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曝光8月、9月被「終身禁駕」人員名單

10月15日,記者從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8月、9月共有13名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或是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被“終身禁駕”。

據悉,“終身禁駕”是一項嚴厲的行政處罰,意味著駕駛人“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終身禁駕”並非法律術語,而是公眾的一種習慣性說法。它的準確表述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行政處罰。其中,對其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對駕駛人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那麼,什麼情況會被“終身禁駕”?交警介紹,駕駛人被處以“終身禁駕”處罰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一旦被“終身禁駕”,意味著今後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也不得取得駕駛資格,公安機關會將這些駕駛員錄入駕駛人管理黑名單,並實施動態監管,一旦發現禁駕人員報名,系統會自動鎖定。如果被“終身禁駕”後仍開車上路,駕駛員一旦被查處,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內的處罰。

據瞭解,目前,全國已經實現了交管信息聯網,一經處罰後,駕駛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而被鎖定為“終身禁駕”的駕駛人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記者 王雪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