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法院依法对任世林、文超等13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11月12日下午,赫章法院依法对任世林、文超等13名被告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最高获刑13年

赫章法院依法对任世林、文超等13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该案经赫章公安局侦查终结,由赫章检察院向赫章法院提起公诉。经初步审理及公开庭审查明,该案犯罪团伙成员在双河街道、白果街道一带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和窝藏等违法犯罪活动23起,严重扰乱了双河、白果街道一带的社会治安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赫章法院依法对任世林、文超等13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为严肃法治,惩治罪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被告人悔罪表现等情形,赫章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判决,并将扣押于赫章公安局的手机、刀具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任世林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刑罚。

赫章法院依法对任世林、文超等13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为接受社会各界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彰显司法公正,此案宣判邀请了部分赫章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及被告人家属进行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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