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期游泳教练员救生员国职培训结业

来自全省7座城市,36位游泳教练员、救生员通过培训,获得持证上岗资质

我市首期游泳教练员救生员国职培训结业


游泳教练员、救生员培训。晨报融媒体记者 李学斌 摄

晨报融媒体讯(啜鹏斌 首席记者 孙波)4月29日,随着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对来自全省36位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救生员考核评定合格,为期3天的,“2019黑龙江省暨牡丹江第一期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正式结业。我市有15人通过培训,获得持证上岗资质。

本期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由市体育局主办,市游泳协会、威尼斯水上俱乐部承办,共有来自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佳木斯等7座城市,36名学员报名参加培训,其中游泳救生员28人,游泳教练员8人。为期3天的培训中,全体学员完成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课程。培训结束后,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对全体学员进行了考核评定,并对鉴定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发的《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获此证书者可在全国游泳场馆持证上岗。

据了解,2013年游泳被列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了游泳场馆救生员的数量和质量,重点排查游泳救生员配备是否齐全,是否持证上岗。目前,我市有游泳场馆10余家,拥有游泳教练员、救生员60余人。为配合省游泳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高我市游泳场馆教练员、救生员业务素质,市体育局、市游泳协会决定从今年起,开始对游泳教练员、救生员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首期培训为15人。

通过持续开展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将进一步规范我市游泳健身场馆教练员和救生人员资质管理,满足游泳场所对游泳教练员和救生员的岗位需求,保证全市游泳场馆安全运营,为游泳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加大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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