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公民在法庭中的
“耳朵”和“眼睛”,
被譽為“不穿法袍的法官”。
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
人民陪審員
人民陪審員是各級人民法院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而選聘和吸收非司法人士參與訴訟中的審理和執行的,具有我國特色的一種司法制度。
法庭外
他們可能是教師、醫生、機關工作人員、企業員工……
法庭內
他們不穿法袍、不佩法徽,卻能與法官“平起平坐”。
東港區153名同志
擬任為東港區人民陪審員!
“日照”,真的亮了!
就在日照,何必遠方!這樣的詩茶小鎮你見過麼?
鄉村旅遊文化節來了!五一帶你玩轉東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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