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祖坟夷为平地 是谁在挑战逝者尊严

案情概述:

2019年4月7日,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龙美村民委刘家屯的陈某某,像往年一样,去给已逝的祖父上坟,却发现位于上、下姚屯交界处山脚社冲门(地名)爷爷的坟墓被损毁了,祖坟夷为平地,在坟墓原址上见到一些牙齿、衣服碎片等遗骸,陈某某看后,很伤心。最后经过了解,才知道祖坟是被同乡汶炉村民委上姚屯姚覃某开荒时误耙了,双方因坟墓损毁的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陈某某发现自己祖坟被毁后,找到坟毁者姚覃某,邀来自家族人和姚覃某到现场,陈某某十几名族人一致要求姚覃某给说法,扬言逝者为大,此事姚覃某不给他们一个满意答复,他们决不罢休。

事情报到了古砦乡政府,古砦乡是仫佬族少数民族乡,群众宗族观念特别强,搞不好容易酿成群体恶性事件,乡政府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启动应急调解预案,派柳城县司法局古砦司法所工作人员火速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工作人员到达现场,首先把双方当事人拉开,规劝陈某某一方要冷静处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及时平息事端,引导他们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约双方4月9日到古砦司法所会议室,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以案释法】祖坟夷为平地 是谁在挑战逝者尊严

现 场 勘 查

调解过程:

调解会上,古砦司法所负责人陈建首先化解双方对峙的情绪。给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毁坟一方陈某某及其族人提出要求对方买金坛,把骨头等遗骸捡齐全,找地方重新埋葬,还要请全村人吃饭喝酒三天,保佑他们的平安,或者赔偿他们7万元,他们自己处理,针对对方提出的要求,姚覃某拒绝了,经过讨价还价,最后陈某某要求对方最少赔偿15000元,姚覃某仍然觉得对方要价太高,没有同意,调解员发现双方意见分歧太大,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先回家冷静思考几天,择日再召集双方调解,经过处理,双方情绪缓和,降低了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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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砦司法所组织调解毁坟纠纷

之后的时间里,陈建分别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宣传《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向他们介绍了自己工作中所调解过的一些类似案例情况,对陈某某提出的过分请求,也做出了批评纠正,最后陈某某答应按照时下农村修坟的实际花费计算赔偿数额。

调解结果:

通过几天的冷却期,4月17日,古砦司法所再次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会非常顺利,双方在一片和谐的氛围里进行,最后敲定姚覃某赔偿被毁坟方人民币8000元,被毁坟方择日选择合适的地方安葬先人遗骸,姚覃某向被毁坟方当面道歉,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解决。

【以案释法】祖坟夷为平地 是谁在挑战逝者尊严

毁坟纠纷调解成功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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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清点赔偿金

至此,一起毁坟纠纷顺利调解,在古砦司法所的及时介入下,成功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以案释法: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破坏他人家祖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同时也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不但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修改费用,还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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