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60歲就活埋的是哪個朝代?是否是真事?

石焰冰夢


人到60歲就活埋,在我們的歷史上,沒有任何一個朝代定過如此的律法。相反的,尊老愛幼,卻是被歷朝歷代所提倡的,而且,還被寫入了律法。

傳說中,強調一下,是傳說不是史實,60歲就活埋,主要出現在兩個朝代,一個是秦朝,一個元朝。這兩個朝代具有一個明顯的共同點,統治者有點殘酷,造成被後人痛恨,抹黑,可以理解。

秦朝的傳說

這個傳說和秦始皇有關,細節上有多個版本,但基本上都和老鼠及貓有關。

說是秦始皇重青壯,輕老弱,於是下詔:“六十歲活埋。”詔令頒佈一年後,秦皇宮中老鼠為患,秦始皇就貼出皇榜,招賢治鼠。

一個小兒看到,就揭了皇榜。小兒被帶到了宮殿之上,不慌不忙的從懷裡抱出一隻貓,放在地上。殿中的老鼠被小貓抓住咬死了一些,其他的紛紛逃竄,數天後,再也沒有了老鼠的影子。

秦始皇很高興,要賞賜小兒。小兒就對秦始皇說,是他的爺爺告訴他的。秦始皇就召見了小兒的爺爺。始皇一看到鬚髮皆白的老人,吃驚的問老人多大年齡了。老人說已經六十二歲了。秦始皇說他下了六十歲活埋的詔令,他怎麼還能活到現在。老人就把他的兒子假裝把他活埋的過程說了一遍。

秦始皇聽聞之後,突然醒悟,感到了天理倫常乃是人間至情。老人雖然老了,可是養大了子女,親情難捨。而且老人雖然老了,但見多識廣,還是可以貢獻智慧的。秦始皇覺得應該善待老人呀。於是,他就賞賜了老人千金,並立刻下詔廢除了“六十歲活埋”的詔令。

當然,這個故事是秦之後的人,因為厭惡秦始皇的殘暴而編造的,並非史實。而且,貓的功效在《禮記》中已經有記載,“迎貓為其食田鼠也”,李斯、尉繚等人不會不知,何須他人來獻策。

還有說是外國使者進貢洋老鼠戲弄秦始皇的。老鼠是從人類出現後不久就跟隨人類了,沒幾個人不認識的。《詩經》中有《碩鼠》篇,李斯看到不同地方的老鼠也曾大發感慨。如果外國使者進貢了一隻龍貓,秦始皇只會覺得這隻老鼠長相更可愛點而已。

元朝的傳說

這個傳說和元朝的一項制度有關,就是人分三等,也有說四等的,即蒙古人、色目人和漢人(分成四等的又把漢人分為北方漢人和南方漢人)。說是當時蒙古人為了統治漢人,每個村子都派有蒙古家庭進駐,負責統治整個村子。

在民間傳說,說是當時,漢族姑娘要結婚,蒙古人享有初夜權。而漢人為了保持血統,很多地方就有了摔死頭胎的傳聞。

漢人在蒙古人看來,就和騾馬牛等牲畜無異,到了六十歲,已經無法幹活了。所以,蒙古統治者就規定,漢人到了六十歲必須送到野地中的一個墓穴中等死。民間就稱這種墓穴為“磚打墓”。

當然,這也只是民間流傳的野史傳說,不足信。元朝廷也沒有下過“六十歲活埋”的諭令。

中國曆朝都提倡尊老

原始社會,生產資料有限,文明程度受限,除外。動物的本性是生存下去,而人的偉大之處就是願意捨棄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去維護自己所信仰的東西。

脫離了原始社會,自有文字記錄以來,我們已經提倡尊老,養老了。

《禮記·王制第五》記載:“學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后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達於諸侯。”

有虞氏是黃帝曾孫的部落,是堯舜禹中大舜的祖先。可見,至少從黃帝時期,華夏文明已經有了養老的習俗。而且是年齡越大,越吃香。“學”是最高養老機構,也是最高諮詢機構,設在周王宮的東西郊,西郊是卿大夫養老的地方,東郊是庶人養老的地方。他們負責給朝廷提供建議、出謀劃策。

秦朝,包括秦國等戰國時的諸侯同樣對老人給與照顧。

《漢舊儀》載:“秦制二十爵。男子賜爵一級以上,有罪以減,年五十六免。無爵為士伍,六十乃免老。”

秦國,包括秦朝,五十六歲以上有爵位的人,都可以免於降爵的懲罰,就是為了照顧老人,俸祿不變了,安心養老。而沒有爵位的,到了六十歲被稱為“免老”。

“免老”其實也是一種退休人員的稱呼,即不用再去承擔兵役、徭役以及各類稅賦了,而且在律法上還有優待。

《睡虎地秦簡》記載:“免老告人以為不孝,謁殺,當三環之不,不當環,亟執勿失。”

“免老”因為沒有爵位,也就沒有國家提供的養老金,因此需要家庭給與養老。為了保證老人的權益,只要是“免老”狀告子孫不孝的,一律簡化手續(就是文中的“環”),立刻抓人。“免老”告什麼罪,就處罰什麼罪,那怕是要求處死。

當然,現在看來這簡直就是暴政,會滋生倚老賣老、為老不尊的惡行,造成“不敢扶”的現象越來越多。但在當時,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畢竟告發的是自己的子孫,都捨不得去告死狀。

《睡虎地秦簡》是出土古籍,不存在後世篡改的情況。而秦始皇根本不會做“六十歲活埋”這類倒行逆施的事。

漢唐宋承襲了這些養老制度,而且更加的完善,都給與了六十歲以上老人優待。元朝為了籠絡漢人,同樣承襲了先朝的養老制度。明清就更不用說了,清朝基本上照搬了很多明朝的制度。

清朝時,乾隆好大喜功,曾經辦了一個千叟宴。從養老這點上來說,還是要給乾隆點個讚的。

考古遺蹟發現

“六十歲活埋”的學術說法是“棄老”。這一習俗,在世界各地都有遺蹟留存,自然也包括我國。

比如,日本、韓國有棄老山、印度有棄老國、中國有寄死窯(自死窯、老人洞、棄老洞、磚打墓)。俄羅斯也有類似寄死窯的石質建築,西班牙發現的是罐子。中東更是直接,開鑿一個石洞,用圓石盤直接封死洞口,也叫棄老洞。蘇格蘭有石井或特製石屋。而在一些沿海、島嶼地區,有棄老柱,漲潮時,划船將老人送上去。在意大利的遺蹟,則是直接將老人綁在公墓中,任其自生自滅,而一些年老的教士則是自願的。獨居大海之上的澳大利亞,也有類似的“老人洞穴”。

這一現象的存在,只說明人類也有野蠻的時候,特別是物質匱乏的時期。不過,這也是人類從愚昧向文明進化的一個階段,正視就可以了。

而在國內,發現了一些此類遺蹟的留存。在權威期刊《中國國家地理》2009年第9期中,曾刊載有專門的調查文章。這一現象,主要存在於民間,迫於生活狀況,古時在一些地區形成了類似的習俗。在生活條件越來越好的今天,這類現象,早已經絕跡了。曾經發生過的事,現在只是一個傳說。


奕天讀歷史



60不死就活埋,從古至今都是口口相傳,流傳在民間的一句話。至於真假無從考證。

看過日本的一個電影,名字忘記了,70來歲的老奶奶身體還非常結實,一顆牙也沒有掉。但是家裡的兒子卻因此娶不上媳婦。

村的人都笑話他們家,因為老奶奶還不死,會把家裡人都剋死了。當然她也非常恨自己,一把年紀了滿足的牙齒,還吃嘛嘛香。

看到兒子打光棍,也不得不為兒子著想了。老奶奶看好了鄰村的一個寡婦,在她的安排下,把寡婦娶進門,自己去深山老林裡去等死。


我覺得六十不死就活埋,這句話應該不是空穴來風。歷史古籍中沒有什麼記載,但是我國包括日本韓國都有這種傳說。

老人到了60歲以後被放進專門打造的墓穴裡,送一次飯,壘上一塊磚,直到把墓穴封死。

後來有傳說,一個人非常孝順,不捨得讓60歲的父親去死,只好偷偷的去送飯。

後來有朝貢來使為難當朝皇帝,出了幾道難題,由於都是年代久遠,大家都不知道,皇帝沒有辦法,在大臣的建議下,張榜天下,誰能答出重金賞賜。

這個孝子去送飯,順便告訴了父親這個事兒,於是老人告訴了他答案,讓他去揭榜拿賞金改善生活。

這個孝子揭榜後,並告訴皇帝答案是父親告訴自己,請求讓60歲的父親活下去。皇帝感念孝子一片孝心,又考慮到老人也是有用之人,當朝廢除60歲不死就活埋的制度。

雖然是個傳說,講故事的的時候可以當做笑話聽一聽,若想到這個事情真的存在過,還是不寒而慄。


戀戀荷顏


老人們說過西鼠大似牛的故事,就是紂王把六十歲以上老人全部活埋,有一位孝子把父親藏了起來送吃送喝。一日,在京城大街見到解寶皇榜回去後說與父親:西方國向我國進貢了一頭牛,卻頭象鼠,紂王問,這是什麼東西?進貢人說,你們這麼大的國家,這麼多的文武大臣,就沒能人,都是擺設呀!紂王就問文武大臣,問一個不知道,殺!殺!殺!殺到最後一個大臣,提議下皇榜解寶封官受祿三日內答覆。父親聽後對兒子說,以前老人說過西鼠大似牛,是鼠是牛一驗便知,你把咱的貓裝在袖筒內(以前大袖)去京城驗寶,到後把貓頭對準大牛,再大的鼠它也怕貓,一驗便知。...後來這個孝子封官受祿,紂王問清楚此事的經過,嘆到,還是人越老越能呀!遂下令六十以後免死,可以長命百歲,延續之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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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嬴政一統六國,為統一思想,專用李斯法家制,下令燒燬天下史典之書,活埋方士和儒人四百六十。

之後,仍舊不放心,以為老人博古通今,多戀先朝舊制,痛恨他的殘暴苛刻,又下一旨:六十還甲。無論仕庶男女,活到六十歲不死者,一律活埋。



只弄得古今斷鉤,學問毀廢,天下再沒能人,黎民怨聲四起,外邦不願臣伏。

一天,外潘蜀國向秦進貢,進獻一寶,是一動物,嘴尖耳圓,眼珠無白,渾身毛色灰黑髮明,尾巴根粗稍細,伸伸卷卷象條長蛇。此物能大能小,變化無常。大時如水牛,小時象松鼠。進寶使臣,獻寶已畢,耀武揚威地向秦王奏稟說:“容臣奏明大秦始皇陛下,謹致狼主聖意:若還上朝三日內有人解開此寶,年年進貢,守信舊盟,甘拜下風;若還上朝三日之內沒人能識得此寶,理當顛邦倒國!”

秦皇准奏,當即傳旨館驛安歇,三日後,金殿辨寶,再作道理。西甌使臣走後,秦始皇連忙召集滿朝文武、國師大夫辨認蕃邦進獻之寶。看畢,人人皆都搖頭驚歎,文武百官,皇子皇孫競然沒有一個人能識得此物。第二天,又傳旨在京所有能人學子面寶辨識,還是無人認得。

這天有名的方士徐福也混在京都才子群裡去看過寶物,甚感奇怪,也只好搖頭而歸。

徐福回到家裡,心事忡忡,長噓短嘆。他知道自己在秦王坑儒時,也在秦王原定坑殺的卯布,只是得虧眾大臣從中替他講情,秦王確實也離不了他,才免得一死。

緊接著秦王下令普天之下活埋六十以上的老人。徐福父親的年齡又在劫,徐福名義上遵旨活埋了老父,而暗地裡卻挖了個地窖子,把老人移居其中,親自送茶送飯,早晚請安,神不知鬼不覺地秘養了起來。這次一聽說西甌進來奇寶,無人識破,徐福就預感不妙。因為當時天下只有他胸懷經天緯地之才,他知道秦王解不開此寶,必定要招他上殿,他若解不開此寶,定有殺頭之罪;他若解開此寶,秦王就會更加對他戒心。

話雖這麼說,為了且顧眼前,他就在進寶後的第二天先去悄悄看看那寶。一看才知連聽都沒聽說過,便犯了愁,大料等秦王招他識寶時,只死無疑。因此回得家來還心神不寧,悶悶不樂。老父親見徐福神色不比往常,就問他是怎麼回事。徐福在老父的再三追問下,只得一五一十地把親眼見到的怪寶樣子說了出來。老人聽罷說道:“聞聽人言,交趾國有一種西鼠,抖抖毛則身大如牛,剎剎身則體小如鼠,別管此物再鬼詐,畢竟還是鼠類,見到了貓就會嚇得渾身發抖,現出醜樣。明日皇上不招我兒便罷,若還招我兒,你把咱家的貓,藏在袖筒內,在朝裡讓你面寶時,你只把貓頭微微露出,看那怪寶,變化模樣,便可斷定,它是不是西鼠。”

言猶未畢,早有聖旨來到,宣徐福明日早朝上殿辨寶。第二天早朝,正是使臣限期解寶的最後時辰。徐福遵旨上殿,按照父親囑託,在怪寶面前悄悄露出九渠狸貓頭臉,那貓一見怪寶,就要掙著往外竄,被徐福暗暗按住不放。再看那物,早已渾身篩糖,屁滾尿流,漸漸小了起來,眨眼功夫,已經縮得比貓還小,不敢再呆在當場,只想找洞鑽跑哩,徐福看後滿有把握地說:“稟聖上,此物乃交趾西鼠怪獸,小小蕃邦拿此醜物對我大秦,聖上就該嚴懲使者才是!”

使者一見徐福使法把西鼠嚇煞,已是膽顫心驚,又聽他一語道破獸名,“撲通”一聲扎跪殿角,連連叩頭求饒。老老實實甘心臣服,永不叛盟。再說秦王,一見徐福解開怪獸,鎮住了蕃邦銳氣,龍顏大喜,賜徐福座,問他:“愛卿,何以解得此寶?”徐福想如果說是自己識得,一來會使秦王產嫉妒之心,二來將來父親之事露餡了,又落欺君之罪,倒不如趁此刻解寶有功,秦王歡顏的機會,打開天窗說亮話,量他無法反覆無常,治罪我父,想到這裡,他就回答說:“稟皇上,臣有雙重欺君之罪,甚是該殺。”

秦王道:“今愛卿為朕排難,為國立了大功,不要說雙重欺君之罪,就是三重四重,寡人也不怪,恕你無罪,願聞其詳。”


徐福這才謝恩感德,把藏父地下和老人囑託的識寶之法都說了出來,並從袖內取出九渠狸貓。

秦始皇聽罷,連聲讚歎說:“卿留一老,乃國家之寶。”

當殿傳旨,敬老尊賢,老人越活的歲數大,國家越要尊敬和保護。從此以後,老年人才得以樂享天年。因徐福解寶和孝父有功,秦王也從此拜他為國師。打那以後,在徐福倡導下信神求仙起來。


不書公子




坊間傳說曾經有個60歲活埋的朝代,根據史書記載,此朝就是唐僧取經路過的女兒國。



女兒國以河水受孕,人人壽達甲子,從出生到離世,剛好60年,根據科學家提取的子母河標本,水質富含人體所需的黃體酮,水中天然精子的生命力強大,是名副其實的【太太樂】好精。



其實女兒國的少女不是飲了河水而受孕,是在大姨媽來臨之後外用。【西遊記】中的內服河水是誤傳。唐僧八戒就是相信了【西遊記】的話,直接飲用,結果拉了肚子。



在唐僧師徒取經路過女兒國之時,女兒國國王一眼看中唐僧,國中老女人拼死上諫,不讓國王受騙唐僧,因為唐僧在御花園小解被一個60歲的掃地婦發現,密告國王,【大唐高僧是個人妖,和我們一樣,小解時蹲於地上】。國王聽了掃地婦的消息,大罵人面獸心的假和尚。



第二天,國王把師徒四人綁在子母河邊,準備沉入水底。悟空神通廣大,鑽到女國王肚子裡,說自己是唐僧和國王的孩子。女國王納了悶了,明明唐僧沒睡自己,怎麼就懷上了他的孩子?



女國王懷疑掃地婦騙了她,到處找掃地婦,無影無蹤。女國王就下令活埋所有60歲老人。唐僧看到女兒國一片哭聲,於心不忍,就脫下僧褲,讓國王親視。女國王看到唐僧襠中之物不翼而飛,才明白唐僧是個死太監。可是全國60老人已經被活埋。女國王大罵唐僧陰陽人,斷子絕孫,再也不要見到唐僧。


白這個顏色


古代提倡孝道,這三個朝代卻集體活埋60歲老人,是真的嗎?

自古就說百善孝為先。現在我們很多小年輕都會把孝順父母做為最基本的要求,來要求對未來自己的另一半。今天我們就採用問答的方式來給大家說說這個題目。

問:古代提倡孝道,卻集體拋棄60歲老人?

答:在我國這樣比較傳統的國家,一直都認為老祖宗留下來的東西都是瑰寶。

像孝這種品德,在現在可能只是涉及人倫的層面,但是在古代,孝道可以讓你當官,可以讓你名流千古。所以在古代,是不是真的那麼注重孝道呢?

比如在嬴政大一統的時期就有過這樣的反例,嬴政為了鞏固江山又是焚書又是坑儒。

當時嬴政還下過一道指令,可是嬴政居然下了一道旨意:六十還甲。

意思是隻要活到60歲的時候,就要接受活埋或者直接拋棄的命運,所以當時這條命令才是最讓人受不了的。


當時蜀國進貢寶物給嬴政,是一個牙尖嘴利能大能小的動物,還提出要是有人能知道這個動物是什麼就會繼續向大秦進貢。嬴政器重的徐福也順便看了一眼,可是當時搖頭走了。

當時已經知道要被叫上大殿的徐福一臉為難,因為他也不知道是什麼寶貝。於是想去給60歲的父親送飯時問問見多識廣的父親。

父親是被他藏在地窖裡的。通過描述父親笑笑說那個寶物叫西鼠,於是第二天父親讓徐福抱著貓上殿回覆就好。

徐福聽了才學廣博的老父建議,把貓放在寶物前面,一下子現出原形,原來是一隻鼠類。

嬴政詢問過後才知道為國家挽回顏面的是徐福的父親,於是大赦老人。這才結束了必須拋棄或者活埋六旬老人的皇旨。

問:世界上發生過集體埋葬老人的事件,是否為真?

答:其實像嬴政這樣拋棄60歲老人的事情不僅僅只有當時的中國在發生,像日本,非洲,印度和韓國,古代比較落後的國家其實這種事情也有發生。


比如“棄老山”和“棄老國”就是真實的憑證。這些古代遺留下來的證據都證明了當時確實存在過集體活埋老人的事情。

在這些外國的佛經中都可以看到集體埋葬老人的地方和遺址。這些地方如今確實也存在,很多都隱藏在偏遠的窯洞。

有專家曾挖掘出很多神秘的遺址,那裡面確實有很多殘損的白骨埋藏在地下。所以外國集體拋棄老人的事件是真是存在的,是有鐵一般的證據留給後人的。

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其實不外乎兩點。在古代,沒有現在這麼好的經濟條件,也沒有如今高超的醫術。

所以社會生產力低下的古代根本沒有多餘的能力來撫養老弱病殘,像那些新生命再困難也要傳宗接代的繁衍。所以為了降低負擔只能從老人下手。

另一方面則是:當時人們生活的條件貧寒,食不果腹的日子已經成為常態,所以老人的撫養問題自然而然成為社會的毒瘤。


為了摘掉毒瘤,只能讓老人活到一定歲數的時候結束生命,這樣的做法對於年輕人來說是一種減壓。

外國的“棄老山”或者是“棄老國”等等,和我們的“六十花甲子”有相似之處。老人到了六十歲的時候就不能和家人同住,或者活埋,或是找個窯洞不給吃食,扔棄于山野之間自生自滅。

所以國內外才有那麼多的神秘坑洞被一個個挖掘出來。因此國內外關於集體拋棄六旬老人的傳聞其實確有其事。

問:我國古代的三個朝代居然發生過集體棄老事件,是真的嗎?

答:這件事情已經毋庸置疑了,對於封建的古代,兒女把六旬老人放在村外一個瓦罐墳中,每天子女送一點吃食,送一次飯就往入口處加一塊磚,365天把墳口填滿就算安葬父母了。

當時成為一種習俗,這對於老人來說簡直是一種折磨,是古代的一種喪葬方式。這種習俗在大秦統治時期已經發生過一次。

當時的嬴政是為了自己的江山穩固,思想統一,才做出這樣的舉措。讓那麼多的老人面臨拋棄。



幸虧在徐福老父親的幫助下才免除了這個陋習,免除了很多老人年邁以後遭受折磨。

其實除了大秦,北宋那麼厲害的佘老太也沒能逃脫這一習俗。

當時遼國的使者曾為難大宋,拿出自己的西葫讓官人們猜裡面有多少顆籽。楊六郎犯難,於是給瓦罐墳的佘老太送飯時講到此事,老太笑著說:西方葫蘆都只有兩顆籽。

於是楊六郎照樣說出兩顆籽的答案,拋開葫蘆確實如此。皇帝詢問過後才知道是佘老太的功勞,為了獎勵她,廢除了瓦罐墳的規定。

還有我國元朝也難逃拋棄老人的醜聞。當時是覺得六旬以上的老人已經喪失了基本的勞動能力。

他們的存在對社會發展是一種阻礙,所以元朝的統治者也將老人作為自己國家進步的墊腳石,一律處死或是活埋,拋棄在荒郊野外任其凍死餓死。▲瓦罐墳

這些事情在很多野史上面都有明確記錄,至於正史上面為什麼沒有相關記錄也不得而知。但是孝道這個問題到什麼時候都不應該違背。

更何況是當今發達的社會,父母是我們的締造者。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去殘害他們,這是起最碼的人性表現。


史之策


此事雖無文字記載,但“六十還甲子”之說,口口相傳,在民間一直流傳直今。按民間老人的說法,此事盛行的時期,在農村幾戶合用著一把菜刀,做飯時需到“韃子”那裡領,因而可以判斷出,人到了60歲就要活埋的習俗出自於元代。

說是活埋,其實也不是馬上就把人埋了,而是人到了六十歲,後代就會在田野裡挖個土穴,也可叫墓吧,就將到了六十歲的老人放進去,後人會天天去送飯,送完飯走時,會將洞口壘砌一塊石頭或磚,天覆一天,至到將穴口堵嚴,老人就悶死在裡面了。

之所以說此事發生於元代,是因為有下面幾個理由。

一,漢族是一個講孝道的民族,歷代漢人統治的朝代,朝庭也以孝治天下,所以漢人建立的朝代,是不會容許發生這樣的事情的。有人說此事發生於秦朝,秦始皇的確進行了“焚書坑儒”,但注意了,秦始皇坑的是“儒”,也就是說坑的是知識分子,而不是不識字的普通百姓。之所以有人將此事說成是秦朝乾的,是因為書是知識分子寫的,坑了“儒”,自然有知識的人們,氣憤不過,將坑儒的事誇大,說秦時也坑了六十歲的普通百姓,雖不能寫於正史,也寫於野文。

二,元朝時,統治者蒙古人將人分成四等,一等人蒙古人,二等人有色人也就是追隨蒙古人的其他少數民族,三等人北方漢人,四等人南人,也就是南宋所有的屬民。元朝時是不拿漢人和南人當人看的,一個村子裡,住有一戶或幾戶“韃子”,他們自認為是貴族,為壓制漢人反抗,他們規定了,多戶漢人做飯合用一把菜刀,而且平時菜刀由“韃子”保存。韃子在村子裡享受初夜權,也就是漢家女子出嫁時,必須先將女子送到“韃子”家中,經韃子睡過後,方可出嫁。漢人青壯年時,給韃子耕田種地,交租納稅,人老了,就強迫早早葬了。

三,元朝時,韃子不識漢文化,對漢人知識分子實行高壓政策,是不容許漢人知識分子隨意著書的,因而對於韃子的惡行,就不見於史書或野史。

四,根據民間的傳說所描繪的場景,說那時是“韃子”的天下,可以說,“六十還甲子”之說,出於元代。人到了六十歲,就將其送到墓穴,就是元代。


春日之虎


這個問題歷史沒有明確記載,只是口口相傳。老人們也說不清是哪個朝代的事。只說是‘’六十歲還甲子‘’說是人到了六十歲就該該入土了。到底是真是假呢?我認為確有其事,那是為什麼呢?我村就有一個大墳場,面積有兩個足球場那麼大,高有50米,挨著小學,學校就把上面改造成做操場了。學生就在上面上體育課。後來村裡批宅基地,人們都拉那的土,拉成了大坑。裡面的墳頭大都是瓦罐墳,只有中間有個大墳,特排場。瓦罐墳裡面有盛飯的罈子,有尿壺。有凳子。當然凳子都爛了。這說明當時墓主人應該是活著的。中間的大墓裡面已經坍塌,有人挖出來有盤子,茶壺,錢幣。我有個朋友現在還有保存。錢幣上有‘’開元通寶‘據此推斷那墳應該是唐朝開元年間。我也是瞎說,希望朋友批評指正。


思念的味道33479126


自古以來“孝”字就是中國文化中相當重要的一環,崇禎年間,庶吉士鄭鄤在京城西市甘石橋下四牌樓刑場被凌遲處死,罪名均是不孝,所凌遲的刀數竟然是3600刀。雖然這是個冤案,但是不難從中看出孝在中華文化當中的地位。

但是到了60歲就活埋,這件事可能真的發生過,在我國南北朝時期翻譯的漢文版的《印度佛經》中有這樣一段話:“過去久遠,有國名棄老,彼國土中,有老人者,皆遠驅離” 。在佛經中有這樣的記載,一般來說可信度還是比較高的,所以可能某一時代真有一個時期我國存在這種習俗。

比較貼近的是我國民間有關“六十花甲子”的傳說,傳說某一時期人到了六十歲就不能和家人住在一起了,家人要給他挖個洞,或者坑,讓他自生自滅。更讓人驚奇的是,各地還真有相應的比較神秘的坑洞,裡面除了累累白骨之外根本沒有陪葬品,各地關於這種坑洞的叫法都不相同,大部分稱之為棄老墓、寄死窯等。

在擁有寄死窯的地方,當地人口中也經常有相應流傳已久的說法:寄死窯是古時候寄放家裡年歲比較大的老人的地方,家人把動不了的老人放進寄死窯,送點食物就不管了,基本上是讓老人自生自滅。寄死窯一般位於險要且隱蔽的懸崖邊上,一般為長方體空間,寬約1米長約2米,高約0.8米,普通成年人根本無法在寄死窯裡活動。

我國在四川、陝西、安徽等省份交接的漢水流域中游發現大批古代寄死窯,因為早已沒有了相應的文獻記載,所以學者們為此提出了很多種說法。總體來說,寄死窯的出現印證了我國民間喪葬習俗是經過歷史演變的,也是為流傳已久的棄老說法找了一個依據。
其他亞洲國家同樣擁有類似的地方,日本、韓國的棄老山、印度佛經所說的棄老國等,這些都印證了棄老習俗確實曾經存在過。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兩點:社會生產力的底下,導致世人根本沒有能力養活沒法勞作的老人;食物來源的不穩定,也同樣造成了老人供養難的情況。在社會生產力得到發展之後,我國棄老的習俗就再也沒有發生過,導致到現在為止,都沒有記載此類現象的資料。

參考資料:《湖北武當“寄死窯”證明我國曾有“棄老”習俗》、《漢水流域“寄死窯”大文化觀系統闡釋》


歷史風雲錄


多為民間傳說,但也不是空穴來風。

秦王政統一中國後,為了鞏固國家統一,加強封建統治,建立了一整套封建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

公元前213年的一天,秦始皇在咸陽宮舉行宴會,博士淳于越在會上發表議論,認為秦朝若不象殷周那樣實行分封制,就不能長久統治下去?。丞相李斯起來反駁,認為秦始皇開創大業已建“萬世之功”,而儒生們卻“不師今而學古”,依據自己的“私學”來議論朝政,若不禁止,就會造成“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的局面。因此他建議,除秦紀外,凡六國的史書、民間收藏的《詩》《書》和其他家書通通燒掉;秦始皇採納了他的意見,下令焚書,只有醫書農書不燒,還有講占卜的書也不燒,這叫“焚書”。

那時有兩個學士,侯生和盧生,被秦始皇召到宮室“求仙藥”。侯盧二人曾議論過秦始皇,說他“天性剛戾自用”,“專任獄吏”,“樂刑殺為威,搞得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他們說,秦始皇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他們倆人就逃跑了,秦始皇大怒說二人你誹謗他,還說咸陽城裡有的儒生也在發“妖言”,下令讓御史進行追查,令儒生們互相告發,結果逮捕了四百六十多個儒生,全都在咸陽活埋了,這叫做“坑儒”。

秦王朝的法律是特別殘酷的,主要是用來鎮壓農民。死刑就有砍頭、車裂、腰斬、活埋、烹煮等十多種,秦王朝經常用各種罪名把成千上萬的勞動人民判為刑徒,罰為農隸,強迫他們長期服苦役。興建阿房宮和驪山墓的苦役就有七十萬多人,全部都判為刑徒。

至於說人到60歲活埋,那只是民間的傳說,史料上沒有祥實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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