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吳奇修:聚焦鄉村振興,加快補齊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

文 / 吳奇修(財政部農業司司長、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主任)

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業農村農民在我國革命、建設和改革開放各個時期都佔有重要位置。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貫徹新發展理念,農村綜合改革一步步向縱深推進,農村新產業新業態蓬勃發展,農民生產生活煥發新氣象,農村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了寶貴經驗、奠定了堅實基礎。這是中國共產黨人踐行初心使命的生動實踐與時代華章,是中國共產黨人在5000年中華民族發展史上巍然屹立的時代豐牌。

不忘初心,農村稅費改革開啟破解城鄉二元體制序幕

農業稅作為一種在農村徵收、來源於農業並由農民承擔的賦稅,在我國延續了數千年。新中國成立後,農業稅在相當時期內,一直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曾佔到財政收入的39%,為我國建立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推動工業化城市化作出了巨大貢獻。改革開放以來,國家財政實力不斷增強,農業稅在全國財政收入中的比重逐漸下降。

城鄉二元體制下,由於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國家財力薄弱,政府無法滿足農村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務,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更是無從談起。在政策設計上,不得不讓農民自己承擔相當部分本應由國家公共財政承擔的公共服務經費。為探索減輕農民負擔的治本之策,中央決定將工作重心由治亂減負轉向農村稅費改革。1998年,國務院成立了國務院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小組,拉開了農村稅費改革的大幕。2000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務院批准成立國務院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掛靠財政部,具體推動落實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率先在安徽開展了以“減輕、規範、穩定”為路徑目標,以“三取消、兩調整、一改革”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此後逐步在全國推開。2005年12月,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2006年1月1日起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在我國延續了2600多年的“皇糧國稅”退出了歷史舞臺。

農村稅費改革以減輕農民負擔為出發點,從正稅清費,到減免農業稅直至全面取消農業稅,再到對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影響。

一是大幅度減輕了農民負擔。農村稅費改革,全面取消了農業稅、“三提五統”和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徵收的各項稅費,清理整頓了各種攤派和達標升級活動,有效遏制了曾經一度屢禁不止的農村“三亂”現象,初步建立了農民減負增收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了農民的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二是推動了農村上層建築的調整。農村稅費改革,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明確農民的權利和義務,規範基層幹部行政行為,明顯改善了農村黨群幹群關係,農村大局基本穩定,顯著增強了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有效夯實了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三是開啟了統籌城鄉發展新紀元。農村稅費改革,從對農民“少取”到全方位的“多予”,打破了長期以來農村事務農民辦的傳統理念和制度安排,加快了公共財政陽光照耀農村的步伐,促進了農村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供給機制的重大變革,極大地觸動了城鄉二元體制。 立足統籌城鄉,農村綜合改革持續激發農村發展活力

2006年,為進一步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防止農民負擔反彈,黨中央作出了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的重大決策。國務院決定國務院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小組及辦公室更名為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及辦公室,繼續掛靠財政部,在做好農村稅費改革後續工作的基礎上,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農村改革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深入推進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精幹高效的農村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政府保障的農村義務教育體制。持續開展美麗鄉村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完善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機制,深入探索將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有效路徑。

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效顯著。總體上看,這些改革內容,都是圍繞解決農村稅費改革遺留問題展開的,取得了階段性歷史成效。一是鄉鎮機構改革全面完成,精簡了鄉鎮機構和人員編制,轉變了鄉鎮政府職能,強化了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能力,鞏固了基層政權,初步建立了符合農村實際和鄉鎮工作特點的鄉鎮行政管理體制。二是農村義務教育改革全面深化,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大大減輕了農民教育負擔,從制度層面上徹底結束了農村教育農民辦的歷史,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免費義務教育,有力促進了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三是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全面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明顯增強。四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基本到位,順利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確立了林農的經營主體地位,激發了林業生產發展活力,促進了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夯實鄉村治理根基,農村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向心力持續增強。加強鄉村治理,是夯實黨在農村執政根基的固本之策。這方面,農村綜合改革主要探索構建了三大機制。一是構建農村公益事業發展新機制。在農民民主議事的前提下,通過民辦公助的方式,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給予適當獎補,建立健全了“農民籌資籌勞、政府財政獎補、社會捐贈贊助”的農村公益事業發展新機制,打通了農村公益事業建設的“最後一百米”,得到了廣大基層幹部群眾的歡迎和充分肯定。二是構建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中央組織部、財政部2016年推動落實公共財政安排村幹部基本報酬和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兩項合計每村每年標準不低於9萬元,在我國財政史上,首次將村級運轉經費納入中央財政的保障範圍,確保了村級組織有人辦事、有錢辦事,農村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明顯增強。三是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新機制。2016年開始,陸續在28個省份開展了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中央財政支持約1.5萬個試點村,探索了多種集體經濟實現形式,增強村集體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

推動鄉村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設農民美麗幸福家園。良好的生態環境是農村的最大優勢和寶貴財富。農村綜合改革,始終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持續開展美麗鄉村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動鄉村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設生態宜居的美麗家園。一是開展美麗鄉村建設試點。為推廣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浙江省的生動實踐成果和經驗,2013年起,財政部率先啟動美麗鄉村建設試點,在全國範圍內拉開了美麗鄉村建設的序幕。各地緊緊圍繞建設美、經營美、傳承美“三美同步”規劃,著力推進生產、生活、生態“三生同步”建設,推動美麗鄉村建設提檔升級。二是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近年來,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財政部積極支持各地推進農村汙水、垃圾治理、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試點等,對農村廁所革命整村推進等給予補助,對農村人居環境“三個一百”示範村予以獎勵,對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明顯的縣(市、區、旗)予以適當傾斜,允許縣級按規定統籌整合相關資金,集中用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充分激發和調動各地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

聚焦鄉村振興,奮力開創農村改革發展嶄新局面

新中國成立70年來,“三農”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和根本大計的地位愈加凸顯,農業農村已經成為穩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基本盤、壓艙石和戰略後院。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是關係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全局性、歷史性任務,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沒有農業農村現代化,就沒有整個國家現代化。40年前,我們通過農村改革拉開了改革開放大幕,40年後的今天,我們應該通過振興鄉村,開啟城鄉融合發展和現代化建設新局面。我們必須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充分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農”工作的硬任務,堅持不懈深化農村綜合改革,著力鞏固黨的農村基層組織,著力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著力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著力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為助推鄉村全面振興釋放改革新活力、增添發展新動力,把鄉村振興美好藍圖一步步變為現實。

著力提高村級組織保障能力和農村發展的內生動力,全面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組織力和為農服務的能力。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黨管農村是做好“三農”工作的最大政治優勢。要進一步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全面落實村幹部報酬待遇和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建立正常增長機制,保障村級公共服務運行維護等其他必要支出。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的重要舉措,加大政策扶持和統籌推進力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和村集體經濟法人治理、經營運行、收益分配、監督管理等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機制,2019—2022年再重點支持10萬個村,因地制宜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強其自我保障和服務農民能力,不斷提升農村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打牢鄉村振興發展的組織基礎。

著力補齊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讓億萬農民有更多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關鍵是要圍繞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快補齊農村發展和民生短板,不斷縮小城鄉差距,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家園。當前,必須下大力氣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總方針,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短板。一是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並軌,實現從形式上的普惠向實質上的公平轉變。二是優先滿足“三農”發展要素配置,堅決破除妨礙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體制機制壁壘,改變農村要素單向流出格局,推動資源要素向農村流動。要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用活農村土地資源,激發農業農村內生活力,構建農業農村多元投入機制,建立健全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體制機制,增加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社會事業向農村覆蓋。三是要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充分發揮村民協商、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在鄉村治理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完善“村民議事、村組織領辦、財政獎補”的農村公益事業財政獎補機制,實現農民民主決策與政府獎補的有機結合,加強對財政獎補項目建設方向和內容上的引導,體現政策導向和增強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統一,調動億萬農民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共享發展改革成果。

著力創新農村體制機制,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農村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關係未來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轉型逐步帶來了基層治理深刻變革以及社會治理觀念的全面轉換。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鄉村治理要融合運用多元治理資源,自治是基礎,法治是保障,德治是支撐,相輔相成,方達善治。必須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全面統籌,必須將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系統推進,這既是農村綜合改革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推進各項工作的切入點、著力點。要結合農業農村發展實際和發展規律,加強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與鄉村振興戰略政策舉措的有效對接,積極探索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效實現形式,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既要因地制宜扶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又要促進廣大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既要大力發展鄉村產業、健全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利益聯結機制,又要推動生態治理和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既要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又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促進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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