼?報復什麼呢?

前幾天,本人“銳眼說小區”發了一篇文章,也是根據這幾年觀察小區的各種現象和經驗總結出來的,文章的標題是《居民小區業主的四種昆蟲屬性,對對我自己屬於什麼?》,有舉趣的朋友們可以關注後,進去找了看看。當然我文章裡說的都比較詳細。簡單來說,小區裡的業主有蜜蜂、螞蟻、蒼蠅、蝴蝶等四種昆蟲屬性的人,蜜蜂不惹事,但也不怕事,非常有組織性,每隻蜜蜂都勤勞辛苦,為人們釀出了甜蜜的蜂蜜。蜜蜂有一個特點,誰惹了蜜蜂,蜜蜂會傾巢而出,不惜犧牲生命,直到把對方制服或者打跑。

螞蟻也很有社會組織性,有蟻王、蟻后,每隻螞蟻都勤勤肯肯,平時不張揚,但遇到強大的對手時,排著隊上去,看似渺少,但是連大象都害怕它,可以把比它們大很多倍的對手都啃食光。但蜜蜂和螞蟻都不會窩裡鬥。

蒼蠅是蝴蝶是沒有組織性的昆蟲,沒有蠅頭,沒有蝶王,蒼蠅只會嗡嗡嗡的叫,個個都是老大,但蒼蠅的一個特點是,一點動靜就是無頭的亂飛,沒有一隻蒼蠅會帶頭往前衝。這樣,蒼蠅就很容易被拍死。

蝴蝶表面上是漂亮的,美麗的,但實質是害蟲。

每人小區裡都有這樣四種昆蟲屬性的人,但希望人們能儘可能做得像蜜蜂,即使做不了蜜蜂,能做一隻螞蟻都行。螞蟻接到指令和號令後,會沿著一個方向向對方戰鬥,進攻。因此,小區裡盡是不要有蒼蠅屬性的人。也就是說,自己沒有本領、能力和熱心的時候,不要像蒼蠅一樣只會嗡嗡的叫,而要像螞蟻一樣,默默支持蟻王、蟻后,有事的時候,排起隊來,有序進攻。無事的時候,各人都做好各自的工作,各人過好各人的小生活。

當然,如果小區裡的人都如蒼蠅一樣,肯定害怕啦,因因輕輕就被對方拍死啦。


銳眼說小區


會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明明合理合法的事成立業委會的好事卻讓小區主人業主不敢呢?只能說當初所謂專家設計物業時有霞飭,根本沒體察實情想當然,設計好物業讓業委會來監管。現在的物業是涉黑性質的,他只收錢拒絕付一丁點責任,業主是單一的個體根本組織不起來,最後只有熱心的業委會受欺辱。而且他們同街道,社區,派出所或多或少有點關係根本不懼誰。那些鼓動百姓守法繳物業費的專家害人不淺。本來物業是來為業主服務的,他們是盈利我們不反對,但既然你是盈利的自然得好好幹,該承擔的責任必須承擔。但你現在看看物業成了公務員還公務員,同樣掙錢公務員還有各種制度制約,但你看看現在物業到點收錢,霸佔業主公攤面和搞廣告停車位又收錢,服務不到位還沒地方投訴…。業主滿臉淚。希望借掃黑東風把物業掃乾淨,還社會和諧小區安寧,讓業主有真正主人感覺…。


手機用戶81699340295


我們小區110多戶人,是一個十幾年的小區了,一直有一家物業公司服務,每平米0.36元的物業費,每年也就收取四萬多元的物業費吧,留了3個人進行日常管理。憑良心說雖然物業有時候也有些小瑕疵但是總體來說還是不錯的,住的都很祥和。但是自從去年八月新的業委會上任後,便攪和的物業公司沒法幹,最終退出小區。物業公司和上一屆業委會簽訂的服務合同還沒到期,新上任的業委會幾個大爺,就不認可原來的合同,貼通知、發公告不讓業主交物業費,說是物業沒有和他們簽訂合同。等合同簽訂完了大家再交費。據物業說合同裡提出來好多不合理的條款還要求物業費要下降,幾次談判都沒有打成協議,物業只好退回已經收取2019年個別業主的物業費,退出了小區。這樣的情況在我們當地好像還很多,新的業委會一換屆,馬上先趕走老的物業公司,然後找來新物業公司接盤。在新老物業交替時,小區總是會動盪不安一陣子。


鷹135212271


怕就別成立!想成立就不怕!看來你這小區物業不咋地,團結起來,只要有一個帶頭敢打敢衝的物業就不敢做作!不過你們籌備小組成員要經得住考驗,物業一般剛開始不會正面衝突,物業對抗業委會成立有三招,第一招糖衣炮彈賄賂拉攏業委會意志不堅定的人,中招後可能成不起來,成起來裡面有他們的人你們也不好開展工作!第二招,背後打黑槍,一般會針對業委會不吃糖衣炮彈的成員,打恐嚇電話問你孩子在哪上學,劃你的車、扎你車胎,別的什麼都不說給你心理造成壓力,你取證困難讓你舍大家顧小家退出!第三招就是死纏爛打,一旦成立起來你選好物業公司,他不交接檔案和物業用房,這個錢沒收上來,那個投資沒回本,這是他的那是他的,你進場他就使出殺手鐧僱傭社會流氓進場阻撓,所以一般物業公司都不願意接別人的二手項目惹麻煩!


Salijia


希望能夠通過問答的審核。

業主委員會的成立非常不容的,自己有過成立幾屆業委會的經驗,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

小區裡矛盾和糾紛相對比較多的時候,容易成立業委會。

1,當小區風平浪靜,如果想要成立業委會,一個是業主可能不積極參與,自己可能還會被物業認不懷好意,也會被別人誤解,認為你破壞了小區和諧。 2,當小區物業管理不善,問題層出不窮,投訴或者反映又總是沒有結果,讓人感覺頭疼不已的時候,這時候成立業委會可能比較容易。 比如一些業主切身利益的事情。

a,如房屋質量問題,學校孩子就學問題,治安不好的問題,周邊環境衛生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很多是開發商的遺留問題,久拖不決。

b,如物業公司管理不善,亂收費亂漲價,盜竊事件頻發,公共設施維護不力,影響業主居住生活,這些問題往往是物業公司管理不好引起的。

這時候,大家吐槽不斷,有一些矛盾解決不了,而且個人難以改變現狀,迫切需要成立一個組織,共同面對問題。有的小區容易成立業委會,有的小區難以成立業委會,業主的團結和參與非常重要。

老年人多,公務員多,經商老闆多的小區參與度可能不高。

年輕人多,熱心的,想改變現狀的人多的小區參與度相對比較容易。

小區業主的出頭人非常重要,要有一些堅定的支持者。

如何成立業委會,有什麼竅門呢。

1,召集業主參與是最關鍵的一步。首先是傳遞信息,溝通協調,收集小區的一些資料。最好的做法就是,建立業主群,建立棟群,區群,選出熱心人士,不顯山不露水的進行。當然,敲鑼打鼓的進行也可以,但是容易激發矛盾,受到不小的阻力。

2,當業主人員進群到一半或者三分之二時,大家人多了,宣傳成立業委會的重要性,獲得支持比較容易,溝通也比較方便。

3,通過組織開會,談判,選代表的方式同物業公司,或者其它部門協商解決問題。通過這種方式容易團結業主,選出業主的談判代表。

解決小區問題的關鍵就是需要一個能代表業主的組織,誰代表小區業主出面進行處理問題。所以,成立業委會是必然的選擇。

這種情況下通過各種途徑面對問題,促使各方轉變思想,認同接受成立業委會,出面協調解決小區的問題。成立業委會不能急於求成,需要抓住問題的關鍵,團結所有的業主,合法合理有序的去工作,獲得地方職能部門的支持也是非常重要的。


我將與你同行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會員會是《物權法》賦予全體業主的權利,是小區業主自治管理的基礎。國家法律法規已經有了,只要業主向街道辦申請,街道辦就有責任幫助小區組建業主委員會籌備委員會,並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員會。新的《物業管理條例》也把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員會的門檻大大的降低了,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業主的人數也從2/3降低到了1/2,還允許採用推定原則。這一切都是為了方便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員會。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成立業主委員會,為什麼會畏懼物業企業報復呢?小區內業主共同的事項,共同管理的事務是由業主大會會議決定的,業主委員會只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小區內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目標是一致的,就是把小區的物業工作做好,讓更多的業主滿意。成立業主委員會就是為了規範物業服務行為,幫助物業管理企業更好的服務業主,協調物業企業與業主的糾紛,物業企業應該是歡迎的。小區內沒有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沒有業主大會的授權物業管理企業是無權對小區內業主共同事項和共同管你的事情作出決定的,會影響物業管理服務的效率和質量。

現在社會上就出現了一些很奇怪的現象,小區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沒有矛盾的時候,誰也不會想著去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員會。只有當業主和物業企業產生了矛盾時才會想著去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而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目的不是規範物業管理、加強監督,調解矛盾,成立業委會的目的是更換物業。那種成立業主委員會目的就是更換物業而不是規範管理、加強監督、協調矛盾的行為是不會受到廣大業主支持的,這樣只能加劇業主與業主之間,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最後受損失的只能是業主。

物業管理區域內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目的就是小區自治管理,小區內業主共同的事項,共同管理的事務由全體業主組成的業主大會共同決定。只要業主委員會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的行為就無需懼怕任何人,任何企業的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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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苦行僧


業主們畏懼物業會打擊報復,連業主委員會都成立不起來,怎麼辦?

這種現象是不可思議的,如果存在的話,首先可以基本肯定的是,這家物業公司可能涉黑涉惡,業主可以進行舉報。

當下,在一些地方,一些物業公司或存在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現象,採取暴力或威脅手段,與業主發生衝突,使得一些業主敢怒不敢言。然而也正是當下,全國正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如果真有這樣涉黑涉惡的物業,是不可能讓其繼續作惡的,必然可以堅決殲滅,所以有關業主完全可以大膽舉報。

其次,關於業主委員會的組建,應該是一個基礎工作、前提條件。

一是業主委員會應成為社區的一個組織。小區所在的街道、社區應該承擔組建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凡是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街道、社區要負責組建,並且要將業主委員會作為社區的一個組織來進行管理。

二是有關部門應該將業主委員會是否成立,作為物業公司能否收費或服務的一個前置條件,如果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就不允許物業公司收費,也要解聘物業公司。

因此,對於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有關部門和街道、社區有職責完成組建,否則就存在不作為。

最後,關於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矛盾解決的法治方式問題。

一方面要十分明確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之間的關係,那就是為業主服務,這個服務要有程序作支撐,比如一年一聘用的服務關係,必須經過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大會同意。

另一方面都要通過法治方式解決問題,而不能採取過激的辦法化解矛盾。業主要學會用法律維權,物業公司也要用法律維權。


碧翰烽


中央政府近年有新文件,要求基層政府加大力度推動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組建工作。

各小區業主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應該聯名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和區房管局提交書面申請,要求對小區籌備業委會的工作予以指導和扶助。

一般情況下,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會派人參與並擔任籌備小組的正副組長。籌備小組還有派出所和開發商代表參加,但業主代表必須佔大多數。

這樣以來,就大大減少了籌備的阻力,能杜絕混混鬧事。還可以保證組建工作的程序合法,更有利於後期業委會成立之後向街道和區房管局的備案過程一帆風順。

總之,業主們要有主動維權和業主自治的積極性,也要爭取政府的扶助、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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