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一腳油,“二進宮”被拘留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

《荷包裡的單人床》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而是,你為了再見我,喝了酒開著車,一腳油進了拘留所。 ——【盤錦交警】

4月23日15時左右,欒某某在盤錦市雙臺子區傳染病醫院與人發生爭吵後,準備駕車離去。誰料剛從醫院停車場開到大門口,就被與其爭吵的另一方駕車攔下,並向警方舉報他酒駕。原來,在與欒某某爭吵時,對方從他身上聞到了酒味兒,又見到他開了車。

欒某某認為“我今天沒喝酒啊,酒是昨天晚上喝的,而且還過了這麼長時間啦!再說我也沒上路,就從停車場開到大門口,這能咋的?”於是,欒某某就連下車理論的過程都沒有,有恃無恐的在車裡等待民警的到來。

“隔夜酒”一脚油,“二进宫”被拘留

【盤錦交警】雙臺子大隊接到報警後,立即指派民警趕到現場,對雙方及駕駛的車輛進行了檢查,並對雙方都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經初步測試,欒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84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另一方血液內無酒精含量。隨後民警對欒某某進行抽血取證,並口頭傳喚兩位當事人到雙臺子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在返回大隊的路上,民警總覺得欒某某有些眼熟,似乎在哪裡見過。隨後通過系統查詢比對發現,2015年欒某某就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雙臺子大隊處罰過,巧的是,當時查處欒某某的民警正是今天出警的民警。這可真是“難得的緣分”!

民警在接下來的詢問中得知,欒某某是頭一天晚上和同學喝的酒,因為彼此很久沒見面就多喝了幾杯。自認為第二天“酒勁兒”過了,而且只是把車從停車場開到大門口......

後經檢驗機構對欒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進行檢驗,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57.91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結果可想而知,欒某某是酒駕被處罰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第二款之規定,警方給予欒某某機動車駕駛證吊銷,行政拘留十日,罰款兩千元的處罰。

“隔夜酒”一脚油,“二进宫”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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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交警】普法時間

“隔夜酒”一脚油,“二进宫”被拘留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只要將車輛駛離原位,就可以認定有了駕駛行為。而只要駕駛人飲酒後在道路上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且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mg/100ml,即構成酒駕。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因此,只要在“道路”的範疇內,即使是酒後挪一下車也屬於酒駕。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要想生活更美好,“知法”、“懂法”、“守法”每一項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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