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3人下河电鱼被刑拘

近日,赫章县公安局辅处派出所民警开展夜间巡逻时,对一可疑车辆进行盘查及时发现线索,通过蹲点守候,抓获3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并查扣电鱼设备一套。

4月13日夜间,赫章县公安局辅处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安全巡逻防范,23时40分,民警巡逻至辅处乡开噶村河边时,发现路边停放一辆可疑面包车,车上坐有一人。民警随即对所停车辆进行检查,并对该男子进行询问。面对民警的盘查,车上男子神情紧张,言语含糊。经进一步询问,车上的彭某交待,其与朱某、林某3人共同驾驶面包车到辅处乡开噶村捕鱼,朱某与林某二人正在河里捕鱼。

4月14日凌晨2时许,在面包车旁蹲点的民警将电鱼返回的朱某、林某二人擒获,并查扣电鱼设备1套及非法捕捞所得的野生河鱼30余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林某、彭某3人如实供述了在明知处于禁渔期并禁止电鱼的情况下仍然下河电鱼的犯罪事实。

目前,朱某、林某、彭某3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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