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警方查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饶明、吴莹莹)近日,枣阳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私藏枪支,派出所民警快速出击,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及时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有力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

4月28日,枣阳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西城站西巷租住的房屋旧衣柜内,发现一支猎枪。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猎枪收缴,并找到了房东刘某。

经审讯,刘某交代了猎枪是刘某的父亲在陕西老家购买,2002年刘某与父亲分家,猎枪被刘某带走并持有至今,一直藏在家中。刘某对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枣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枣阳警方提醒市民:请勿买卖、私藏、制造枪支弹药,发现相关物品及时举报、上交。

枣阳警方查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图为两名民警查处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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