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要上“失信人員名單”,這個“老賴”慌了神

聽說要上“失信人員名單”,這個“老賴”慌了神

“毛某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確定義務,法院已將你納入失信人員名單且即將發佈……”

“法官等一下,我馬上籌錢來繳納執行案款!”

毛某與羅某某系朋友關係,2017年10月24日毛某向羅某某借款15000元用於資金週轉,約定2017年11月24日還清,之後毛某未按約償還,羅某某訴至餘慶縣法院,法院依法缺席判決:由毛某在判決生效後5日內償還羅某某借款15000元及利息。但逾期毛某未履行。2019年1月16日羅某某遂向餘慶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後,執行法官向毛某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敦促其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內容,毛某置之不理。事後,執行法官多次登門尋找未果,電話聯繫均不接聽,幾經周折,執行法官巧妙添加了毛某的微信,並通過微信再次向其送達相關執行文書,毛某以做生意虧本、在外打工未發工資、與羅某某達成和解等理由逃避執行,案件執行一度陷入瓶頸。日前餘慶縣法院即將發佈2019年第一期失信人員名單,執行法官靈機一動,於2019年4月25日將正在製作的失信名單通過微信發給毛某,並告知其“榜上有名”,明確告知,將通過微信和張貼公告形式對外公佈,這才有了文章開頭的對話。聽到這個消息的毛某“慌了神”,立即聯繫執行法官向其瞭解如何能從“榜上”撤下自己的頭像,執行法官告知毛某,只要在2019年4月26日失信名單發佈前履行完執行義務,就可讓其“榜上無名”。那個自稱 “身無分文”、沒有任何收入的毛某一夜之間拿出了15000多元,於失信名單發佈前交清了全部執行案款。

法官寄語:公佈失信人員名單是人民法院執行的懲戒措施,目的是維護生效法律文書的嚴肅性,捍衛司法的權威,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謝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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