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战线上的“老黄牛”--记洛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张雅萌的先进事


法制战线上的“老黄牛”--记洛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张雅萌的先进事


张雅萌同志,自1987年入警以来,长期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连续主持负责支队法制科工作达二十五年。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法制“十佳”民警、洛阳市劳动模范。他所负责的法制科也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十多次被嘉奖和评为先进集体。


法制战线上的“老黄牛”--记洛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张雅萌的先进事


由于勤奋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张雅萌同志还是公安部首批聘任的公安交通管理高级工程师,也是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聘任的学业导师,著有两部交通管理业务工作专著,先后有26篇学术论文在“人民公安杂志”、“人民公安报”、“公安内参”等刊物发表和获奖。

在他主持负责交警支队法制科工作的二十五年时间里,先后主持起草了三部地方法规和一部地方规章。由于支队法制工作成绩突出,支队连续七年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16年被省政府授予第一批 “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称号;2018年被市政府授予“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称号;法制科负责的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先后受到省内外近百家单位的参观学习,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交警总队先后在洛阳召开现场会进行观摩推广。

张雅萌同志从31岁的青年到56岁的中年,在法制科坚守了二十五年。周围的同事都异口同声的说:“他是我们交警法制战线上的老黄牛”。


法制战线上的“老黄牛”--记洛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张雅萌的先进事


一、勤奋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交警工作的行家里手。

张雅萌在刚从事交警法制工作时,全省交警系统对此项工作也都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公安机关的法制机构也不健全,大家都在边干边学,作为非法律科班出身的张雅萌,需要更大的付出和努力。为了能胜任本职工作,他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认真研读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二十几部,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部门规章和政策规定一百余个,结合当时交警的执法情况和刚刚颁布施行的“行政诉讼法”的新要求,迅速起草制定了用于规范交警执法的六个制度规范,对全市交警系统的执法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由于坚持学习法律、学习交通管理业务、学习新的相关知识,在接下来出现的一起当时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影响的行政诉讼的应诉中,作为支队诉讼代理人的张雅萌据理力争、旁征博引,从基层法院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历经十余载,最终维护了交警的形象、维护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作为有地方立法权的洛阳市,虽然可以制定地方法规,但就交警而言,全省尚没有这方面的先例和经验,全国交警也少有这方面的尝试。当时支队、市公安局、市政府和市人大决定制定“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时,也都感到虽然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十分需要一部地方法规,因为当时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没有颁布,交警的执法管理依据明显不足,但全市尚没有这方面的专门人才,因为交通管理的立法不仅需要法律方面的知识,还需要立法方面的知识和交通管理方面的知识,主要起草人既要了解洛阳市的交通管理现状和需求,又要了解当时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现状。支队和市公安局再三斟酌,决定把这个任务交给张雅萌。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不分昼夜、不畏艰难、认真调研、多方汇报,终于使省、市人大顺利通过了河南省第一部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对洛阳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持续好转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使多年来困扰市民的拖拉机夜间进城噪音、污染严重的问题。得以彻底根治。因为之前禁止拖拉机进城苦于没有法律依据,而束手无策,洛阳市地方法规做出了这方面的规定后,民警执法理直气壮,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类似的创设性条款,当年的“洛阳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二十几处之多,为洛阳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张雅萌同志也因此被市公安局荣记了个人三等功。


二、无私奉献,不计个人得失,全身心投入到交通管理工作中。

二零零四年,因心脏病他在洛阳的一五零医院做了心脏射频消融术手术,术后医生要求其注意休息、减轻压力、避免劳累和情绪波动,妻子也再三劝其不要再负责法制科的工作,向组织提出换个更轻松的岗位,可他却说:“怎么好意思向支队提出这些个人问题,太丢人了”。为此,他的妻子多年来一直耿耿于怀和提心吊胆。张雅萌从此以后兜里始终装着速效救心丸。

二零零八年,儿子在外地上高中并参加高考,由于高三学业压力大,孩子情绪波动大,妻子请假去照顾其生活并陪伴儿子参加高考,在这个人生的关键时期,儿子和妻子都需要他的陪伴和鼓励,可当年的奥运保卫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法制科连续几个月都要制定并组织民警落实执法规范,当时科里只有四个人,如果作为经验最丰富的张雅萌离开了工作岗位,另外三个同志承担起全市交警系统的规范执法、执法监督工作有些吃力。他硬是做好妻子、儿子的安抚劝慰工作,默默地坚守岗位。直到现在长大成人了的孩子还常常开玩笑地对他说:“洛阳市交警支队可不敢离开您老人家呀,离开你,地球就不转了”。心有愧疚的他,面对儿子的埋怨,也只能默不作声。

二零一三年初,他75岁的老父亲在医院做心脏支架手术,做完手术的第二天,因一项工作的需要,支队安排张雅萌出差一段时间,他本可以向领导说明原因,另换他人出差,可他认为这项工作他始终参加,情况熟,后续工作也还需要他来完成,换别人会对工作有影响的。于是,他把在北京工作的弟弟叫回来,护理照顾术后的老父亲,自己一去就是十几天时间,等他回来时,老父亲不让其进家门。一年多时间了还对他生气地说:“你只当没有我这个当爸的”。

提起这些往事,亲朋都劝他说:“雅萌呀,你年龄也不小了,不可能进步了,干工作别太拼命,别伤了亲人的心,害了自己的身体,还落下一大堆埋怨”。对此,张雅萌总是淡淡地说:“咱总得对得起这份工资吧,陪家人还有的是时间,干咱们警察这一行的,哪个人不是舍小家顾大家,哪个人不是在默默地奉献”。

是啊,一个辛勤耕耘的牛,从来不会提条件、讲待遇、闹情绪,从来都是低下头往前走。


三、公正执法,不畏险阻,为维护法律尊严勇往直前。

交通事故处理是交警执法的难点,也是热点,同时也很容易出现执法不公正,被当事人投诉。仅事故责任认定这一环节,全市每年都有两三百起的案件让当事人不服,而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这里面既有责任分配的不合理问题,也有向群众解释说明的不到位问题。如何才能减少这方面存在的执法风险和隐患,减少群众的不理解和不满,如何从执法体制机制上入手研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法制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但解决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合理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因为法规规定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及其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推定的,没有一个法定尺度,这就给执法者一个比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如何对这个自由裁量权进行必要的约束和规范,早在一九九二年,张雅萌就做了这方面的研究,并撰写了“如何正确理解和分析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论文,在当年的“人民公安杂志”刊发,一时间成为了同行们用以执法的指导性意见,也为后来的立法提供了借鉴。

仅有了理论性的指导意见还不行,还必须敢于和善于对每一起提起申诉的交通事故认定进行严格的审查,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民警一个清白。曾经有一个县在处理一起摩托车肇事的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对县交警队认定的摩托车驾驶人不服,认为另有他人驾驶。由于现场勘查不够全面,所认定的摩托车驾驶人又在事故中被撞身亡,另一个乘坐者坚称驾驶人是死者,但死者家属认为驾驶人不是死者。法制科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后,认真研究案情,重新勘察摩托车当天的全部行驶轨迹,走访沿途有可能见到摩托车行驶的人员,最终从摩托车两个驾乘者的体貌特征及沿途目击者的指认中,查出了真正的驾驶人是原认定的乘坐者,从而还死者及其家属了一个公道,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在法制科累计审查的两千多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执法不公正案件二百余起。对这些案件,张雅萌同志每案都做重点摘要和笔录,每案都要针对申请人的质疑找出令人信服的答案,每个答案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社会各界的推敲。由于他长时间的坚持深入研究和仔细审核每一起案件,支队领导在签发文书时都会下意识地问:“雅萌的意见是什么”。对此张雅萌也习惯了,他对周围的同事们说:“认真,要成为一种习惯,一旦成为了习惯,就会赢得同志们的信任”。


四、清正廉洁,始终如一严格要求自己,不贪不占一厘一毫。

吊销驾驶证是交警行政执法中最为严厉的处罚。十几年来,洛阳市交警系统每年都要吊销各种机动车驾驶证六百本以上,由于执法力度的加强,近几年更是达到每年一千五百本以上,在这两万多个驾驶证吊销案件中,不乏有砸了驾驶人的“饭碗”的,自然会有一些人想尽一切办法找到支队法制科、找到张雅萌,想逃避处罚,保住驾驶证,有托亲朋送礼的,有找关系请吃饭的,也有找熟人说情的。对此,法制科制定了一整套严密的工作方法和制度,使投机者无机可乘,送礼说情者说情无门。张雅萌把这个制度归纳为“全、快、清、可溯”。“全”即凡是大队呈报需要吊销驾驶证的,只要基本事实清楚,依法应该吊销驾驶证的,必须全部吊销,一律不准退卷,即使材料不完善的,也只准要求其补齐材料,不能以材料不全为由退卷,这样就使说情者、办案环节的经手人无机可乘。“快”即提高办案效率,从大队报送案卷之日起,一周内完成呈报审批,十天内做出处罚决定,二十天内完成送达当事人、送交驾驶证核发机构注销档案的全部工作。如果超过办案期限了,通报批评相关人员并要求相关单位和人员说明理由。“清”即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都要留有办理人的签名和意见,仅支队的办理环节就需要四个人签名,保证每一个环节都无权终止办案程序,办案流程清清楚楚。“可溯”即依法应该吊销驾驶证的,即进入全程可回溯可追溯程序,执法记录仪全过程、全流程记录,办案网络永久保存办案流程,纸质档案全部由支队法制科保存。使得整个案件可追溯、可追究责任人。2009年,一位曾教过张雅萌的中学老师的一个亲戚因驾驶报废机动车被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该老师找到了张雅萌,并说明来意,虽然此种违法行为没有其他需要吊销驾驶证的违法那么严重,但法律规定也是必须吊销的,张雅萌详细向其讲解了办案程序和要求,并婉言谢绝了老师的礼物,最终坚持吊销了当事人的驾驶证。

机制健全了,无形中逼退了不少的送礼者、说情者,用张雅萌的话说,就是“靠人自觉只能杜绝腐败一阵儿,靠健全的制度才能长期远离腐败”。他硬是站在这个“河边”二十五年没有“湿鞋”,也没有被投诉、举报过一次。这对平均每年审核、办理各种案件三千余起的法制科的负责人来说,实属不易。


五、勇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

二零零三年,支队在强力整治机动三轮车非法行驶、非法营运时,依照法律规定从重从严地查处了一大批非法的机动三轮车,其中也有不少的残疾人驾驶此种车,同样被扣被罚,一时间出现了个别残疾人不配合执法、不服从管理甚至阻碍执法的过激行为。如何妥善处理好这部分特殊群体的问题,成了能否彻底根治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这个城市交通“牛皮癣”的关键。由于这部分人生活比较困难,考虑问题容易偏激,对他们的执法管理风险比较大,是硬起手腕强力执法,促进交通秩序持续好转呢,还是妥协让步,以求得交警群体不受诽议和攻击呢?此时,张雅萌带领法制科的同志结合法律规定和洛阳市当时的交通秩序状况及全市人民的交通需求,从全市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大局考虑,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及时研究制定了“从严整治机动三轮车执法程序规定”,并报支队领导同意后印发全支队,旗帜鲜明地支持了民警的执法,使接下来发生的集堆闹事、泼油自焚、咬民警等抗拒执法的行为都得到了及时有效地打击处理,少数残疾人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在市区违规拉人的现象也基本绝迹。

十几年前,由于当时的农用运输车是新兴的一种机动车,当时的法规并没有对此种车的归属问题规定得十分清楚,全国有一些省、市的农机管理部门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把此种车的核发牌证、驾驶证、检验和事故处理的执法权划归其所有,人为割裂了道路交通管理的统一性。洛阳市当时也遇到了此类问题,而且由于农机部门享受有国家政策的农机补贴,对车主有一定的吸引力,地方财政也有一定的好处,所以当时把农用运输车划归农机部门管理的呼声很高,洛阳市当时的地方立法程序也已进程过半。在省人大向洛阳市公安局征求意见进行座谈讨论时,面对省、市人大领导和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面对市政府领导和市农机局等部门的领导,张雅萌充分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深刻理解,有理有据的说明了道路交通管理统一性的重要意义及“政出多门”的弊端,一个多小时的发言有依据、有分析、有事实、有对比,终于说服了在场的大部分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最终在省人大研究审议时,没有通过该部地方法规。事后,市人大一位领导开玩笑地对张雅萌说:“你小子胆子不小呀,不怕领导给你穿小鞋”?张雅萌笑而答道:“领导们也都是想把工作做好、把交通管好的,我说的又都是实情,既没有私心又没有部门利益,全是为了咱洛阳的交通能管得更好,我怕啥”。这位领导开心地说:“中,你小子真中”。


六、爱民为民,一心为公无私心。

交通民警的全部工作都是围绕着为民服务、为民方便、为民安全、为民畅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但由于少数民警的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工作方法不科学等原因,时常出现一些不被群众理解,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如何避免慢待冷漠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出现,使爱民为民落到实处呢?

张雅萌在支队法制科作了一些近乎“不讲理”的规定,比如:“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与来咨询、申诉、复议的群众吵架”,“只要是群众没听明白就是我们没有说明白”,“把一个带着满肚子委屈、满脸愤怒进门的告状者劝说得满意而归是我们每一个法制民警的基本功”,“面对提出申诉复议的群众,我们必须一改过去的‘无理推定’、‘无解推定’为‘有理推定’、‘有解推定’”。由于长期坚持了这一系列的爱民为民制度,使得法制科虽然每月接待群众300余人次,办理各种诉求近200余件,二十五年来接待的群众和办理的诉求分别超过八万人次和六万余件,但没有出现过一起向上级机关或新闻媒体反映其不作为、冷漠推诿的。

近几年来,随着电子监控设备的增多,被“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很多,全市范围内每天都会有数以千计甚至更多的交通违法被抓拍和记录,这中间难免会出现错拍、错录的情形,全国每个城市的交警也都有专门的人员来为群众处理这些问题,省交警总队也会不时地接到群众有关这方面的投诉,一般都是投诉自己的车被误拍误录了,但自己提出申诉好几天了,仍然没有被及时纠正,导致自己仍然审不了车。可是,总队的业务部门发现,来自洛阳这方面的投诉明显少于其他地市,于是就派人到洛阳进行了调研,发现负责此项“行政救济”工作的法制科,有一套很管用的纠错机制,有一个很接地气的思维逻辑。一旦群众在洛阳交警的任何一个窗口对自己车被“电子眼”抓拍提出质疑,每个窗口都必须无条件受理并查实,一旦查实投诉有理,必须当即向支队法制科报告,法制科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车主若有特殊要求的,受理申诉的大队可以电话报告法制科,法制科在网上核对后直接删除。这个很有效很管用的工作机制,一开始也是有阻力的,内部一些同志认为,这样的处理容易被少数人钻了空子逃避处罚,也容易造成放纵违法。对此,张雅萌讲了他的想法,“我们不能因为申诉者有百分之一的作伪可能,就去怀疑所有群众投诉的真实性,进而影响我们的队伍形象和警民关系”,“对提出申诉者我们必须坚持有理推定、有解推定,决不能认为凡是对我们提出质疑和意见的都是‘刁民’”。省总队及时在洛阳交警支队召开了此项工作的现场会,让张雅萌做了经验介绍。此后,省交警总队对这项工作制定了新的规定,全省交警这方面的投诉也大幅度下降。


七、勇于创新,争先创优不止步。

二零一四年,全国交警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时必须全员、全程、全时佩带使用。在此项工作刚刚开展时,各地交警落实得良莠不齐,一些地方和交警有抵触、有顾虑、有困惑,执法记录仪使用得不规范、效果不理想。作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法制科在张雅萌的带领下创新思维,制定并强力推行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用讲评佩带和使用时长来解决“带”的问题;用每个法律文书都必须对应有视频来落实执法有据问题;用每周评选优秀视频来约束规范文明用语问题;用强化惩罚措施来保障规范摄录问题。

五年多来,张雅萌带领法制科一班人先后制定了执法记录仪管理与使用规章制度11个,奖励、处罚960余人次,发各种讲评通报106份,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3300余个。使得整个洛阳市交警系统的每个民警、辅警的执法记录仪佩带使用率达到95%,执法文书与视频的匹配率达到87%,群众的投诉率下降了40%,民警辅警的在位管事率上升了22%。支队也因此被省政府授予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省政府法制办还组织全省46个省直厅局现场参观学习了洛阳市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与管理工作。2016年,时任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的许甘露同志在视察洛阳市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管理与使用工作时给予了表扬和鼓励,并要求全省交警系统要向洛阳交警学习,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去取得更好更优的工作成效。

随着科技强警的步伐不断加快,2017年,洛阳交警支队酒驾违法查处管理系统和交通安全违法有奖举报系统也应运而生,张雅萌再挑重担,一方面考察学习相关业务,另一方面开拓创新,结合洛阳交通管理的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又是两年的埋头苦干、克难攻坚,终于建成并投用了一套全省先进的酒驾违法查处管理系统。通过酒驾违法查处管理系统的深入运用,不仅加强了洛阳交警对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强化了执法监督,有效排除了民警办理人情案和其他人为干扰的可能性。该系统运用以来,共查处酒驾案件7500余件,同比上升了百分之四十二。交通安全违法有奖举报工作也是法制科在支队统一部署下又创出的一个“品牌”。2017年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的许甘露同志先后两次对洛阳交警交通安全违法有奖举报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成绩,洛阳的此项工作再次成为全省学习的典范,进而在全省全面展开。

滴水石穿、铁杵磨针,说的都是持之以恒地坚持做一件事,必然会取得成功的道理,张雅萌同志用二十五年持续不断地坚守法制工作的行动很好地诠释了这个道理。二十五年来,他不忘初心,矢志不移,始终如一地用心工作,勤奋工作,虽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坚持做好每件平凡的小事,是辛劳耕耘的“老黄牛”,是交警队伍的骄傲,是法制战线上的骄傲!


法制战线上的“老黄牛”--记洛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张雅萌的先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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