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编制内与编制外的事业编制人员,将来会同岗同薪?

根据一则人社部新闻:

发言人曾明确表示,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继续扩大聘用制度推行面,研究提出解决编外用人问题政策思路,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


新政策:编制内与编制外的事业编制人员,将来会同岗同薪?


从上面一段信息,我们不难看出事业单位临时工的春天就要来临。

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你与事业编暂时无缘,又蹉跎不起岁月,只好委身于临时工的身份,进入事业单位供职,想着有一天能够获得编制,或者是同工同酬也不错。目前,这个愿望的实现指日可待。

上述表明,往后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更多地偏向于合同管理,优化编外人员用人制度。意味着事业单位临时工的各项待遇将上升一个层次。


新政策:编制内与编制外的事业编制人员,将来会同岗同薪?


其实“同工同酬”的问题一直都是比较难解决的,编制问题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换岗的,由于没有“空编”而卡壳啦,紧接着问题也就来啦!不仅仅是调动,包括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福利等,都可能因为编制不同而有所不同。也正因如此,同一个地区甚至同一单位,因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待遇”所引起的争议一直不断。

除了体制内不同的编制之外,许多体制内单位还有一些“编外”人员,这些人员有的是单位自己招聘的,有的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派遣而来的,虽然做的是公务岗位,但却并不是“公家的人.

简单地说,不同的编制,有着不同的管理方式和体系,而我们所关心的工资福利体系、晋升发展空间以及资金来源和管理,都会因为编制的不同而有非常大的差异。

毫无疑问,“同工不同酬”给单位员工带来了相当大的困扰。而其肇始,就在于“编制”。那么就有人问了,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很简单,让所有人都进编不就解决了吗?

其实,无论是哪种编制,在公共管理机关里都是用工的基础。没有编制,则意味着单位的进人已经没有了空间,只能依靠现有人员完成相关工作。而编制的增加需要非常严格的审批,在当前社会对事业单位群体关注度异常的情况下,增加编制也相当敏感。

在实践中,除了教师之外,许多地方的编制总体上是保持不变或呈下降趋势的——工勤编制目前实行“空一个收回一个”的政策,不进行人员补充;而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则是绝对不能超编。但在公务服务细分化的当下,事务越来越繁杂,现有编制人员根本无法承担相应工作量,怎么办?

对“参公”单位员工来说,这相当于解决了他们与公务员在收入上和发展上的差异,但对单位本身来说,在用人上却“作茧自缚”——有行政编制的人不愿意来,“纯事业”编制的人来不了,符合条件的“参公”编制人员又选不出合适人才。真令人着急。

于是,“派遣员工”、合同工等用工形式应运而生。这些用工形式开始是在国企里运用,后来逐步延伸至事业单位、行政机关。这些灵活的用工形式由于不占用“体制内”的编制,又解决了人手不足的问题,在许多领域甚至成了主要的用工形式。

但是,这种看似灵活的用工方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大弊病。不仅仅“编外人员”不满意,即使是编内人员的不同编制人员,对此也有看法。另一方面,用工的“三六九等”,不仅造成员工间的心理问题,同时也给人才的流动、使用造成了障碍。

然而这些政策会对事业单位临时工造成冲击呢?看下图


新政策:编制内与编制外的事业编制人员,将来会同岗同薪?


此外,取消高校教师、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编制,也在紧锣密鼓的研究与施行中,各地方逐步到位。

所谓“不纳入编制管理”,就是取消事业单位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之所以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主要是考虑到公益属性,不能将诸如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完全推向市场化。

与编制牵扯的东西太多,尤其是待遇,那么取消了事业编制,事业单位人员的整体待遇就会偏向均衡,同工同酬指日可待。

上述政策:(取消高校、医院的事业编制、统一教师城乡编制标准、对医务人员实行同工同酬),从不同层面去保障事业单位临时工的待遇。

加上与之配套的即将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聘任制,事业单位临时工的待遇将全面上升一个层次。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事业单位临时工可以美滋滋地就职了,可以享受“翻身”当主人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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