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武都區公安局關於嚴厲打擊整治 飆車及非法改裝摩托車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整治 飙车及非法改装摩托车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整治 飙车及非法改装摩托车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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隴南市武都區公安局關於嚴厲打擊整治

飆車及非法改裝摩托車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武公通[2019]4號

為把“平安武都”打造成對外開放的新名片,針對近期城區出現部分摩托車駕駛人駕駛非法改造、拼裝的摩托車違法上路行駛的現象,並夜間在長江大道、階州大道等城區主幹道追逐競駛(飆車),不僅危害道路公共安全,而且破壞城市文明、和諧的居住環境。為嚴厲打擊整治飆車及非法拼裝摩托車等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駕駛摩托車(含電動摩托車)在道路上超速行駛(城區道路限速50公里每小時以下)、追逐競駛(飆車),情節惡劣的,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第1款之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嚴禁摩托車銷售商銷售拼裝和擅自改裝的摩托車,違者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條之規定,依法扣留非法車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嚴禁通過非法渠道購買改裝、拼裝摩托車,嚴禁擅自改裝摩托車,凡駕駛拼裝、改裝摩托車上路行駛的,一律扣留車輛;駕駛拼裝摩托車上路行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強制報廢摩托車;駕駛改裝摩托車上路行駛的,一律拆除改造設施,並從嚴從重處罰。嚴禁兩輪摩托車、兩輪電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嚴禁駕乘摩托車、兩輪電動車不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公安民警開展整治時,摩托車駕駛人必須減速、停車接受檢查,凡衝卡拒絕接受檢查、阻礙公安民警依法執行職務行為的,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造成公私財物損失及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9年4月28日

監 制:浩選民 審 核:蘇豔霞

編 輯:尤 力 張秀蘭

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整治 飙车及非法改装摩托车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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