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關嶺:拒執人“玩失蹤”險被拘 “躲三年”終履行

貴州關嶺:拒執人“玩失蹤”險被拘 “躲三年”終履行

近日,貴州省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前往頂雲街道辦新場村依法執結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

據瞭解,2015年6月19日,廖某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從關嶺往包包村方向行駛,途中與蔣某某駕駛的輕型普通貨車相撞,造成廖某某重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交警部門認定廖某某負主要責任,蔣某某負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後,廖某某家屬與蔣某某多次溝通無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關嶺法院受理後,依法判決蔣某某賠償廖某某家屬各項損失共計81682.67元。判決生效後,蔣某某拒不履行賠償義務,廖某某家屬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但蔣某某“玩失蹤”躲避執行,始終處於“失聯”狀態,執行幹警使用“執行天眼”網絡定位系統仍無法尋覓其蹤跡,於是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處理。

執行幹警於近日收到群眾線索,蔣某某已返回家中。獲此消息後,執行幹警迅速前往蔣某某居住地督促其履行義務,蔣某某以無錢為由再次拒絕履行義務,執行幹警告知蔣某某,將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蔣某某得知將面臨拘留處罰後,立即通過家屬與申請執行人協商,履行4萬元賠償,剩餘款項於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履行完畢。蔣某某表示:“希望法官給我一次機會,我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一定會尊重法院的判決,把剩餘的款項履行完畢,做一個誠信的人。”執行幹警見其履行了部分賠償,態度誠懇,遂依法解除拘留決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